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敏喃喃地自语道:“胡道安,胡道安。身为胡人,此后的人生道路,能长久平安,道安也是个常见的僧尼法号,与你的支妙音有异曲同功之妙啊。阿兰,谢谢你,给我起了这么好的名字。”
慕容兰微微一笑,拉住了贺兰敏的手:“还叫我阿兰吗?你和我,还有小义真,我们都应该得到新生。新的名字,新的人生。”
贺兰敏笑了起来:“爱亲姐,请受小妹一拜。”
她说着,就想要下跪。
慕容兰连忙托住了她:“好了,不必如此,我们也算是同病相怜多年,终于苦尽甘来,道安,以后无论是我,还是小义真,都需要你的关照。刘裕那里,等我这回回到他身边后,一定会尽早说服他收了你,汉人有平妻的说法,并不分大小,不会委屈你的。”
贺兰敏用力地点头道:“那我多谢姐姐了。好了,时辰不早了,今天是你的大好日子,也应该出发了。”
慕容兰笑着向城门的方向走去:“好的,随我来,带上小义真,这是咱们姐妹迈向新生的第一步。”
贺兰敏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且慢,慕容镇怎么办?要是他突然发狂,攻击你我呢?”
慕容兰澹然道:“悦寿盯着他呢,而且城头上慕容超也用弩指着他,谅他也不敢造次。慕容镇是聪明人,以前就两次投降过,这次虽然有丧子之痛,但那也是黑袍害的,现在两国罢兵言和,他没有理由在这个时候闹事。昨天夜里议论战和之事时,他也没有反对,可见此人还是想要活命的,这回这么闹一下,我想更多的不过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忠义与爱国,为以后的官位争取个好价码。”
贺兰敏长舒一口气:“原来如此,我还担心着呢,其实,在他的身边,我也安排了人手,要是他真的有啥动作,我会一声令下,就把他斩于马下,甚至都不需要别人动手。”
慕容兰摇了摇头:“今天是我复婚的日子,也是两国军民长久和平的仪式,我不希望有任何流血事件发生,真要碰到你说的这种情况,也尽可能不要杀人伤人,生擒即可。慕容镇昨天大战,身受重伤,又上了年纪,今天不可能有什么作为,不需要下死手。”
贺兰敏勾了勾嘴角:“一切听你的,我的好姐姐,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吧。”
她说着,一抬手,身后几十步的人群中,突然走出了数十名手持各种胡笳,手鼓,琐呐,琵琶等乐器的胡人乐师,同时演奏起来,欢快喜庆的旋律,正是草原上婚礼的节奏,就连四周值守的军士们,也都不自觉地跟着这个节奏,手舞足蹈起来,一边跳着舞,一边高声道:“祝福兰公主,祝福臧爱亲。”
慕容兰笑了起来,向前大步而行,两边的人群,开始自动地分成了两列,甚至有些妇人,提着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花瓣,就这样提着自己的裙子,用裙摆盛着这些花瓣,等慕容兰经过的时候,一边欢呼,一边把这裙摆中的花瓣,奋力地撒向空中,这让慕容兰走到哪里,哪里就下起了一阵花雨,整个城外,顿时都弥漫起了兰花的香味。
慕容兰一边走,一边低声道:“道安,这些都是你的布置吗?”
贺兰敏在她的身后,亦步亦趋,得意地说道:“那是,你天天忙这些军国大事,而这场婚礼,就交给我好了。慕容超和公孙太后也很识趣,早早地把后宫之中所有的兰花花瓣全部连夜摘下,交给宫女们,就是为了这场大婚呢,而我,只不过是捡了个现成的仪式。”
慕容兰轻轻地叹了口气:“生为女子,一辈子有这样的一场婚礼,足以满足了,想当年我跟刘裕在草原上私订终身,在戏马台上被司马曜赐婚时,都是极为简单,哪有今天的风光?”
贺兰敏微微一笑:“苦尽甘来了嘛,这场婚礼,是你值得的。看,爱亲,你的夫君来了。”
慕容兰顺着她的手指,看向了这条花路的尽头,远处的晋军军阵,也早早地分开了一条通道,直到帅台,帅台之上,刘裕已经卸下了盔甲,穿上了婚庆的礼服,一朵大红花,戴在他的胸前,而台上台下的晋军将士们也齐声高呼:“恭喜刘大帅,迎回夫人,恭喜刘大帅,迎回夫人!”
慕容兰的眼中闪过一丝激动,正准备向前加快步伐走去,突然,只听到右边传来一声马嘶,而慕容镇的声音,在齐鸣的礼乐声中,也格外的清楚:“兰公主,且慢。”
慕容兰停下了脚步,转头看向了十余步外,骑着高头大马,与悦寿并驾齐驱的慕容镇,说道:“北海王,有何指教?”
慕容镇以手按胸,行了个礼:“兰公主大婚,可喜可贺,本王在此有礼了。”
慕容兰向着慕容镇也微一点头:“大王可以把这场婚礼当成和亲,我的娘家人,仍然是慕容部的族人,只要我还一天活着,就会全力保全我们的族人。而我夫君也当众答应了,会保护我们族人,至于大燕的文武将帅,也会依才授官,大王今后也会成为大晋的将军,为大晋效力的,仍然可以领兵作战,争取你的荣誉与富贵。”
慕容镇摇了摇头:“要我去给杀了我两个儿子的仇人和敌国效力?兰公主,本王还没有这么大的度量。当然,为了国事,为了族人,我不会起兵谋叛,只想这仪式结束后,能告老还乡,了此残生,就心满意足了。”
慕容兰的眉头微微一皱:“此事我们后面再议,先等这婚礼结束。”
慕容镇点头道:“确实,不过,就算是和亲的程序,兰公主你也不应该再向前走了,应该让刘裕过来娶你才是。”
慕容兰看了一眼身后的贺兰敏:“有这个说法吗?”
贺兰敏看着慕容镇:“北海王,你什么时候,对于这些胡汉和亲的规矩和礼仪,也这么了解了呢?我好像没听说过这个规矩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