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八章
义正言辞道:“……请自重,我是有底线的!”
爱丽丝的眉头拧起,叶欢粗糙的手掌盖在自己胸脯上,很用力,五根手指还不忘捏捏。
“手!”爱丽丝冷喝。
“喔,抱歉。”叶欢放下自己的右手,然后将左手抬了起来,搁在爱丽丝**上。
啧,很对称。
“我说的是两只手!”爱丽丝以上帝的名义打赌,自己从没有见过如叶欢这般厚颜无耻之人。
“喔。”叶欢抬起两只手,放在爱丽丝胸口上,道:“尊贵的爱丽丝小姐,我觉得你不要这么激动,我们可以心平气和的谈一谈。”
心平气和的谈……
爱丽丝把牙都咬碎了,这世界上,有人握着人家两边胸脯,然后,要和人心平气和谈嘛!
终于,爱丽丝爆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呐喊:“我说的是两只手!”
“喔。”叶欢像是此刻才恍然大悟,轻描淡写的将手打开,道:“不好意思,抱歉。”
爱丽丝以极凶恶的眼神看着叶欢,眼中愤怒的目光,恨不得将叶欢做成刺身吃了。在某一刻,她的脑海中只有愤怒,而无其他。
叶欢淡淡的笑着,风轻云淡,表情自然。
刚才爱丽丝是把叶欢当成了雏儿,东方人都是比较保守的,看叶欢这个模样,说不得还没有碰过女人。只要自己给几个媚眼,说话嗲一点,再抖抖胸,他肯定就会拜倒在自己一米二的大长腿下。
可惜,爱丽丝不明白叶大少的为人。如果她知道叶大少的过去,就会明白,自己刚才的行为是多么愚蠢。
胭脂状元,浪子班头,这八个字并不是虚言,而是无数少女的斑斑鲜血染红的。
的确,爱丽丝的脸蛋和身材都无话可说,如果普通男人碰到这娇媚的模样,肯定会走不动路。
而叶大少,他也一样会走不动路。但是,他会吃的一干二净,然后把餐具打包之后,拍拍屁股走人。
所以,爱丽丝在叶大少面前玩这一套,实在有些关公面前耍大刀,鲁班面前完斧子。今天,爱丽丝做出了第三件,和前两件一模一样的行为。那就是,叶大少面前卖风情。
叶欢淡淡的笑着,开口道:“爱丽丝小姐,听我一句话,我不是坏人,这次是要带你回家。而这个地方,并不是你应该来的。对于你来说,这里,太危险了。”
“回家!”爱丽丝突然咆哮起来,道:“我才不要回那个一千二百平米的大房子,我才不要拥有上万件衣服,我才不喜欢每顿饭都有专门厨师!”
“呃……”叶欢尴尬道:“爱丽丝小姐,你确认自己不是在炫耀嘛?”
爱丽丝已经愤怒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无能为力时,选择愤怒是唯一的法子。
“你知道什么!你什么都不懂!”爱丽丝咆哮道:“你以为我喜欢这些嘛!不,我想要的不是这些。”
爱丽丝的声音已经有几分哽咽,道:“我想要的,只是一个家,一个爱我的人。为他生一堆孩子,养一头驴,过些平静的生活。”
叶欢默然,他很难理解,爱丽丝这样的天之骄女,为何对养驴有这么大的怨念。
“这些事情,你是不会懂的。”爱丽丝的目光望向远处,在东方已经有熹微的天光亮起。她感叹道:“为何,这世界上的男人,多是你这般贪名逐利的蠢物呢。也许,这个世界上只有弗兰克一个人懂我的心。他有阳光般金黄的头发,古希腊雕塑一般的脸庞,文艺时期艺术家的悲剧气质。”
说到这里,爱丽丝将目光转向叶欢,平静道:“我很希望,你能见一见弗兰克,我想,那时候,你就会明白,自惭形秽是什么感觉了?”
叶欢深吸一口气,抬起手,恶狠狠一个耳光,打在爱丽丝脸上。
爱丽丝的脸被打倒一边,她嘴角撕裂,流出血来,发懵的看着叶欢。
叶欢深吸一口气,平静着内心的情绪,然后缓缓道:“爱丽丝小姐,我很想问你,你现在应该知道疼是什么感觉了吧?”
“你,你……你竟敢打我!”爱丽丝捂着脸颊,难以置信的看着叶欢。他不是父亲雇佣的工人嘛,不是应该唯自己的命令是从才对。怎么还敢打自己!
