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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凤口中的马同志叫马秀珍,也是城里来的知青, 后来成为了她的三嫂, 这三嫂人却很好, 在知青回城的大潮中, 多少人舍下自己的另一半离开农村, 但她却放弃了城市的户口,一心扎根在这里。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 马秀珍这几天正处在生理期, 因为连日的劳作, 晕倒在了麦田中, 而柳依依作为和她同住的知青,顺理成章的担负起了照顾她的重任, 逃过了好几天的抢收劳作。
马秀珍一向知道李玉凤是不下地的,对于她这样的提议, 她觉得很不能理解。但这两天她在生理期, 身体实在很虚弱, 可李大队长最不喜欢女同志以这个理由向他请假,之前每次请假总要看他脸色, 况且现在又是农忙, 她要还请假, 影响也不好。
但她实在很需要休息。
“这样……不太好吧……”她心里很忐忑, 不敢马上答应下来, 可知道她身体状况的人便开口道:“你就在这里歇着吧。”
“秀珍姐你就歇着吧!”李玉凤已经接过了她手里的镰刀, 她有些怕这东西,总觉得会磕着碰着,拿在手里也小心翼翼的。
“那我可真歇着了?”虽然不好意思,但身体状况在这里,马秀珍也没有坚持,送他们离开晒谷场。
柳依依对于马秀珍能留下来休息感到万分羡慕,可她实在没有留下来的理由,只能表现出她一向关心她们的美德,脸上带着微笑道:“你在这里好好休息,我们很快就回来。”可她实在连走路的精神都没有,慢吞吞的走在队伍的最后边。
刘振华悄摸摸的就走到了李玉凤的身边,小声问她:“你想去哪一块地?要不我们去山脚下那块?”
山脚下有一块才垦出来的荒地,今年也种上了麦子,但收成不好,可这样的地收割起来却很容易,因为长的稀疏,割起来很不费事,要是李玉凤不去,他还真不敢自己提出来去那里。但现在李玉凤在,他就乐得可以清闲一些了。
“我今天不想跟你一起劳动。”李玉凤躲开了凑上来的刘振华,快速往前走了几步,赵国栋就在前面,但他人高马大的,步子也特别大,这会儿已经拉开了好长一段距离,看样子是要去收成最好的那块地里。
“赵国栋,你能跟我一起去山脚下那块地吗?我不认识路!”她走到赵国栋的身边,一伸手拉住他一截袖子,却只听吃啦一声,原本洗得发白的袖口忽然开裂,露出好大一个口子……
虽然是五月份,晚上还挺凉快的,穿短袖有点冷。
赵国栋的步子顿了顿,黝黑的眉心皱起来,看着拽住自己一截破袖子的那只莹白纤细的小手。
她打出生就没做过农活,镰刀都不会拿,这样刀刃对着外口,很容易刮伤别人。
但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婚约了,想到这里,赵国栋忽然感到很轻松,他从前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李玉凤,现在两人彻底散了,他也就没任何压力了。
“我不是故意的……”被赵国栋这样不冷不热的睨了一眼,李玉凤的手触电一样的松开,衣服都洗烂了,扯一下就破了,烂成这样肯定是缝补不起来了,“要不然你把衣服脱了,我回头把它改成短袖?”
赵家没有当家的女人,这些针线活只怕没人做。
“不用了。”赵国栋终于开口了,他心里也不明白李玉凤要做什么,婚都退了,还缠着自己有啥意思?
