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1/1)

沙漠客栈。

凡是能在沙漠中开着一家客栈的,哪怕不是手眼通天人脉广播,也需得是一方沙漠的霸主,否则在这里做这一本万利的生意,又有谁能看着你做下去呢?

这沙漠客栈,背后的老板,就是半天风。

要说谁是沙漠之王,那所有人都会肯定地说是札木合,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说半天风是无名小辈。

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这半天风在沙漠里的名声:一个人快要渴死了,不远处就是半天风的客栈,里面有水有馍馍可以睡个好觉,但是这人宁可渴死,也要绕开半天风的地盘。

沙漠中的人宁可死,也不敢去靠近半天风的地盘,只因为到了他手里,比死更可怕。

而现在,这半天风的沙漠客栈,就出现在了晚枫面前。

这客栈看起来很奇怪,它建在一座石山背后,依靠着石山挡住了沙漠里的风暴。但是即使如此,建造这个客栈的人依然不放心,屋子盖得很大,但是门窗却开得又小又窄,好似怕风沙卷进去一样。

晚枫牵着骆驼,抬头望望天空。

那只秃鹰已经消失了。

大概是在三四里路之外的地方,那忽然有一群秃鹰飞起,刚刚给她指路的秃鹰也混入其中。等到秃鹰散开时,晚枫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分辨出哪只才是刚刚给她带路的鹰了,只能愣在原地,看着那群鹰四散飞开。

故意以同类来掩盖那只鹰的行踪……那位师兄或者师姐是不想暴露自己的行踪?他/她现在处于很危险的地步,不愿自己找过去?

可能性太多了,晚枫无法确定是哪一种。

在鹰群散开的时候,远远的,晚枫已经看到这里的石山和屋子,想来师兄/师姐令那秃鹰一路引自己往这边来,大概就是为了指明离开沙漠的路吧——这里已经不是她的大唐了,如果长久地徘徊于沙漠之中,就算是她,大概也会化作黄沙掩埋下的一具干尸。

所以她没有去试图找出那只鹰来,而是牵着祥祥,一路朝这里来。

对这个世界知之甚少的女孩并不知道面前的客栈就是沙漠中大名鼎鼎的半天风的地盘,只是有些讶异这客栈门窗的窄小,不过考虑到沙漠的环境问题,这种设计倒是合情合理。

没有急着走进去,晚枫先扫了一眼客栈。用来做桩子打入地底的是两根木桩,露在外面的只有两丈多,也不知道打入地底的部分到底有多长。透过轻纱,晚枫惊讶地发现那空隙处竟然是用铅汁浇灌而成,这个客栈完全就是密封,如果里面出了什么事,要想关人的话……

这简直就是铜墙铁壁!

留意到这点,小丫头面上不显,心里却已经提起了十足十的警惕心来:

谁会吃饱了没事干盖这么一栋房子?

任是她百般思量,也想不出有谁会以什么善意的目的盖成这么一栋房子来。

客栈没有招牌,只在墙上写着:“馍馍清水,干床热炕。”

若是在江南,一家客栈墙上若是写着这样的话,恐怕没人会乐意进去,但是在这沙漠之中,这样的招牌,远比任何南北名菜小吃来得吸引人。

晚枫盯着那垂在客栈门上的棉布,那棉布做成的帘子闪闪的满是油光,看起来又硬又挺,不知道有多久没洗了。

……沙漠里,不要讲究了,不要讲究了,不要讲究了。

在心里对着自己念了三遍,晚枫想了想,先把祥祥收入宠物木屋之中,这才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掀开棉门帘子,走了进去。

屋子里的光线很昏暗,这是可以预料到的:客栈为了抵挡风沙,依山而建,那座石山挡去了沙漠里惊人的热度的同时,也挡住了那足以刺瞎人眼的阳光。

再加上这客栈为了防风沙入侵,将门窗造得又小又窄,又蒙上了棉布,哪怕是大白天,里头也是昏暗得像是点了油灯一般。

晚枫环顾四周,里头的地方倒是不小,放着四五张再平常不过了的木桌子,并二十来条长凳,与其他地方的客栈并无不同。

虽然是沙漠之中,这客栈也不是没有客人,七八个大汉围着一张木桌推牌九,掌柜的却坐在柜台之后打瞌睡,似乎丝毫不惧这些在沙漠中讨生活的汉子趁着他打瞌睡的时候偷走店中的东西。

……不对,那几个汉子不是客人。

想到在外面看到的东西,再看了一眼那几个汉子,晚枫忽然意识到这几个大汉其实就是这客栈的“保镖”,就和赌场里镇场子的打手一样。

在头戴帷帽的小女孩只身走进来的时候,掌柜的依然在柜台后头打瞌睡,推牌九的大汉们更是没一个回头的,仿佛根本没看到有人走进来一样。

看了一眼那长凳还算干净,小丫头便挑了个木桌坐下,敲了敲桌面,道:“掌柜的,有客人来了呦!上个茶呗!”

