第十九章 【初识班美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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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得城门,行人渐少,侍女奉命将帷幔卷起。一对主婢花,巧笑倩嫣,玉雪可爱,虽尚幼嫩,却隐约可见日后绝色风姿。

辎车缓行,张放疾走,勉强能走个并排。那四名骑士也为其学识所折服,敌意顿消,放缓缰绳,落在后面。

少女跪坐于车上,向张放敛衽为礼,朱唇轻启,声音甜美动人:“女子姓班名沅君,家父乃上河农都尉班公况君,敢问郎君高姓大名。”

上河在哪里?张放不知道;农都尉是什么官,张放更没听过。但有一个常识还是知道的,在汉朝,都尉绝对不是官,至少千石以上,有的甚至是二千石高官。都尉前面加个“农”字,应当是主管农业方面的地方官员。

事实上,如果班沅君所报的是另一个通称的话,张放会更加清楚——北地农都尉。

北地农都尉,又称上河农都尉,因主管屯田殖谷之所在上河城(今宁夏永宁县)而得名。所谓北地,就是汉朝的北地郡,张放所在的陀螺山,就属于北地郡辖区。汉朝的郡,就相当于后世的市,北地农都尉,就相当于后世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副厅级干部,的确称得上是高官了。

张放虽然不能很精确地将上河农都尉与副市长划等号,但起码知道,人家班美眉是官宦之家,当下边走边拱手还礼道:“在下张放,一介布衣。”

班沅君讶异道:“张君是陀螺山中人么?我听张君言语,却似带着长安口音呢。”

张放微觉惊讶:“是吗?这我倒不知晓。我前阵子从马车上摔下来,磕碰了脑袋,以前的事记不清了,目下寄居于陀螺山青溪聚。”

班沅君与她的侍女一齐掩口惊呼,满面难以置信之色。半晌,班沅君方满怀怜意道:“张君不记得自己在长安的家了么?”

张放摇头,就见侍女眼圈一红,泛起晶莹的泪花。

张放倒是很坦然:“昨日不可留,来日犹可追,天下之大,何处无家。”

“壮哉!”发出赞叹的不是班沅君或是侍女,而是那身材魁梧的御者。此刻他正满面激赏之色,向张放头示意。

张放颔首致礼。

班沅君微笑:“昆奴甚少开口,更少有赞人,想来张君豪言,是到了他的心坎上。”

张放自嘲一笑:“别看我得豪言壮语,其实若不是摔下车时,兜里还揣着钱帛,估计我现在什么大话都不敢了。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更何况我还不是什么英雄。”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张君妙语,发人深省。”班沅君若有所思,深深目注这与自己年纪差不多,但言谈学识却胜于自己的少年。

这一回,非但御者,就连四名骑士也频频头,神情唏噱。显然张放这句话,戳到了他们的心窝子。

边走边谈,不知不觉,来到一条岔道口。

班沅君示意昆奴停车,轻叹道:“本想向张君多多请益,奈何歧途。他日张君若有暇,可沿此路前行十里,有一班氏别居,报上我的姓名便可。若我不在,也可到三水都尉署,找家兄府丞班稚,自有接待,祈请勿弃。”

张放深深一揖:“多谢。”

在帷幔行将放下的那一刻,班沅君突然含笑回首:“张君在赵氏金垆所制之物,当真是那个什么‘铁锅’?”

张放从容回答:“好叫沅君娘子得知,那绝不是什么‘铁盾’。”

这话听上去似乎没有正面回答,其实却是断然否认了班沅君最担心的事。

班沅君闻言果然轻吁了口气,这时却听到身边侍女咭地嘻笑出声,这才记起张放似乎称自己为“沅君娘子”。这称呼,忒也热络了些……顿时一阵耳热。

张放正微笑地欣赏着一对主婢花,或者是姐妹花相互调笑。冷不防身旁一阵蹄声带风飘过,耳边传来骑士头目的警示:“不管足下所制何物,此后绝不可再提此事。大汉律令,有私制兵器者,斩左趾。今次是你运道好……”

骑士远去,但所的话,却令张放背脊嗖嗖发凉,还真是好险!

张放目送车马远去,正要回头招呼众人上路,却见青琰向前一指:“诺,那骑士又回来了。”

张放回头,果然见骑士头目策骑奔回。到得眼前,跃下战马,双手托着一个青缎包袱,呈予张放,道:“女公子有交待,此物赠予张君。”

张放打开一看,竟是一袭月白色锦衣,面料质地,竟与自己那袭衣袍一样,同为蜀锦。此时张放已对这时代的衣物有一个相对明晰的概念,很清楚这袭衣物的价值,耸然动色。

骑士头目道:“女公子有言‘以张君之才华,饰以此衣,方显风采,请勿推辞’。”