他一早上就听说了……是她自己投河了,李国基才去他们家退婚的,也难怪刚才刘振华要对她说那番话,这个女人真是傻。
赵国栋低着头默默的走,想着要是李玉凤真的因为今天的事情丢了性命,他心里到底还是会内疚的。自己没本事,人家不想跟着他这没啥错,他一早就让他爹去退亲了,没想到他爹却自作主张去提亲了。
李玉凤还跟在赵国栋的身后,他这样不说话的样子看上去还有些让人害怕,就像是一头蛰伏的巨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忽然咆哮一声,让人吓破胆的那种。
但她很快就停下了脚步,因为赵国栋也停了下来,站在一望无际的麦浪跟前。
深蓝色的天际肃穆悠远,一轮上弦月挂在天边,四周吹来静谧的晚风,让人心底陡然升起一丝平静。
可这种平静没有持续一秒钟,就被群众们热火朝天的干劲给打破了。丈量好的田地上插了小旗子,收割完一片就拔一面小旗子,第二天拿去计算工分。
赵国栋已经弯腰开始割麦子了,颀长的身体弯成弧形,也不知道多年以后成为富豪的他,回想起这段岁月会有怎样的感慨,但现在……整齐划一的收割声听上去特别的舒服。
李玉凤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镰刀,有些后悔她刚才做出的决定,比起割麦子,还是看仓库比较适合她。
她在赵国栋的身边弯下腰,努力学习他的一举一动,可他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在镰刀的挥舞间,大片大片的麦子倒下来,被码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干净利落。
优秀的人……就算当农民也比一般人有悟性很多。
镰刀的木把手被磨得很光滑,上面连一点木屑都没有,可李玉凤握在手中,却感觉还是万般的不对劲,她不知道她这一刀子挥下去,到底割下来的是麦子,还是她的手指……
但赵国栋已经割了一大片了,她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朦胧的月光下,她好像看见了他顺着脸颊落下的大滴大滴的汗珠。
那被自己撕坏的袖子被他捋到了肩膀上,露出紧实有力的手臂肌肉,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
李玉凤受他的感染,觉得自己不能太落后了,决定耐下性子,学习一下镰刀的使用方法。
她伸手揽住几棵麦穗,用力的割下去,可那麦穗梗却依旧纹丝不动。
“哎哟……”一个用力过猛,虽然李玉凤已经收住了力气,但出于惯性,刀刃还是划到了她的小腿上,李玉凤一个踉跄,跌坐在了麦田里。
永远不要小看农民,劳动也是一项很富有技术含量的活。
幸好她因为怕蚊虫叮咬,穿了一条很厚的裤子,但即便如此,小腿上还是被镰刀刮破了一层皮,鲜血流了下来。
赵国栋听见动静,回头看了一眼,高高的麦浪挡住了李玉凤的身子,他心里一紧,急忙跑了过去。
丢在一旁的刀刃上还沾着血迹,李玉凤看见赵国栋跑了过来,一双好看的杏眼顿时就滚下泪来。虽然装可怜什么的是柳依依的特长,但她偶尔用一下,也不是不行。
况且她现在是真可怜,腿都划破了,还流血了。
赵国栋的眉心顿时皱了起来,他就知道她不会做农活,不知道跟过来做什么,现在割到自己腿了。
李玉凤用手按住伤口,鲜血从她的指缝中落下来,看着还怪吓人的。
赵国栋二话不说,拉开她的手,卷起她的裤管翻上去。纤细的脚踝看上去特别的诱人,现在染了鲜血,更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在他年少时,得知自己和李玉凤有婚约的时候,他曾无数次告诉自己将来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做卫星大队最幸福的女人。可后来的现实让他明白,这是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赵国栋索性把被李玉凤撕坏的袖子扯了下来,她的脚踝纤细,还没自己手臂粗,一下子就绑住了伤口。
“把手摊开。”那人不由分说的吩咐了一句,李玉凤有些不明所以的摊开手,就看见他打开了军用水壶的盖子,里面的凉白开倒出来,冲洗着李玉凤掌心的鲜血。
她原本就没打算下地,所以连水壶也没有带。可他用水给她洗手了,一会儿他要是口渴了,那要喝什么呢?
“行了够了……”李玉凤也顾不得脏,把手缩了回去,可她今天连块手帕也没带,面纸就更不用说了,这年代没有。她有些尴尬的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想借着风把手心吹干,没想到那人哗啦一下把外罩脱了下来,丢到李玉凤的手里。
他身上还穿着一件汗衫背心,洗得发黄,下摆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
“坐着别动。”赵国栋冲她说了一句,扛着镰刀上了田埂,这时候大家都在抢收,忙得热火朝天,谁也没在意这片田里的光景。
赵国栋跳到水渠里面东看看,西找找,终于让他给找到了一株止血草,他一蹬腿跳上田埂,想把止血草放嘴里嚼一嚼,想了想还是算了。
“把它嚼烂了敷上,很快就好了。”新鲜的药草还有着淡淡的香气,赵国栋把东西丢下,头也不回的又跑去割麦子了,刚才比他割得慢的都赶上他前头去了,他要把时间抢回来,早点收工。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