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窥探
乐华章左思右想,最后还是觉得亲自到金利来酒店看看才放心。
乐华章坐出租车到了金利来酒店。
走进大门,服务生就热情的招呼道:“先生,请问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乐华章道:“请问于小菲他们用餐是在那一桌。”
乐华章不知道他们是以谁的名义订的餐,也不知道这样说能不能找到他们。但是没有其他的办法。
服务生和前台说了一下,查了记录,“先生,于小菲他们在三楼的六号包间用餐。”
“好,谢谢,我这就去找他们。”
孟子俊事事都以于小菲为主,就算是订餐这样的小事也以她的名义,所以乐华章说于小菲的名字,就一下子查到了。
乐华章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所以就直接往三楼去。
乐华章到了三楼,很容易就找到了六号包间,门半开着,从外面可以看见里面坐着的人,里面除了他的妻子于小菲,就是孟子俊和孟青青。就他们三个人,在里面谈笑着。
乐华章靠近门口,他听见孟青青说:“妈,如果你想念我了,就电话联系,不要总是牵挂着我,你应该多在家里陪陪弟弟和乐老师,乐老师在学校里很辛苦的,弟弟小,比我更需要你陪伴。”
孟子俊道:“小菲,青青说得对,你应该在家里多陪陪他们。”
乐老师听见孟青青在叫于小菲“妈妈”,犹如一个晴天霹雳在耳边炸响。
后来于小菲又说了一些什么。乐华章都没有听见了,他的脑海里只回响起孟青青的那一句“妈妈”。
这么说,短信里的内容是真的,孟青青既然是于小菲的女儿,那么孟子俊就是于小菲的前夫。这个认知让乐华章简直无法接受。可是眼前的事实又令他不得不接受。
乐华章脚步踉跄的走出了金利来酒店。他没有坐出租车,而是坐公交车一路晃晃悠悠的到了他所在的小区门口。
小区门口有一家酒吧,乐华章走进去,胡乱点了一些酒喝了起来。
乐华章想不通,自己以为很了解妻子,无论她的经历还是她的脾气性格。但是今天晚上的所闻所见。却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
自己的妻子竟然有一个女儿,还是自己最得意的学生,这样的事实比小说里面写的故事情节还狗血,要不是亲耳听见孟青青叫她妈妈。乐华章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安分守己的妻子竟然有一个女儿。
这样说来。妻子这段时间频繁地约孟青青出去玩。就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妻子这些年来一直念叨着喜欢女孩,原来她就有一个女儿。她不是喜欢女孩,而是想念自己的女儿,他还傻傻的跑去帮她收养一个女孩。
可是,为什么孟青青说自己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对了,孟青青是一年前才从老家转到这里上学的,种种迹象表明,之前孟青青和于小菲没有联系,或者孟青青根本就不知道她的妈妈还活着,这么说他们是最近才联系上的,孟子俊带着女儿生活了十多年,之前一直瞒着女儿她妈妈的情况,现在突然告诉她,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最近刚巧他们碰到了一起,所以就把事情真相说出来,孟青青和于小菲母女两才相认了。
从时间上来推算,孟青青现在十三岁,她的出生日期就是在于小菲出门打工的那两年时间里,她就是那时候认识的孟子俊吧?那时候于小菲才十**岁,所以他们不可能结婚,但是于小菲却生下了女儿孟青青,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于小菲和孟青青分手,孟子俊一个人把孩子带回老家交给他老妈抚养,一定是这样,但是他们现在又怎么会碰到一起的呢?
乐华章想得头疼都想不明白,他就一直在喝酒,辣乎乎的酒灌进喉咙里,又进了胃里,可是酒精的刺激不能代替心里的难受,越喝,心里越不是滋味。
那时候酒吧刚刚开门营业,顾客很少,老板见乐华章一个人一个劲儿的往嘴里狠命灌酒,就知道这个人心情不好,是来买醉的,就他这种喝法,过不了多久就醉了,开酒吧这么久,他知道这种人来这里就是要借酒浇愁,然后醉得不省人事,有同伴还好,没有同伴,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回去。所以他得提前和他打一声招呼,问清楚他住在哪里,才好到时候打一辆车送他回去。
“喂,兄弟,你住在哪里?你一个人呆会儿要是喝醉了,怎么回去?”
乐华章指指后面,“我就住这个小区里,没事,我不会醉,我可以回去。”他说着又灌了一口酒。
一抬头,看见妻子从一辆车上下来,那辆车虽然不贵,但是也要十多万,对于他这样每月还要还房贷的上班族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孟子俊,一个曾经生命垂危的人,他还同情过他,人生真是一个笑话,现在他才发现,原来应该被同情的人是他。妻子瞒着他这么大的一个秘密,他却浑然不知,也许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只有他像一个傻瓜一样什么也不知道吧!
妻子往小区里走去,车上的孟子俊父女两目送着她走远,才开车离开。那么的深情款款,依依不舍的样子,旧情复燃了吗?要不然呢?还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在一起吃饭。接下来,是她向他摊牌的时候了。要不是那个短信,他还蒙在鼓里,可是现在知道又怎样?除了痛苦和许多不解,他能够改变什么?能够改变妻子的过去,能够抹去妻子那两年发生的事情吗?
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不清楚的就问清楚,问清楚以后呢?该怎么办?不管他,先问清楚再说。
乐华章付了酒钱,就走了出去。
老板追到后面,“你没事吧?要不要打电话叫家里人来接你?”老板以为他要再喝一会儿一直到烂醉呢!没想到他喝酒干脆,要走也是干干脆脆的。说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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