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1/1)

第二天早上,夏久胜和夏妈妈割好菜,简单整理后,装进保鲜盒子,赵择中现在能帮一些简单的忙了,这时候洗好手,和夏久胜一起把菜抬到路口。

这条十几米长的小路看来得修一修,否则车子进出太不方便了,赵择中在一边想。

夏久胜倒是习惯了,不过如果有钱,修一修也不错,自家总归是要买车的,到时候车子可以直接开进院子里,也方便。

只是这条路,除了后面有地的村民,走得最多的就是他一家,把路改宽需要村里批,夏国庆这个老货估计不会同意的。

隔壁的郑大叔站在自家院子里,看到夏久胜,一脸神秘地走过来,轻声在他耳边说:“夏国庆刚刚被人带走了——”

夏久胜一怔,忽然明白过来,兴奋地问:“被抓了?”

“应该是的。我刚才路过那边,亲眼看到他被两人带走的。”郑大叔知道这件独家秘密后,憋在心里特别难受,他像所有农村汉子一样,既想散布消息,又怕事,只能这样偷偷告诉别人。

“这个王八蛋,早应该抓了。”夏久胜却没有这些顾忌,解气地骂道。

***

夏国庆被抓这件事传开后,很多人来夏久胜家打听消息。

前几天,因为与夏国庆闹矛盾,很多人有意无意跟他家疏远,除了一些跟夏久胜家本来就有亲戚关系,或者平时比较亲近的几户人家。

夏久胜也没有在意,农村人都这样,他也没必要放在心上。不过夏国庆既然下了台,新的村支书人选,应该很快会定下来,他左右不了这件事,只希望新支书跟他家的关系亲近一点,不要再打他家的主意了。

这些人在他家的院子,七嘴八舌议论了一阵,也就渐渐散了。

夏久胜到楼上,把这件事告诉爸爸,让爸爸安安心。

他知道爸爸一直担心自家的房子,是不是真的是违法建筑,会不会真的会被拆掉,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所有家人记忆全在这里,如果被逼离开,爸爸一定会伤心难过的。

***

下午二点多,赵择中突然接到了他大舅聂红军的电话。

聂红军是赵妈妈的亲大哥,今年六十岁,刚从省农大教授岗位退休,因为不缺钱,所以没有接受农大的延聘,彻底离开了讲台。

在家里过了一段无所事事的生活后,他又觉得不适应,他不会下棋打球钓鱼等娱乐,也不喜欢打牌打麻将等小赌贻情的游戏,于是整天找小辈的麻烦,不是教训这个,就是骂那个,赵择中作为他最小的外甥,自然没少受他的荼毒。

赵择中很想不接这个电话,可是想到不接电话的后果,还是老老实实地按下了接听键。

“小四,你在哪里?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来看大舅?”聂红军中气十足的声音从那边传,震得赵择中的耳朵嗡嗡做响,他连忙把手机拿远了一点,免得耳膜被震坏。

“大舅,我现在在江浙虞城,没在京城,所以没办法去看你啊!”赵择中哄道。“过几天爷爷生日了,我一定会回去看你的!”

“你在虞城啊,那正好,我现在就在甬城,坐车一个小时就到你那里了。”聂红军呵呵笑道。“快告诉我地址,我去找你啊!”

赵择中抓狂的握了握拳,又中大舅的计了,他应该先问问大舅在哪的?如果知道大舅在甬城,他一定会说自己在京城了。

“怎么了?”夏久胜看赵择中的状态不对,无声地用嘴巴一张一合问道。

“没事。”赵择中也无声地张嘴说了两个字,又摇了摇头。

看他不说,夏久胜也没有问。他刚刚杀了一只养在空间的鸡,这个时候正忙着给鸡褪毛。

空间的鸡已长到六斤多重了,不但肉结实,味道也特别鲜美,这么好的东西自然要先给家人分享,何况爸爸在养伤,需要补补身子,夏久胜决定了,如果有时间清理鸡,他要每天斩一只给家人吃。

