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珂的出现对叶凡来说一切都不一样了,大周天神宇重组后看来他曾今的女人有不少都会重新出现,未来还是很值得期待的。
晚上发生的事情对于家人的影响非常的小,家里人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叶凡的生活似乎又重新归于平静,艾珂说要来拜师,也许想要正常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并不容易,她不管怎么说都是改造人,现在军方对改造人严查,她想要不受限制出现几乎不可能。
“前辈,我练出气了!”
新的一个月,果然有新气象,叶凡刚刚来到龙鳞分部,久美就一脸激动的出现。
练出气?
这看样子是真的练出内力了,虽然跟传统的内力不一样,但效果绝对更为夸张。
“恭喜了。”
叶凡还是替久美高兴的,美女是他第一个粉丝,对他的崇拜有点夸张,他觉得自己就算把她推到,她也会配合。
叶凡不一定要对久美做什么,但是一个对自己百依百顺的美女还是很舒服的。
有了内力肯定变得更加的厉害,起码久美各项测试都爆表,简直惊呆了整个龙鳞。这样的实力绝对是叶凡之下第一人,就算是端木秀这位队长也被强行碾压了。
叶凡很强大,让龙鳞上下都非常震惊,他几乎是一次次刷新所有人的认知,现在他就算表现得更为夸张,相信也不会惊讶。可是这一次发生在久美的身上就不一样了,她竟然练出内力了。
内功心法什么的很早就有传说,可这都是武侠小说中的虚假东西,没多少人当真。
然而叶凡的出现将这一切都颠覆了,他的降龙十八掌简直就是开了挂,这不是武侠,说是玄幻跟仙侠怕是都会有人信,谁能看到从几十层楼上跳下来没事人一样的家伙,武功绝对做不到,也只有玄幻小说中才行。
如今久美也练出内力了,那情况完全不一样了,这预示着有更多的人能够练出内力,这就非常让人激动了。
“萧然,打
个商量如何?”
端木秀找上叶凡,他有点不好意思,主要是不知道该说什么,这非常罕见。
叶凡哪会不懂,他也不会故意开玩笑,只是点头:“好啊。”
“你这内力适合所有人吗?”
端木秀斟酌着说。
叶凡点头道:“理论上可以。”
“那会有什么限制吗?”
“限制肯定会有,首先学习的人需要从内心真正相信内力这种事情,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相信,那么想要练成功除非是奇迹出现。”
端木秀闻言点头,这话没一点毛病,叶凡也不止第一次这么说了,这一个月来那些队员明显并不是很相信内力这东西,要不然为何只有久美一个成功,她可是对叶凡有近乎盲目的崇拜。
一般龙鳞内部还是很少同事间结婚的,可端木秀对于叶凡跟久美交往很支持,他们结合相信能够更好的在龙鳞,而不是被外界的诱惑勾引。
“咳……我……可以学吗?”
“当然。”
叶凡微微一笑,端木秀动心很正常,只要是一个有追求的人都会有这样的心思。
“其实修炼很简单的,我传队长一点简单的练体术,只要正常修炼,心中念头执着,绝对能够练出内力。至于什么时候那就要看个人资质了,不过我相信队长一定能行。”
“那太感谢了。”
端木秀有些激动,作为龙鳞的队长,武力值哪里能够弱,如果手下一个个变强,而他武力跟不上,最终肯定会掉队。端木秀肯定不愿意看到自己掉队,所以有机会就要迎难之上。
指点一下端木秀对叶凡来说肯定非常轻松,随便一套就能满足,至于能否修炼出内力,总之一句话,只要信肯定行,如果不信,那就不好意思了。这种事情不是说你信就行,这需要你的内心绝对诚实才行。
当然,叶凡需要指点的肯定不止端木秀一个,龙鳞上下闻风而动,久美的成功让所有人都看
到了希望,这时候都恨不得挤进他的教导班。
不收人。
叶凡果断拒绝所有人加入,同时还将教导班内对自己缺乏信任的学员开除,大半个月了,没有一点进展,自然没有留着的必要。叶凡可不管这些家伙的后悔,不相信他那就滚蛋,他绝对不惯着。
叶凡不收人,肯定无法让那些渴望修炼古武的人放弃,他们自然想办法,有的想要利用职权的力量,有的则是直接找他。
“你要跟我学武?”
慕容月出现了,她不是第一次要求了,以前叶凡也随便指点过,只不过这女人似乎对他没有太大的信心,这样的结果自然就是颗粒无收。如今久美练出内力,慕容月顿时后悔了,叶凡不止一次说态度的问题,显然她的态度不够端正,凭什么她行,自己不行,说白了还是自己的问题。
“对啊!对啊!”
慕容月一脸的期冀,大美女这方面还是杀伤力巨大,颜值无敌可不是说说,很多时候男人看到这张脸就心软。
可惜慕容月碰到了叶凡,他什么神仙颜值没有见过,慕容月只能算是非常的一般,甚至还没有久美有优点,毕竟女人胸大,加上颜值高,本身就有非常巨大的优势。
“你跟久美差不多同时学习吧,她练出来了,你却毫无动静,这只能说你压根不相信内力这件事情。不要给我找借口,说自己忙,这是心态的问题,早就跟你说过,不相信就不要浪费时间,我没空指点不尊重我的人。”
叶凡淡淡的说了一声,美女又怎么滴,现在他满脑子都是剑珂,寻思着要怎么将这一世的老婆睡服,哪有功夫理这些普通女人。
武力压服艾珂肯定没问题,可叶凡觉得自己这样做不地道,老婆大人完全就是萌新,胜之不武啊,万一……
叶凡急忙摇头,他觉得老婆应当不会找师傅告状,她就是那种非常要强的女人,一定会想方设法战胜自己,而不是去告状。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