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一代枭雄空余恨 (十更)(1/1)

这是一封很特别的信,看得人很受冲击,隐然也进入了另一个苦少年的辛酸人生路一样,让我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

罗央继续写道:

父亲走了,我的母亲怀上了我,可怜的小丫头母亲,其实她只有十五岁,什么也不懂的年纪。

可这世界,这人类可恶的与世界,就是这么可恶。让她在什么也不懂的年纪,把自己最美好的年华给了一个禽兽。

不,她是被迫的。因为这个世界有着等级的存在,而她是最下等。

我的外公是那时候地主的小儿子,在那个年代,有着你不能懂的地位。外公和外婆很早就含恨而死,我的母亲是孤女。

也许这世界上依旧有着同情与善良,但可恶的是这种同情和善良来自于另一个禽兽的期待。当时,旅馆的老大希望我的母亲长大后,比如十六七岁了,就嫁给他的儿子,于是我的母亲那种下等出身,才得以在国营的单位上着班。然后,也就遇上了我的父亲。

旅馆的老大想讨好我的父亲,于是将内定的儿媳妇奉献了出来,用耳光,用拳头,逼迫的送了出去。

我的母亲什么也不懂的年纪,直到发现肚子大了,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惜她瘦小,或才说娇巧,等我生长了九个月的时候,人们才发现。哈哈,这个臭丫头竟然未婚先孕!于是,在那个保守无道、思想浮躁的年代,我的母亲受到了极为不公正的待遇。

斗她。游街。泸县有浸猪笼的传统,我的小老乡,你并不知道,但我知道。

因为我的母亲在寒冬的猪笼里挣扎着,硬生生用头撞破了木条,爬到了岸上。她血流成河,用尽了一切挣扎,呼喊,尖叫,用尽了力量将我生了出来。

是的,我就是那么出生了。但此时我的眼里没有泪水,因为我让当年的人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哪怕流氓们老了,他们依旧是流氓,应该为当年的罪恶付出代价。

当我拖着长长的脐带爬行在池塘边带霜的草丛上时,我的母亲已经没有了呼吸。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但有个大胆的,想把我这个来历不明的孽种摔死,可那时候,我还是得救了。

泸县孤儿院的陈会英院长,是她这个当时已六十五岁的老妈妈,在我被人高高举起的时候,救下了我。然后,我进入了孤儿院,在她的关爱下成长。

好景不长,六岁的时候,她去世了。孤儿院维持不下去,散了。我流落到了民间,一个拾垃圾的老头收留了我。

我上了学,身体不好,像个病秧子,人们都叫我野种,老头姓罗,其实我叫罗秧。

十二岁,我上初一,罗爸凄惨的去世了,我开始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其间爱的欺辱,包括生狗驴,前面已讲过。但是,曾经侮辱过我的人,都已付出了代价。

十六岁,我跑得比狗快,然后,参加省中学生运动会。妈的,狗血,艹蛋,我的父亲亲自为我颁了奖。百米小飞人,我叫罗秧。

人前,我的父亲和蔼可亲,人模狗样。于是,他关心的问了我很多事情,然后他惊呆了。他的记忆力很好,所以还记得我母亲的名字。

那天晚上,当我听说了自己的身世,哈哈,我暴揍了他一顿。这个世上,在四江省,能揍夹谷闻的人,不多,我是其中一个,还有一个是你爷爷。

我的父亲并没有生气,反而很高兴,感谢上苍给了他一个彪悍的儿子。然后,我留在了省城。我本来想回泸县,但他不让我回,因为我回去不可能再上学,因为他把我关了一个月,饿得我服软了。

我恨他,我发誓都不要理他。果然,后来的二十年,到此时此刻,我从来没叫过他一声爸,因为他不配。我也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他自己心里清楚。

我一直不使用夹谷罗央这个身份证、护照,因为我有很多别的选择。但我更愿意使用的,是罗央这个名字。它来自于一个拾荒的老人,真名我都不知道,只叫他爸,人们叫他罗癞头。

罗爸爸的死亡,是因为我还小的时候,有一个社会上的男混混,让我为他吹驴得水。他暴怒了,用铁铲打了那个小混混,小混混一巴掌将他扇到了街边,撞在石头上,当场脑袋开花,死了。

我一生最大的遗憾,也许就是再也没找到这个混蛋,因为他逃了,远远的,无影无踪。我穷尽天下一切力量,竟然找不到他。妈的,他的名字我后来查到了,叫吴学兵,当时的绰号叫“狮子头”,天生一头小卷毛,今年四十五岁。

如果上苍让我活着,我一定会抓住他,然后红烧狮子头。不过,这倒可以拜托一下你,不知道可不可以。我想,你应该可以,只是看能否找到。

世上没有永远的仇恨,只有永恒的利益,但有的仇恨的种子在心头,虽然不爆发,但始终在发芽。

我从来不代表正义,所以我永远是一个复仇者。

夹谷闻培养了我,给了我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教育,随后把我送进部队,接受最严酷的训练,也把我送到国外,接受最高等的培养。

妈的,就那样,一个出生就差点被人摔哦屁的孩子,老子罗央,步步强大了。罗央,这个名字是我十六岁的时候改的,我就是要站在名利的中央,让所有人向我低头。

是的,我做到了,在四江省,在天下很多地方,我都他妈做到了。就连夹谷闻,他敢在我面前乱放屁吗?不,他不敢!四江,我为王,天下,我依旧王者之志。

在我温文、飘然的外表下,是一颗冰冷、漠然、彪悍的心,舒福,这是你没想到的。没办法,谁叫我的台阶被夹谷闻垫得高了呢,这是背景的关系,我占了这一优势。而你,唉,真尼玛是个悲剧,你懂的。

然而,如此的我,你可以称为一代枭雄的罗先生,在人生的巅峰,也将死去,无奈,挣扎,就像一种劫数,像宿命。

你现在所在的地方,是夹谷家的老宅子。我一直住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就住在这里。在这里,我能嗅到除了杀戮之外的宁静气息,很舒服。如果有一天,你功成名就,你也必然选择归隐,这种感觉很美妙。

你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我的棺材前,你的旁边,跪着的,是我的干女儿叶曦雅。呵呵,干女儿,你小子一定怀疑过什么,带着很邪恶的心态。我死了,但我原谅你,因为这个时代总是会侮辱一些词汇,比如干女儿、小姐、少爷、为人民服务、老师教授等等。

但是,我要郑重的告诉你,叶曦雅,她是我的女儿,亲生的。这个已经进行过DNA鉴定,如假包换。你大爷的,我真想给你一巴掌,你竟然那么以为我和我的女儿。

请以后别当她是夹谷曦雅,哪怕她的身上流着夹谷闻的血液,我也不愿意她跟我姓罗,更愿意她姓叶。她也不会叫夹谷闻爷爷,永远都不会。我的女儿,她一定能做到。

好吧,这个时候,我三十六岁,本命年,真的不顺;曦雅二十一岁,但我是她的亲生父亲,小子,你应该觉得很奇怪,对吗?

是的,很奇怪。但你更应该感觉到奇怪的是,我还有一个儿子,是曦雅的哥哥。很遗憾,我也没能找到他,甚至都没有见过他出生,也许并没有出生。算起来,他今年应该都二十四岁了,跟你一样大,都属狗,都属于拥有哔狗人生的狗。听起来是不是很疯狂?呵呵,是的,很疯狂。

接下来,让疯狂继续吧,舒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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