属于孩童的音色轻快活泼,像是在江南春天里扑蝶嬉戏天真无忧的孩子,但是在这沙漠之中,就算是七八岁的小孩子,也已经被自然的残酷磨练得像狼一样,像狐狸一样,像那沙漠中的毒蛇一样。

这样的声音,不应该出现在沙漠之中。

掌柜的睁开眼睛,终于正眼看向那刚刚走进来的小女孩。

的确还是孩子,豆蔻年华,蒲柳一般瘦弱的身子骨还没开始抽条,连少女都不能算,只能称一声女孩子。她头戴一顶看着就价值不菲的轻纱帷帽,在沙漠中以劫道为业的人眼尖得很,一眼看出那帷帽底下垂着的轻纱价值何止千金,反而是帷帽上点缀的珠翠看着似乎不打眼。

掌柜的心头惊奇,能用价值千金的轻纱做帷帽的人家,又怎么会舍不得往帷帽上点缀足够价值的珠翠呢?

他再仔细看了一眼,这才发现,如果不仔细看,就会以为是养护不当而失去光泽的玉石,但在懂行的人眼里,这不起眼的珠翠却是极为少见的墨玉暗银,光泽内敛深沉,可谓是低调的奢华。

沙漠中的老手商贾决计不会穿着奢华,因为那根本就是在向马贼大喊我很有钱快来抢劫我,所以他们一般都穿着极为破烂,和那些在沙漠中艰苦求生的人没有两样。

会打扮奢华毫不收敛地出现在沙漠中,不是自恃武力高强不惧马贼的豪侠高手,就是不懂事初次涉足沙漠的肥羊!

掌柜的下意识地搓了搓手心。

如果不是他心细,这肥羊可就要放过了!

虽然江湖上有传闻说最不能惹的莫过于老人、小孩、女人,而面前的人一个就占了俩,但是那从来都是如同传闻中的人物一般,掌柜的不觉得自己就那么好运撞上了。

不过,能在沙漠中讨了那么久的生活,掌柜的心里也是有一杆秤的。在看到是个女孩子的时候,他心头闪过大漠中某个人的影子。

难道是……那里出来的?

仔细想了想,掌柜的推翻了这个结论,因为据他所知,那里虽然尽是女子,但是皆是妙龄少女,婀娜多姿。而他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却是个还没长成的女娃娃。

那一位的手底下,可没这么小年纪的女孩。

既然可以确定和那个人无关,掌柜的胆气就大了起来,咳嗽一声:“老颜,没听到客官说话么?上茶!”

那正在推牌九的大汉中的一人抬头,有些讶异地看向自家掌柜,在收到眼神时,立刻装作不耐烦的模样,离开牌桌,绕到大堂后头。

片刻之后,他又回来了,手里提着一壶茶。

他抬眼瞧了瞧那似乎正好奇地打量着桌上茶杯的女孩,心头冷笑,面上笑得狰狞:“客官,茶来了!”

那女孩闻声也抬起头来,后头没关好的门里有风涌了进来,吹动那女孩的帷帽。帷帽底下的轻纱随之而动,露出女孩光洁漂亮的下巴。

还有微微勾起的唇角。

那女孩竟然也在笑。

掌柜的同样看到了这一笑,忽然之间,有种莫名的预感:也许,这一次,他真的看走眼了……

半日后。

一双形状美好的手轻轻展开折起的信笺,梳着两个大辫子的红衣少女看了看传来的情报,笑盈盈地转头对那边似乎正在看什么的男子道:“半天风的客栈易手了。”

少女等了片刻,见那人毫无反应,才跺了跺脚,有些不甘地把下面的情报也一并说了出来:“接手的是个小女娃儿。”

她偷偷地打量着男子的神情,似乎是想从中获取什么信息一般。

却不料她正好对上男子含笑的目光,顿时感觉到一阵窘迫。

“你这般偷看我做什么?”

红衣少女心下不甘,面上却是笑盈盈道:“难道不好奇吗?一个小女娃儿竟然就这么半日,就将在沙漠中横行了二十几年的半天风的产业收拢囊中,而且还是当着那半天风的面,听说,那半天风竟然是丝毫没有反抗!”

“那又如何?”

少女终于撑不住笑了,忍不住跺了跺脚:“那半天风不是和龟兹国敏将军关系极好,敏将军这回起事的本钱还是他给出来的,如今这半天风有事,敏将军和我们又是合作关系,到时不会给夫人的大业造成麻烦吗?”

“敏将军起事的资金确实是半天风横行大漠二十余载劫道所得,”男子却是丝毫不着急,“正因如此,敏将军恐怕决计不会再承认这个昔日的手下大将了。”

既然已经可以谋得一国,他又怎肯让人来分享他的战果呢?

哪怕来分享的人,是曾经的手下大将,又曾经在起事中提供了军饷粮草也一样。

红衣少女听出这话中音,想说什么,但是想到面前这人身份,终究还是闭上嘴,离开了这屋子。

留下那人一人独处。

男子拿起剪子,轻轻地剪去一小段红烛,让那烛光燃得更亮些。

长孙红说的事,他一点儿都不惊讶。

即使人生地不熟,即使还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甚至也不知道引自己前去那客栈的人到底是何心思……

但是。

她总能够做出最为正确的判断。

红烛灯火中,男人温柔地笑了,像是想起了什么能让人心坎都软下来的记忆一般。

半日之内将半天风的客栈收入囊中,对于这沙漠中的人来说,或许是如同天方夜谭一般。

但是,对他来说,只要做这件事的人是一个叫郁晚枫的女孩儿……

那么,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因为,是郁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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