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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淡如菊,说的大概就是柳依依这样的女子, 更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
可即便如此, 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并不是光靠脸就能吃饭的,尽管她长的柔弱,可作为下乡的劳动者,都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在李国基这个生产大队长的眼里, 只有自己的闺女才是可人疼的, 别人对于他来说,那都是劳动力, 对于柳依依这样的劳动力,他还有些看不上眼,认为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
所以柳依依在卫星生产大队的日子并不好过, 她受尽了苦头, 但是脸上却始终保持这恬淡平静的笑容, 能在这样一个少有的闲暇的午后,在摇晃的拖拉机上,翻看一本属于革命青年的进步书籍。
光这淡然装逼的气质,就能甩原著中的李玉凤几条街了。这不……李玉凤的三哥李三虎就是她众多粉丝中的一人。
“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五妹说要看书了?柳同志,这到底是什么好书,也借我给看看?”
柳依依对待每一个人都像是一股和煦的春风, 她不但不嫌弃农村人的粗犷, 反而经常和他们态度谦和的说话, 只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一个人躺在知青宿舍的小床上,才会委屈到伤心落泪,觉得自己这样一个从城市里来的知识分子,婉然就是跌落人间的仙子,竟然要在这么一群五大三粗的无知男人面前陪笑。
可要是不这样,那些繁重的农活就会落在自己纤细的肩头上,将她白嫩的掌心摸出水泡来。农村远比她想象中可怕,但她已经没有办法再回头了。
“是一本外国名著。”高贵的仙女开口,脸上似乎还沉醉在书本的剧情中,她抬起头看了一眼李玉凤,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她实在不明白,像李玉凤这样空有外表,内心却极度肤浅的乡下姑娘,是怎么得到刘振华的倾心的。
毕竟刘振华红是整个旗公社知青队伍中最优秀的同志。
“玉凤想看的话,我借给她好了,这本书世面上不多,只怕不容易买到。”不过就是一本书而已,因为李玉凤想看,就特意要买一本新的,从小到大也没有什么男人这样宠过自己,柳依依把书本合上,递给了坐在她身边的刘振华,脸上带着一丝无害的微笑。
她笑起来特别好看,有着一种含蓄的美,跟李玉凤这种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完全不是一种概念。刘振华觉得心口一震,但还是接过她的书道:“谢谢。”
李玉凤看在眼底,两个人的劲头都挺足的呀,这种看似疏离实则暧昧的样子还挺撩人的,柳依依是城里来的妖精,原文中的李玉凤压根就不是她的对手。
“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呗,你现在巴巴的给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蛮不讲理抢着要呢,我没那么着急,你大可以慢慢看,看完了再借我。”
李玉凤瞅了一眼柳依依脸上的表情,漫不经心的开口,她可不是原文中的李玉凤,除了刁蛮任性,遇上柳依依这样的人半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在她的对比下,成了地上的泥泞,让刘振华糟蹋的连尊严都没了。
柳依依的脸色果然有些发白,她抬起头看了刘振华一眼,满脸的委屈,嘴唇抿得发白,以前遇上这样的情况,李玉凤总是高高兴兴的把东西拿走了,制造出她蛮不讲理的假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会说出这么一番“冤枉”她的话。
“你想看嘛,我可以以后再看……”柳依依神色尴尬。
李玉凤坐在前头的驾驶位边上,转头看着车后的几个人,一脸不屑道:“那就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好了,我的名声已经够差了,再搭上一个欺负柳知青你的罪名来,我可消受不起了。”
