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李探花!(1/1)

而踢出二十六腿也有另外一个原因。

杀鸡儆猴。

必须要让欧阳侯离明白,即便本派人才微少,但只要有本掌门在,便不容许任何人欺辱,哪怕是你东海第一世家的欧阳世家,也不行!

否则必定加倍讨回来。

方知乐身子落下,走到青筝身前,不容泼辣小#妞反抗,直接伸手抱住她的娇躯,抬起头,森冷目光一一扫过欧阳侯离和其余两名魁梧壮汉,冷冷喝道,“方某的人,从不允许被人欺辱!否则必定加倍奉还!!滚!!!”

第三次说滚,气势比前两次更甚,一股惊人的气息随之弥漫开来,如一座山岳朝欧阳侯离等人当头压去。

绝对的嚣张!霸道!

更不容欧阳侯离等人反对!

这就是强势的方掌门。

是他的女人,百倍呵护千般疼惜;是他的朋友,不论何时何地,当痛饮一醉;是他的敌人,没有二话,非死即伤!

方知乐从来不是个悲天怜悯的好人,也不是个善良泛滥的君子。

他只是个小人,想杀就杀,想笑就笑。

男儿在世,快意恩仇,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岂不痛快哉!

他也有自己的追求和理想,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若是被谁触了逆鳞,那么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要将那人揪出来然后直接格杀!

这等快意恩仇的人生,大自在大逍遥,才是方知乐这一世打算追求的人生,也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苦思三天三夜,终于明白自己该在这个世界做个怎么样的自己。

剑无伤的身子在轻微颤抖,看着自己脚下怒目瞪视满脸鲜血的魁梧壮汉,脸上忽然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混合着鲜血,显得有些阴森。

他笑着笑着,脸上的笑容凝固了,然后变作一抹苦笑,非常苦的苦笑。

这般苦笑着,他泪流满面。

一十三腿,换二十六腿,又得到一份友谊,值了!真的值了!

曾几何时,他也想有一个朋友,这个朋友不需要怎么会说话,也不需要多么了解自己,只求能够在自己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站出来说一声,“我的朋友,不容任何人欺负!”

可自从他出道至今,没有!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朋友!

即便是那些整天拉着自己买醉大吼大叫拍着胸脯喊道,我们是朋友,要做一生一世的朋友,也从来没有在自己落难的时候站出来,哪怕没有说一句话,只要站出来,那就足够!

只要能够在自己危难时挺身而出的人,剑无伤都会为他卖命,当他是自己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

可惜……十年了,他遇到的要么是一些猪朋狗友,便是一些忘恩负义之辈,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连个影子都看不到,更不要说救济自己。

他的心也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冰冷了下去。

人世间难道真的没有一个可让剑某卖命的朋友?

这真是对他血红剑君最大的讽刺。

哪里想到,就在他那颗冰冷了十年的心,在刚才看到方知乐出手的一刹,轻微动了一下,再看到方知乐连续踢了魁梧壮汉二十六腿,更将那魁梧壮汉踢到自己脚下时,那一刹那,他眼睛一亮,冰冷的心像是沉寂的活火山,猛地爆发了出来。

怦怦怦!

甚至在这一刻,剑无伤可以清晰听到自己久违的心脏跳动声。

他遇到了。

终于遇到一个可以让他血红剑君为之卖命的朋友。

“方知乐……”

剑无伤脸上血和泪混合在一起,分不出究竟是鲜血多些,还是泪水多些,再轻声将这个名字喃语几遍,像是要深深烙印在自己脑海里,让自己这辈子永远记住这名字。

哪怕是死了,也要记住!

突然,剑无伤猛地抬起头,一对眼眸神采奕奕,没有去看方知乐,更没有去看欧阳侯离,望向殿外遥远的天际。

那里有湛蓝的天空,有流动的白云,有清徐的凉风……

可在此刻剑无伤的眼里,只有两个字。

自由。

他向往了十年的自由,也许在这一刻可以实现。

于是剑无伤毫不犹豫,闪电般踢出一脚。

砰!

魁梧壮汉的身子高高飞起,朝欧阳侯离等人砸去。

与此同时,剑无伤没有说任何一句话,看了方知乐一眼,面露感激之意,点点头,就此化作一道流光,朝殿外掠去,一眨眼便消失不见。

片刻后,风中隐隐传来一道极其霸道的大笑声,“哈哈哈哈,欧阳侯离,剑某等着你来杀我!”

欧阳侯离险些喷出一口鲜血。

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被自己辛苦养大的狗反咬一口来得痛苦和愤怒?

“走!”