叶欢伸出手捏了捏爱丽丝的脸颊,道:“亲爱的爱丽丝小姐,无意冒犯,但是我觉得,我有义务让你明白很多事情。我不仅可以打你,而且还能做很多事情,捏捏你的小脸蛋……”
叶欢平静道:“有些话,真是说白了就没意思。但是我想说什么,你应该是明白的吧。在这荒林中,我就算把你玩残了,也不会有人知道的。”
爱丽丝怔住,甚至都顾不得愤怒,而只剩下胆战心惊的恐惧。
恐惧夺了她的心魄,只剩下呆呆的发怔,叶欢在自己面前的身影,无限增大,在恍然间,已经狰狞如魔鬼。
她像是此刻才认识叶欢,这华夏人,可不是什么善良的雏儿。他邪恶,强大,无耻,卑劣,一如魔鬼。
想想自己一开始还想蛊惑叶欢,就连爱丽丝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行径还真是愚蠢得令人发笑呐。
叶欢道:“爱丽丝小姐,我没有心情倾听你所谓的心路历程。也不想知道,你的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你在我眼里,无非就是一件货品而已。我想把一个货品带回去,你觉得我会咨询货品的意见嘛?”
“你……”
爱丽丝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在瞬间,她就来不及说什么了。她咬牙切齿,感觉到的是天旋地转。
因为,接下来,叶欢将她扛在了肩膀,大手拍了拍她挺翘的屁股,在啪啪的声响中,扛着爱丽丝往回走。
爱丽**哭无泪,不停地拍打着叶欢的后背,口中谩骂不停。
叶欢扛着爱丽丝回来了,在过程中,爱丽丝已经耗光了力气,只剩下一种欲哭无泪的表情。
叶欢将爱丽丝丢在地上,直接砸晕过去,拍拍手,冲白瑞德几个人道:“带回来了。”
白瑞德几人确实愣了愣,开口道:“叶先生,你怎么把她带回来的。”
“谈了谈人生,谈了谈理想……然后,就被我说服了。小女孩嘛,都是要好好倾诉的,要有耐心。”
“有道理,有道理。”白瑞德几人纷纷附和,洛安走过来,看了看地上昏迷的爱丽丝,然后道:“叶先生,我们抓住了一个人。”
“喔,什么人呐?”
“他说他叫弗兰克。”
“啊!”叶欢眼前一亮,他也颇想见见这个可以令自己自惭形秽的男人。
“人在哪里?快带我去。”
“就在大树后面绑着呢。”
叶欢走过去,看到了一个人被绑在树上,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弗兰克。在看到他模样的时候,叶欢怔了怔,很久没有回过神来。
阳光般的金发,古希腊雕塑一般的脸庞,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的悲剧气质……
这一切,都是爱丽丝口中说的。然后叶欢此刻见到的这人是什么模样呢?
从种族学角度来说,白人总是比黄种人更高些的。比如说,叶欢一米七出头的身高,在国内可以说是普通,而放在白种人中,那就是矮子了。
而现在,这个弗兰克身高大概也就是一米六多些。然后,他体型浑圆,其实是个胖子,邋里邋遢的胡须,乱糟糟的。模样嘛,一种贴切的比喻,类似于《指环王》中的矮人。
阳光,雕塑,文艺复兴……假如说有任何一个形容词,可以放在眼前的弗兰克身上,叶欢都感觉是日了狗一般。
“你叫弗兰克?”叶欢问。
“是我,是我。”弗兰克急忙点头,道:“求求你不要杀我!”
叶欢依旧难以置信,心想这世间同名同姓的也是有的。他再开口问道:“那么,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爱丽丝的女人?”
“知道,她是我的女人嘛!”弗兰克有些得意。
叶欢晃了晃身子,幸亏张白凤扶住了他,叶欢才没有因为世界观刷新而晕倒。
叶欢轻咳一声,稳住心神道:“好吧,弗兰克先生,现在聊聊和爱丽丝小姐的爱情之路吧?”
弗兰克倒是没有隐瞒,据他所说,他和爱丽丝是在酒吧认识的。当时认识的第一天,爱丽丝就被他身上的忧郁气质所吸引,深深的坠入了爱河。
“咳咳。”叶欢道:“弗兰克先生,无意诋毁,但是你的相貌……你觉得一个女人对你一见钟情的概率有多高?更何况,是爱丽丝那种女人。”
“nonono,这你就不懂了。一个男人重要的不是外表,而是由内向外散发的气质。”弗兰克道:“爱丽丝是一个有品位有修养的女人,对于这种女人,你也赢过对她说有品味的话。”
“什么是有品味的话?”叶欢不耻下问道。
“忽悠,狠狠地忽悠她!”弗兰克将头一扬,干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