当然杀的全是公鸡,母鸡还要下蛋,这也提醒了他,空间这么大,他应该再买几百只养着。

或者养些鸭子和鹅也行,反正空间里又没有病害,养得活。

“我大舅要来虞城。”赵择中打完电话,皱着眉头对夏久胜说。

“来就来吧,怕什么。”夏久胜奇怪地说。

又不是以前。

那时候家里穷,买不起酒肉,很怕家里来客人,特别是不太熟的亲戚。如果来了,妈妈只能炒个青菜煎几个荷包蛋待客,感觉特别失礼和尴尬。

现在什么贵客来了都不怕,随便捉条鱼拾几个蛋割点蔬菜,就能做出一桌菜来了。

“让大舅来你家?”赵择中意外地说,他本来是想回虞城,在国大招待舅舅的。

“怕我家穷,给你丢脸啊!”夏久胜没好气地说。

“不是,不是,我怕你嫌麻烦。”赵择中连忙摇手。

对这个精力过剩的大舅,他还真的有些犯怵。

一辈子站在讲台的人,嘴巴说惯了,现在没了听众,家人就遭了殃,赵择中觉得大舅这样的人,就应该一辈子跟他的学生过。

“没事,反正要招待你这个国民老公,多你一个大舅,也不过多一双筷子的事。”夏久胜无所谓地说道。

“我怎么听起来酸溜溜的。”赵择中看夏久胜熟练地把鸡剖好,在水里冲洗干净,放进锅里开始煮,笑道。

***

既然赵择中的舅舅要来,只斩一只鸡肯定是不够的,夏久胜在一边考虑,做些什么有特色的菜来招待。

红烧泥鳅和爆鳝丝肯定少不了的,油炸白条也得弄上一份,空间的鸡蛋炒蕃茄也不错,可以拍个黄瓜,虽然天冷,现摘的黄瓜做成凉菜,肯定味道不错,再炒几个油菜,切盘白斩鸡,再做个鸡杂汤,就差不多了。

现在他家很少买猪肉吃,吃惯了自家的出产,市场上的东西不合胃口了。

至于酒,上次他们送来的还有,赵择中跟他舅舅可以喝白酒,自己和妈妈不会喝酒,倒是可以尝尝刚酿好的葡萄酒,想到那种甜香的滋味,他很想马上从空间拿出来,倒一杯来喝喝。

四点多时候,赵择中的大舅到了村口,夏久胜和赵择中去村口迎接他。

聂红军开了辆十多万的普通商务车,车子看起来也有点年头了,这跟夏久胜想像中的首富大舅子不像,看起来特别低调。

不过聂红军从车上下来时,夏久胜吃了一惊。

面前的聂红军身高起码有一米九了,长得高偏偏又很壮,这样魁梧的身子站在他面前,就像面对一座铁塔,夏久胜觉得自己像是个还未成年的孩子。

“你就是小夏吧?长得真秀气。”聂红军看到夏久胜,自来熟地爽朗笑着,转头对赵择中时,马上又翻了脸:“臭小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江浙吗?我这次来,就是专门来堵你的——”

“凭什么啊?大舅,我又没有得罪你?”赵择中被大舅骂得莫名其妙,不甘心地嚷道。

“还敢说没得罪我?”聂红军宽大的国字脸,瞪着一个人时,气势还是很吓人的,至少夏久胜感觉有些心悸。“如果你还想不起原因,我可以给你一个提示。请问赵择中同志,你大舅我的最大爱好是什么?”

“最大的爱好,除了教训人,就是吃,大舅你就是一贪吃鬼。”赵择中白了大舅一眼。

“回答正确。”聂红军忽然笑了。“你明知道我是个贪吃鬼,为什么小夏家有这么好的美食,却不带你大舅我来尝尝呢?”

“你这是什么理论?难道阳阳家欠你的啊——”赵择中被大舅的无耻理论逗乐了。“还有——到底是哪个小子,向你告的密?”

“这你别管?”聂红军豪爽地挥手,又转头向夏久胜,声音一下子变得亲切无比:“小夏,你不会嫌我这个恶客,不请自来吧——”

“怎么会?大舅您肯来这种乡下地方,就是给我们面子了。”夏久胜笔眯眯地说。

他有点摸不清赵择中这个大舅的性格,难道一个人到了一定年纪,就能这样随心所欲,不用顾忌一些繁文缛礼了吗?还是因为他家的身份地位不同,所以有了这样的自信?

不过这种直爽的性格,很合夏久胜的胃口,他和赵择中一起把车停到了大伯家的院子里,然后带着聂红军往家里走去。

***

到了院门口,聂红军看着围墙上那株依然开满红花的藤本蔷薇,惊讶地转了几个圈,问道:“小夏,你这株花是怎么一回事,天这么冷了,怎么还能开花?”

