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尾声1(1/1)

夜。

月色皎洁。

史家府邸,西风过处,落叶漫飞,伏尸遍地,血迹斑驳。

夜空中忽然飘来阵阵幽咽的箫声,似夹着冰泉之气,又如海浪层层推进,又好像雪花纷飞,一会又变成深夜银河静静流淌。

萧声忽高忽低,忽轻忽响,由远及近,骤然刹住,一名青袍人手持玉箫,忽然立于屋檐之上,还保持着吹奏的姿势。

李莫愁抬眼望去,只觉月下那道身影极为缥缈神秘。

“阿弥陀佛。”

一声佛号长喧,两道身影一前一后踏入庭院。

仔细看去,却是两个老和尚,前面那和尚身穿粗布僧袍,两道长长的白眉从眼角垂了下来,慈眉善目,眉宇间虽隐含愁苦,但一番雍容华贵的神色。后面那个身穿黑袍,颏下黑须散乱,双眼无神,面容时时透出癫狂的神色。

“原来是一灯大师,十数年未见,别来无恙。”

屋檐上的青袍人不知何时放下玉萧,装过身来,朝庭院中那位白须白眉的老僧颔首示意。

一灯双手合什,面露轻笑,朝青袍人还礼道:“善哉,善哉,故人相见,老衲心中甚喜,黄岛主向来可好?”

黄药师与一灯相互见礼叙旧,李莫愁只低头看着手中长剑,淡淡月光下原本锋利无匹的剑锋变得柔和优美,她的目光也渐渐变得温柔,心也放松下来,黄药师与一灯亲至,自己应该要下去见他了吧。

原先在庭院里瑟瑟发抖的史家家主,仿佛看到了救星,一灯大师慈悲为怀的名头,他可是听过的,他高声叫道:“还请大师出手杀此魔头,为江湖除一大害呀。”

“吱呀”群贤院雕花的门扉打开,走出一位身穿绸衫,满头银丝,手持念珠的老太太,她原本在屋内念经,忽然被佛号所惊,又听闻自己儿子惊喜的呼声,知道来了援手,所以出来相见。

老太太道:“孩儿,可是大德高僧上门,快快与我引见。”史家家主搀住娘亲的手,指着一灯大师道:“那便是声名赫赫的高僧——一灯大师,娘亲向来诚心礼佛,正好向大师请教佛理。”

老太太于是双手合什,朝一灯问好:“史刘氏见过大师。”一灯见她是在家修行的女居士,心中甚喜,也回礼道:“不敢不敢,老衲一灯,居士不必多礼。”

一灯又朝史家母子道:“这位是桃花岛的黄岛主,二位万万不可慢待,快快与他见礼。”

史家母子正要朝黄药师问好,忽听庭院外传来一阵嬉笑声:“嘿嘿,好热闹呀,啧啧,黄药师、一灯、裘千仞,五绝来了一对半,不错不错……”

几人朝声音来处望去,却是一名穿着宽大黑袍,带着黑色鬼面的黑衣人,只是那黑衣人行为甚是古怪,明明身姿步法潇洒至极,却偏偏拎着一口破麻袋,那麻袋还滴滴答答,不断滴出水来,也不知麻袋里装的是什么。

那黑袍人原先走的是侧边小门,光线很暗,等他走到庭院中,大家才发现,破麻袋中滴落的不是别的,而是红艳艳的血水。

黑袍人走到几人中间,把破麻袋丢到地上,颇为不雅的蹲在地上,从麻袋里掏出个物事丢在地上:“嘿嘿,给你们看样东西。”声音甚是欢喜。

而地上立刻多出一只断手,一只断脚。

老太太见不得血腥,刚才为见一灯才强撑着走到庭院,那满庭院的尸体便看也不敢看,此刻眼前突然多出断手断脚,差点没被把她的心肝吓出来。

史家家主是军中大将,从尸山血海里杀过来的,等闲断手断脚还吓不着他,现在有了靠山,随便跑出来一只阿猫阿狗他才不会怕,于是底气很足的说道:“你是何人,为何到我家来捣乱?”