欧阳侯离脸色狰狞,冷冷道出一字,直接甩手走出宁心殿。

其余两名魁梧壮汉扶起晕死过去的壮汉,连忙尾随主子而去。

同时殿外也传来欧阳侯离阴冷的声音,“等本公子下次到来,必将血洗峨眉!”

“真有那时,方某第一个杀你!”方知乐毫不客气,施展出千里传音之术,在整座大峨山回荡,余音不绝。

刚走到大峨山脚下的欧阳侯离听到这话,胸口一滞,心头忍住的怒火再也压抑不住,怒极攻心,猛地喷出一大口鲜血,回头望了一眼宁心殿的方向,嘿嘿一笑,低吼道,“好,好,好!便且看看,到底是谁先将谁斩杀!!”

……

温乡镇。

汝良村三十里外的乡镇,又名“温柔富贵乡”。

单听这美名就知道,在这镇上,一定不缺少温柔和富贵。

花满楼。

楼满花香君知否。

一座闻名温乡镇,更连整个江湖人士都知道的地方,今天迎来了一大批贵客。

贵客多是一些江湖人士,佩戴刀剑,狰狞满目,全部坐着观看台上的花戏。

想必这些人只是打算在此过上一宿,到了明天,便去峨眉山观看史上第一神迹。

毕竟峨眉山的金佛出了名,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连温乡镇这个在大罗王朝中不是很出名的乡镇,都在一夜间闻名大江南北。

这可把温乡镇的镇长乐坏了。

每天不下一万的人流量涌进温乡镇,何愁镇上的东西会卖不出去?

一时间,温乡镇的包子铺、服装铺、兵器铺等等店铺,像雨后春笋纷纷冒了出来,无不想在这难得的机遇里狠狠赚上一笔。

而他们都不知道,真正始作俑者的人却是峨眉派现今的掌门,方大掌门!

在花满楼今晚来的贵客中,最让人动心的,莫过于此刻站在楼外的四名男子。

准确来说,是站在最前面的那名男子吸引住了全部人的目光。

好帅……好高……一定很有钱……

这是众人心中一致的想法。

高富帅!

正是用来形容欧阳侯离的专用名词。

若是在以前,欧阳侯离非常享受这种被众人盯着的目光,很有自豪和成就感,可在此刻,刚从峨眉山下来然后飞奔了三十里路无比疲累的他,根本没有半点心思,更觉得那些人的目光怎么那么无礼,真想一刀一个杀了。

欧阳侯离体内蓦地爆发出一股杀机。

这股杀机一出,花满楼内所有人震惊,反应过来,全部转过头去,再也不敢看欧阳侯离一眼,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惹怒了这位高富帅,吃不了兜着走。

欧阳侯离身后一名魁梧壮汉知道主子的心思,直接扔出一锭金子,在楼娘眉开眼笑大喊“一间上好厢房伺候这位大爷”时,径自朝二楼走去。

欧阳侯离等人一走,楼内又恢复几分笑声争吵声和喝骂声。

殊不知在某个角落,一名袭一身白袍的男子玉树临风,眉清目秀,正怡然自得喝着酒,从欧阳侯离进来花满楼到去了二楼,都没有去看一眼。

然而,就在欧阳侯离一行人的身影消失时,这名男子的脸上赫然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在他身前的桌子上,也不知何时多出了两个字。

两个用酒水写成的字。

欧阳!

白袍男子凝视着这两个字,片刻后,仰首饮尽杯子里的烈酒,放下时,桌子上的两个字立即消失,然后抬起头,看向另一张桌子。

仅是看了一会,白袍男子毅然站起身,抱起两坛酒,面露笑意,朝那张桌子缓缓走去。

楼内吵闹,自是没有谁在意这一幕。

可有一个人在意。

偏偏这个人还是一个女子。

女子一身红衣,鲜艳像一朵玫瑰,娇艳欲滴,脸庞秀丽,算不上绝美,可在无形中却散发出一股让人望而却步的气息,仿佛是高高在上的女王,天下间任何的男子都不会让她多看一眼。

当然,除了两个人。

一个是他,另一个是此刻白袍男子抱着两坛酒走过去的那张桌子上的一个人。

李探花又一次醉了。

醉倒在桌子上,仿佛不省人事。

他也不记得自己这是第几次醉,但每一次醉的时候,毫无例外,嘴里一定在喃喃念着一个人的名字,一个他这一生都不能忘怀的女人。

“诗音……”

李探花喃喃念着,身子动了一下,像要找个自己舒服的姿势,继续沉睡。

他一身酒气,周围的人都退避三舍,他也不去计较,随手一伸,揽过一坛酒,凑到自己嘴边,微微仰头,就要一口喝完,却发现酒坛空了,嘟囔一声,随手一甩,酒坛顿时狠狠摔在地上。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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