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那塌鼻子大汉就要逃开,可赵信却没有一丝追击的想法,因为在不远处,箭艺出彩的吴煌正搭弓上箭。
‘咻’的一声破空暴响突起,箭出如若电闪,下一刻,便听到塌鼻子大汉一声惨叫,身形顿了一下,便跌落马下,死得不能再死。
赵信对吴煌认可地了头,然后赶往他处战场,半个时辰后,战事完全结束,八百余高丽匪徒全部被歼灭。
此时,大火已没办法扑救了,只能等着烧完,直到第二日午时,这大火才熄灭,赵信命王老实领人扒开瓦砾,搜寻各种财宝。
这一战,赵信收获颇丰,不仅获得了价值近十万两白银的财宝,还收获良马六百余匹,这些战马都极为高壮,很显然是高丽棒子费尽心血搞来的,最后却便宜了赵信。
赚足了便宜的赵信,将队伍交给瞿远统帅,继续打劫匪徒,而他则回到赤峰城,处理数日来沉积下来的政务。
某日,邱智寻到赵信,向他请教练兵之法,血鹰营已经成型,不用邱智费多少心思,可新近招募的数千新兵却让邱智颇为头疼。
“主公(陈棋、邱智、瞿远等心腹已认赵信为主),白日你大军两月后开始出击,可新募的兵丁数日前还是农夫,这么短的时间,实在难以训练成军!”邱智眉头紧皱道。
赵信闻言,想到后世经典的军训速成法,当即笑道:“两月时间虽然短,却未必不能练兵成军,这批新兵的年龄在十五到三十岁之间,都是未染兵痞陋习的好苗子,他们就好像一张张白纸,正适合任意沷墨挥豪,训练成我们所期望的劲旅!”
“白纸一确实有理,可这些新兵没有丝毫经验,需耗费时日打磨,如今大战在即,练兵两月未必有多大成效,一旦拉上战场,必然死伤惨重!”邱智满怀顾虑道。
邱智能考虑到这些细节问题,确实在练兵之事上费了心思,赵信也不再卖关子,解道:“刀枪杀伐之术需长期苦练,方有所成,因而这两月间,可不以其为重,战阵之上,兵士令行禁止,知道进退,如臂所使最为重要,如此,可先练队列!”
“先练队列?不知这队列和战阵有何不同?为何要练队列而不练战阵?”邱智疑惑道。
赵信略一沉吟,继续解释道:“战阵之法向来复杂,需要极高的默契配合,新募之兵最缺的就是默契配合,此时练战阵,无疑是事倍功半,而操练队列,站军姿,虽然枯燥、简单,却最易培养纪律观念!”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队列训练始终强调纪律,能够在训练的过程中,强化兵士的纪律观念,形成‘条件反射’,做到闻令而行,而不是在命令面前问那么多‘为什么’!”
“条件反射?”对于这个新名词,邱智有些不明白。
赵信反应过来自己了个古人还不理解的新名词,忙笑着解释道:“所谓条件反射,就好比每日卯时击鼓卯,久而久之,大家凌晨一听到鼓声,便知道是到了卯的时间,这就是一个条件反射!”
邱智似乎想通了什么,出言附和道:“主公此言有理,若我军将士真能做到‘条件反射’,能够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两月之期,大有可为!”
赵信了头,继续道:“队列训练的作用不单如此,在队列训练过程中,可采用‘一人犯错,整体受罚’之法,来增强兵士的协作意识,而一旦有乐同享、有罚共担的理念深入人心,那么,这支队伍便能拧成一股绳!”
“再者,队列乃是战阵的基础,如果队列都练不好,那战阵就更不用了,军阵训练十分繁杂,不可能经常训练,而队列一旦练好了,便可速成战阵!”
邱智越听眼眸越亮,连连头表示认同,待请教完毕,立马风风火火地赶往校场,迫不及待地去实验这种新型练兵之法。
......
之后的半月时间,由于没有得力文官辅佐,赵信被繁杂的政务困扰,头疼不已,好在瞿远时不时的带回丰厚的战利品,这才让赵信郁闷的心情稍稍缓解。
可巨利不长久,由于血鹰营四处出击打劫匪徒,其余匪徒坐立不安,为求自保,他们竟然齐齐联合对付赵信。
赤峰城的情况,赵信很清楚,新军尚未练成,主动进攻肯定不行,只能进行防守,如果匪徒不来攻打赤峰城,那么他也不敢贸然大举去攻打对方,毕竟,四周还有大量蒙古鞑子虎视在侧。
据探子来报,匪徒首领许睿不仅武艺高超,且颇为头脑,知道攘外必先安内,近期一直致力于收拢、吞并其余匪徒势力,然后形成一个巨大的势力,这样的话,许睿短期内肯定不会来找赵信的麻烦。
“哼哼,他不来,那我就去找他好了!”赵信眼中闪过一丝精芒,被动挨打可不是他的风格,既然知道了许睿的打算,赵信就会主动出击,引导局势发展。
......
“站……站住,打……打劫,速速将值钱的物事交出来!”赤峰口附近,某个山道旁,此时,一个满脸胡须,大刀扛肩,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家伙正指着前面一个商队,恶狠狠地道。
“这位寨主,我们这是本生意,没有什么油水,献给寨主一些买路费,放我们过去吧,我上有老,下有,全靠着走这一趟草原赚钱!”这个商队的领队眼见对方有几百骑兵,顿时起不了丝毫反抗念头。
“既然知道这附近山匪多,还敢走这条路,你不是找死吗?”这个大胡子扛着刀,扬着下巴,冷冷地问道。
“唉,寨主有所不知啊,这都是生活所迫,敢往草原行商的,要么是真正有实力的强大商队,要么就是我们这种凑集几个人搏命一次的冒险,如果成功了,就赚一些钱,回去可以颐养天年,如果赚不了,就会把命搭在这里!”这个领队头哈腰地道。
他心里也暗叹倒霉,怎么自己走的路这么偏僻,竟然还遇上了这么一路强悍的匪徒,如果是一般的两三百人的匪徒,他也敢放手一搏,纵然是死了一些人,丰厚的利润也足够他滋润的活到老,但谁想到竟然是数百马匪。
大胡子哦了一声,笑言道:“看来往草原那边卖东西利润果然是很大啊,我倒是可以考虑不做马匪了,也去贩卖东西!”
“寨主英明!”这个领队立刻拍马屁。
“英明个屁,打劫这日子多好啊,不用长途跋涉,不用风吹雨淋,不用担心被谁抢,只需要去抢劫就行了,所谓买不如卖,卖不如偷,偷不如抢,抢劫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行当,哼哼,今天碰到我,是你们的运气,交上钱走人,要是遇到其他人马,肯定要了你们的命!”大胡子接过这个领队孝敬的买路费,掂了掂之后,放人走了。
这个领队立刻千恩万谢,带着人准备离开,大胡子又顺手从这商队的马车上拿下来一些不错的日用品。
领队连忙帮着一起拿,弯着腰陪着礼,他知道,既然这个寨主没有杀人,只是拿些东西,那是最幸运的了,如果要是对方什么也不要你的,那就是摆明了要把你们全部干掉,全吃掉。
等到这个商队走了之后,大胡子的眼中,迸射出一道精芒,嘀咕道:“他妈的,打劫了这么长时间,也该差不多了,老子倒是要看看那个许睿到底是什么家伙!”
这个大胡子,自然就是化装了的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