“咦?连自己儿子的手脚都认不出来吗?便是认不出手脚,也该认得他手上戴的那枚扳指才是。这枚扳指玉质细腻,色泽光润,至少价值千金呀,如此贵重之物,史老儿你该不会没有印象吧。”

史家家主闻言如遭雷击,腾腾退了两步,定睛望去,断手上那枚扳指正是他送给大儿子的成年礼物。

黑袍人不管他的反应,自顾自的说道:“刚才我经过东边那个院子的时候,看到一个油头粉面、长相猥琐的混蛋,正撕着一位少女的衣服,口里还不停说着什么,你叫呀,你叫的越大声,我就越兴奋。我看他这么喜欢听人叫,便砍下他一手一脚,让他叫来听听,此时也不知道他死了没。哎,谁管他那么多呢。对了,再给你们看样东西。”

黑袍人又在破麻袋里陶摸着什么,一会不知陶摸出个什么东西,将那东西往地上一丢,那东西骨碌碌在地上打转,众人才发现那竟是一个圆滚滚的人头。

史家家主见了人头,脸色登时煞白,黑袍人看了他一眼,又道:“想必你也认出来了,这便是你的二儿子。我遇见他时,他正舞着大刀,苦练着武艺。”顿了一顿,黑袍人朝史家家主亮出个大拇哥:“要说你这二儿子,虽然长的丑了些,但身高八尺,身材魁梧,膀大腰圆,二百斤的石锁提起来就跟提稻草一样,是个英雄好汉!”

“可他练武就练武吧,偏偏要拿人来练武。”

黑袍人叹了口气,又道:“练武场上绑着十几个人,好家伙,他一刀一个,真是杀的鲜血四溅,人头滚滚呐。我见他杀的如此畅快,我的手也痒了起来,于是我手起刀落,将他的狗头摘了下来,只不过……我没觉得砍人头颅哪里爽了。”

说完,黑袍人提起破麻袋底部,倒了倒,又一个人头滚落。

那老太太看到那个人头,顿时呼天抢地,不顾满地血污扑到地上,哭嚎道:“我的心肝呀,我的乖孙,你死的好冤枉啊。”老太太朝黑袍人哭泣着说道:“我那两个孙子品行不端,你杀他们,是他们罪有应得,可我这乖孙,平时饱读圣贤书,品行善良,你为何要杀他呀……”

黑袍人抬头望着夜空中的明月,良久,慨叹道:“你说的没错,你那乖孙人品不错,我在你府中乱逛的时候,听到你府中许多仆婢都在说这三公子如何如何菩萨心肠。”

“但,我看到他的时候,还是一刀就将他的人头剁了下来。”

黑袍人低头看向那老太太,说道:“我也很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他,他可是个好人呐。”不等老太太回答,他又说道:“我知道一个人,他叫王承恩……”

旁边的史家家主一听这名字,立刻脸色大变,那边黑袍人继续道:“那王承恩,自幼父亲早丧,家中又无田地,他那母亲靠着编草鞋将他养大,王承恩很争气,头悬梁、锥刺股,奋发读书十年,终于中了进士。古怪的是,他考中进士后,并没有娶娇妻美妾,而是娶了他家附近一家小酒馆的,粗手粗脚的老板娘,只因为那老板娘,曾经在他们母子最困难的时候,时常接济他们。王承恩中了进士,春风得意,而那老板娘由于丈夫与人买扑,将家财输尽,自己拿一根绳子上吊死了,留下老板娘孤儿寡母与一屁股债,王承恩为报恩,就将她娶了。”

停了一停,黑袍人继续道:“这王承恩中了进士,却不会做官,经常得罪上司,后来被发配到枣阳县当县令,一当就是十五年。他早年读书,醉心功名,不懂政务民生,被发配到地方,闹出不少笑话。可他在当地的官声却是非常之好,大宋优待官员,王承恩被发配,待遇却是不差,按说富贵一生不是问题,可他全家却终日粗茶淡饭,只有母亲做寿时,才会割上一斤肉庆贺,他那薪俸大都接济了当地百姓。这样一个人,便是当地官绅都不好意思欺负他,老太太,你说,他算不算一个好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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