“你不是农大的教授吗?这个问题要问你啊!”赵择中抓住机会抢白道。

“臭小子,有你这样没大没小的吗?”聂红军骂道。进院又看到院子里的几株果树,虽然没有开花结果,看起来依然绿意盎然,惊讶地走过去,嘀咕道:“这明明是普通品种的果树啊,为什么到了冬天,依然没有落叶呢?”

“我也不知道,大舅如果有兴趣,可以慢慢研究。”夏久胜促狭地笑笑,对赵择中说道:“你陪你大舅随便走走吧,我去给你们准备晚饭了。”

“好。”赵择中想到大舅来了,夏久胜肯定会准备更多好吃的,咽了一口唾沫,嚷道:“你去忙吧,大舅我会陪好的。”

等夏久胜离开,聂红军脸色突然一肃,问道:“小四,你不回京城,长时间呆在这乡下地方做什么?”

赵择中一怔,奇怪地反问:“这有什么问题吗?大舅你怎么突然关心起这些来了?”

“我是怕你走错路。”聂红军这个时候哪里还有刚才的颠狂和大大咧咧,严肃的脸上写满睿智和深沉:“你是赵家的人,就得担起赵家的责任,有些事你想怎么玩都没问题,但是有的事却不能碰,你明白吗?”

“你是指?”赵择中有点明白大舅的意思了。“大舅,你想多了吧,我跟夏久胜只是好朋友。”

“我知道。”聂红军扫了一眼赵择中,“我自然看得出你们是清白的,但是你要明白,两个人长期在一起,容易日久生情,你在京城可是有未婚妻的,李家也不是小门小户,如果你的行为,让李家蒙了羞,你应该知道后果的。”

赵择中一个激灵,这个问题他还真没想过。

外界都知道他跟李巧薇是未婚夫妻,如果这个时候赵择中传出与别的人有染,不管是男是女,都会丢李家的脸,李家那些人可不是善渣,一个个都特别能打,只怕他以后永无宁日了。

“谢谢大舅,我明白了。”赵择中想清楚这番因果,暗自警醒,看来自己以前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

见外甥明白了自己的意思,聂红军没有再在这件事啰嗦,让他带着自己,参观了夏久胜家的前院后院。

走到排水沟的边上,他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看到清清的河水里,大大小小的鱼儿,在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一点也不怕他们,又看到冬日的斜阳下,四季常绿的香樟树,在河边投下一个个阴影。

忽然有个强烈的声音在心底响起:这个地方,不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理想生活地吗?有山有水有鱼有要树,最重要的有勃勃生机。

他知道自己喜欢这里,是因为这里有其它地方找不到的生机,对,就是生机。

这个发现让他激动起来,又四处走走看看,发现这个地方,真的跟别的地方不同,外面到了冬天,一切都陷入萧条,唯有这个院子,好像忘记了季节转换。

走进大棚里,里面的景色更是让他迈不动步子。

从万物凋零静默的城市、乡村,突然来到一个春意盎然的地方,那种强烈的对比感,让人有种说不出的惊喜和激动。

聂红军上前摘下一根青瓜,甚至没有去洗,直接把头尾部位掐掉,一口咬下去用力嚼了起来。

不同于超市里那种大棚黄瓜味同嚼腊的感觉,它的爽脆甘甜,是他以前没有体会过的,聂红军大口大口地咬着,一根黄瓜,很快下了肚。

“小夏家的东西,是不是都这么好吃?”聂红军满足地吁了一口气,期待地望着赵择中,问道。

“这是最普通的,很多比这个要好吃多了。”赵择中得意地说,好像在向别人炫耀自家的东西。

“那真的让我充满期待了。”聂红军向往地说。

来虞城前,他去了甬城海边吃海鲜,再前面,他去广州喝靓汤,反正退体后的几个月里,他到处跑,哪里的美食有名,就去哪里。

老实说,现在全国的美食,越来越有同质化的倾向,每家店都想吸引尽可能多的顾客,于是做辣有名的菜,搞出什么微辣,让菜原本的特色消失,原来甜度重的菜,用少糖代替,说什么健康饮食,于是缺少特色,千菜同味,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任何人吃过夏久胜做的菜,想忘记都难。”赵择中有些骄傲地说。“我还没有吃过比他家的菜更好吃的美食。即使国大的特级厨师,也没有这个本事。”

“哦。”聂红军听赵择中说的郑重,心里的好奇无限地被勾起来。“看来这个小伙子有些秘密啊。”

“那是当然的。”赵择中说道。

夏久胜身上绝对有秘密,这是他早就知道的。只不过他不敢去揭开这个秘密,怕这样做,会害了夏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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