坐在车后座的几个人都恍然大悟了起来,之前他们确实经常听说李玉凤欺负柳依依的事情,但从来都没有亲眼看见过,如今瞧见了这么一出好戏,大家也就明白的差不多了,分明就是柳依依欺负人家玉凤单纯,总是做一些让别人误会的事情,李玉凤年纪还小,哪里知道这些弯弯绕,被欺负了也不懂反击。
红色封面的《牛虻》就躺在刘振华的掌心,此时却有些像烫手的山芋,他的脸色也变得不太好看,这样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好几回,他每次都觉得李玉凤不对,认为她这样做实在缺乏教养和素质,让他对农村人的印象很难改观,但现在却明白,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其实柳依依也是功不可没的。
“你先看吧,看完了再借给玉凤。”他把书递还给柳依依,却没有再看她一眼,平常看见她那楚楚可怜的眼神,他心里总有一些动容,但今天却觉得有些厌烦。
柔弱可欺的女子,总是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明知道她家庭成分不好,他刻意的跟她保持着距离,却还是会不自觉地被吸引。从今天开始,他要控制自己的这种心理。
拖拉机很快就停了下来,这里是大队的晒谷场,边上建了两排的平房,第一排是大队的仓库和大队委员会,第二排是知青宿舍。
李家离这边不远,但因为路窄,拖拉机开不进去,所以就停在了晒谷场上。
这时候天色已经有点暗了,晒谷场上立着的高音喇叭里播起了全县的广播,女播音员的声音嘹亮而高亢,显出勃勃斗志:
县气象局报告,从明天起,广安县全县进入梅雨季节,请各单位加快抢收粮食,鼓足干劲,保证质量,确保夏收任务顺利完成。
此时炊烟袅袅,女播音员的声音随着风传出去,传进生产队的每家每户。
众人听了这样的广播,仿佛一下子就打了鸡血一样,全身上下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一个个从屋子里走到门口,摩拳擦掌的看着有些漆黑的天色,晚上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
等李玉凤回家的时候,陈招娣已经做好了全家的饭菜。
李国基黑着一张脸,面前的瓷碗里倒了小半碗的高粱酒,他酒量很好,但因为晚上要抢收,所以不敢多喝。
李国基看见李玉凤回来瞬间就瞪大了眼睛,眼看着张口就要教训起来,被陈招娣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气呼呼的端起碗灌了一大口,咂了咂嘴夹起一颗花生米丢到嘴里。
这闺女算是被陈招娣给宠坏了。陈招娣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到三十来岁又怀上一胎,赤脚医生说是双胞胎,结果先出来的那个还是小子,全家人都做好准备迎接第五个男娃了,谁知道竟生出一个女宝宝来,一家人简直乐开了花了!
李国基从赵家这一路上回来,都已经觉得自己这张脸快丢尽了,幸好是农忙,大家伙都在田里上工,没多少人看见李玉凤投河,不然的话,这闲话只怕已经传出了卫星大队了。
可饶是这样,李玉凤投河这件事情,也没瞒住,还是被人知道了。
“坐下吃饭,晚上还要上工。”李国基没好气道。
“晚上玉凤就别出去上工了,让她在家歇着。”这样的农忙干一晚上,是能赚满十工分的,但李家不缺李玉凤这一项,陈招娣自然不舍得李玉凤熬夜抢收。
“谁也别想歇着,现在是夏收的关键时刻,我李国基的女儿也不能例外!”李国基心里还有气,说话的声音都高了几分,过了片刻才顿了一下,继续道:“就让玉凤去晒谷场守着,给大家看好仓库的大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李玉凤的二嫂王爱华听了差点儿一口喷出来,这算哪门子的活?晒谷场那边有大队委员会的办公室,里面有床有铺盖,开着门睡觉这样的好事儿她可从来没轮到过。
但在坐的所有人都没有异议,因为整个生产大队最清闲的活,永远是李玉凤的,听说她大嫂怀娃的时候享受过一阵子,但李家有门路,找关系让进了公社的供销社做营业员,现在连农活都不用干了。
王爱华当初嫁到李家来,就是看准了李家的门路,可谁知道她嫁过来之后,还是苦哈哈的要下地干活。
李玉凤很痛快的就答应了,毕竟她是从来没有捏过镰刀的人,这要是一刀子下去,没割到麦子,把自己的腿脚给割伤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她高高兴兴的吃了晚饭,跟着李国基一起去了晒谷场集合。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