班沅君是官宦之女,有钱,欣赏某人,馈赠钱帛,这不奇怪。张放只是不解,一时半会,班沅君从哪弄来现成的男子成衣?要知这个时代可没有裁缝店,更没有成衣店,所有人的衣服,都是买布回去,再让织娘缝制的。正凝思间,突感鼻端传来一股淡淡的芬芳,这气息,之前曾从班沅君身上嗅到过……

张放豁然开朗,原来电视上也不全是胡扯,古代女子,也确有喜欢易钗而弁的,所以有几套男装不足为奇。难得的是,两人身高也差不多,毕竟在十二、三岁这个年龄段,女孩子发肓明显快过男孩。

张放也不矫情,坦然收下,道:“沅君娘子一片心意,张放愧领了,请代我向娘子致意,他日有遐,定当上门叨扰。”

骑士头目头应道:“自当将张君之言禀告,告辞。”纵身上马,飞驰远去。

青琰撇撇嘴:“动辄相赠数万钱之物,这位班娘子,还真是财大气粗啊。”

韩重好生奇怪看了青琰一眼:“怎么?人家送了如此厚礼,那是对郎君的看重,你还不高兴?”

青琰翻了个大白眼:“你这幺郎,哪里看出我不高兴了?”转身丢给他一个背影。

张放可没闲工夫去理会这些女孩的心思,望着渐渐西斜的日头,紧了紧身上的剑与包袱:“走吧,我们也得赶路了。”

……

当张放一行离开半个时辰之后,岔道口出现一群气喘吁吁的汉子,为首正是剧辛与焦孟。看他们一脸灰尘、大汗淋漓的模样,显然赶了不少路,更惨的是,每个人脸上、手足俱被蚊蚁叮咬得到处是红肿、包块……

这时路边树林里窜出一条汉子,飞快跑过来禀报:“渠头、剧先生,那子带着一群人又转回陀螺山了。”

“怎么回事?他不回长安吗?还是在与我们捉迷藏?”剧辛又惊又怒。

焦孟更是暴跳如雷:“这贼,竟然让我们白跑一趟,暴晒吃尘,待抓住他,老子要生啖了他!”

张放此次一出陀螺山,就引起了盯梢的山贼的注意。剧辛立即判断,张放必是回长安无疑。这公子哥在这穷山僻壤呆得那么久,也够令人吃惊的了,压根与他的身份与本性不符。

从陀螺山往长安,最近最便捷的一条路,就是往北地郡治所马领(今甘肃庆阳北)。而这一段长达百余里的官道,人烟稀少,沟深林密,正是干只有天知地知勾当最好的地段。

计议一定,剧辛与焦孟立即带领六个兄弟前往山道寻找合适的埋伏地,只留下两个眼线盯梢及传递消息。

炎炎盛夏,日头如火,深沟密林,蚊蚁侵人,剧辛、焦孟一伙可遭了大罪了。

剧辛自不待,他接受的任务就是干掉张放,此人不除,他须提头来见,这苦实在不算什么。而焦孟受雇于人,虽然得了不少好处,但损失更大,手下三分之一的人手都折了进去,尤其是黑挞与扶昌的惨状,更是令手下不少兄弟都有打退堂鼓,不想再惹这个煞星了。

但是事情在前日却发生了变化。连续数日,黑挞与扶昌两个傻子,吃喝拉撒,浑然不知,浑身脏臭,米粪不分,完全成了废人,更拖累了兄弟。最后,焦孟不得不含泪和血,亲手将两个兄弟杀死,以结束他们的痛苦。

在刀锋割开两个兄弟的喉管那一刻,山贼们悲痛的眼神渐渐变凶狠……一支馁兵变成了哀兵,最后变成复仇之兵。

现在,焦孟等山贼,与张放之间不再是雇佣行凶与目标的关系,而是生死仇杀的关系。这将使他们抛弃以往诸多顾忌,不择手段杀人了。

剧辛焦孟一伙,等得花儿也谢了,却等来了眼线报告,张放居然不走马领道,而是去了三水。等到剧辛焦孟拚命赶回之时,为时已晚,人家早回家吃饭收衣服了。

剧辛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张放唱的是哪一出?难不成他当真在这山沟里待上瘾了?当然,他做梦都想不到,此张放非彼贵人,对长安完全没印象,当真是将青溪聚当成了自己的家。

“不管了!”焦孟已经受不了这样屡屡失手的打击,彻底暴走,“现在就追上去,冲到村子里,砍了那贼!”

“不可,别乱了自家阵脚,反而遂了贼之意。”剧辛断然阻止,目光渐渐阴森,“既然他喜欢玩花样,某就陪他玩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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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沅君”是字而不是名,班沅君在这个年龄段还不应该有字。汉代女子,十五及笈,取字而适人。也就是,取字之后,就可以嫁人了。成语“待字闺中”,就是这么来的。但书中为了方便且前后一致,遂统一使用“班沅君”这个名字,识者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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