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12章 儿子出生继承财产(1/1)

本来龙宵还担心找来的米国大盗,事后再勒索自己,正要想办法一解后患,没有想到老奸巨猾的老根特竟然杀人灭口,倒是省去了自己的麻烦。 龙宵的这个做法十分的巧妙,可以说基本上没有破绽,就是老根特也只是略微的怀疑而已。

不过,老根特是龙宵以后的用处,竟然是起死回生,延长寿命的医术,自己以后可是用的着的,就算是少有怀疑,事情也就过去了。

至于给龙宵的两亿美元,也没有收回,而是奖励了龙宵,作为找出大盗的奖励,龙宵则是没有丝毫的客气,直接收了起来。现在的龙宵可不是以前说的青涩少年,没有见过钱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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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老根特再多给几个亿,龙宵也会毫不客气的收起来。

时间过的飞快,于朝兰又生了一胎,是个儿子。戴安娜到了临产期,龙宵只好陪着他在产房伺候。结果出人意料,生了一对双胞胎,还是龙凤胎,这也是龙宵没有想到的,戴安娜则是大喜过望,心肝宝贝的稀罕的了不得。戴安娜生完孩子,龙宵也不能立刻就走,只好再住了一个月,等孩子满月,就要跟戴安娜告别。戴安娜则是不放心,就跟龙宵商量孩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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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远地不独孙球陌冷月羽独 不过。老根特也是老奸巨猾之人,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就跟龙宵商量,要求龙宵在有生之年为自己准备三次出手机会。开始的时候,龙宵并没有想太多就答应了,可是后来一想,就上了老根特的当了。

在洛克菲勒家族,原来戴安娜就准备把自己的继承人准备转换在自己孩子的名下,那个时候自己还是第三顺位继承人,现在更牛气了,自己已经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就不得不为自己的孩子着相了。

按照洛克菲勒家族的规定,孩子只能有一位是继承人,另一位只能享受普通家族的待遇,龙宵是华夏人,还是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就把戴安娜的继承身份过继到了自己的儿子身上。

这样一来,孩子就必须姓戴安娜的姓氏了,给儿子起了个名字就叫凯特,女儿就叫露易丝,老根特见龙宵甚是大方,竟然让自己的孩子随自己的姓氏,也是十分的高兴,就痛痛快快的给凯特办理了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文书,不过,但成年之前是由戴安娜执行代管的。

老根特巴不得戴安娜把自己的股份给自己的孩子,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放心的掌管家族的大权了,这也是一个守财奴的表现。

在寻找家族机密的时候,老根特曾许诺不光是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还要享受家族的第一等的待遇。小凯特就有了特权,露易丝也跟着沾光,都成了洛克菲勒家族的宝贝,这也是龙宵跟戴安娜没有想到的。

不过。老根特也是老奸巨猾之人,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就跟龙宵商量,要求龙宵在有生之年为自己准备三次出手机会。开始的时候,龙宵并没有想太多就答应了,可是后来一想,就上了老根特的当了。

要是自己每次出手都是十亿美元的,就是三十亿美元,岂不是自己给老根特省下了三十亿美金。龙宵想来,还是觉得自己吃亏了。好歹,老根特是自己的便宜老丈人,这个买卖吃亏也就罢了。

老根特甚至跟龙宵商量,要龙宵不回华夏了,就在米国开一家医院,那怕是自己出资,只要龙宵点头,占多少股份都行,只要龙宵在米国,老根特都愿意。老根特这是一厢情愿,那里知道龙宵的志向。

别说一家区区的医院,就是米国最大的医疗托拉斯,对于龙宵是小儿科,与龙宵的志向,那也是云泥之别。老根特见用金钱引诱不住龙宵,就用上了亲情,就把小凯特跟露易丝安排的妥妥贴贴,让龙宵充分感受到自己的诚意。其实,老根特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安排完了戴安娜这一边,就需要去于朝兰那边了,于朝兰怀孕之后,就回美国了,直到孩子快出生,才见了龙宵一面,龙宵在米国住了大半年,往来在戴安娜与于朝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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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仇仇仇独结察战月所月孙 就不算特意的去培养,也比一般老百姓的孩子强很多的。但于朝兰不这样想,因为他是由攀比的,他自己的孩子要跟凤云的孩子相比,要跟马婷的孩子相比,现在又有了个戴安娜,也是要相比的。

戴安娜可能不了解,于朝兰可是知道的,像龙宵这样的身份,未来不可限量,不是哪一个女人能单独拴住的,以前,龙宵有不少的女人,现在也是,将来也会有,这不是能阻止的来的。

因此,于朝兰知道,只要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了。何况,龙宵给了自己那么多的资金,虽然后来都是自己运作经营成功的,可是,没有龙宵给于的资金和人脉铺垫是做不到的。

所以,于朝兰很知足,即便是龙宵不常来,也不会过于的悲伤,也不会觉得为难。现在,龙宵能在米国住上大半年,虽然不全是为了自己,于朝兰还是很满足的。

于朝兰生的第一个孩子叫于成龙,早就商量好了,第二个孩子就叫于成宵,说白了就是龙宵的意思,明眼人一的出来。龙宵这次来米国就像给自己的儿子们安排好后路,这也是于朝兰的意思。

其实,在龙宵根本就不用安排什么,自己又不缺钱,不管是将来孩子从政,还是经商,都会有一个很好的基础的。自己虽然是穷人家的孩子,但自己的孩子可是富二代或者是官二代。

就不算特意的去培养,也比一般老百姓的孩子强很多的。但于朝兰不这样想,因为他是由攀比的,他自己的孩子要跟凤云的孩子相比,要跟马婷的孩子相比,现在又有了个戴安娜,也是要相比的。

在于朝兰自己的条件是最差的,只有在经济上跟别的女人一争高下,除此之外,自己没有任何的长处。龙宵前段时间送给于朝兰九十多亿美元,于朝兰根本就没有谦让,理直气壮的就收下了。

虽然于朝兰知道,龙宵给自己不少的资金,一方面是给自己一个安定的生活,还有一个用处,九十希望自己在将来回国投资,支持龙宵的事业。这一点,于朝兰也是责无旁贷的。不说自己跟龙宵的关系,就是为了在其他女人面前争一口气,于朝兰也是乐意去做的。

龙宵就跟比尔商量,自己在因特尔母公司的股份,是不是再拿出一点来,送给于朝兰的儿子。比尔是坚决反对,如果龙宵坚持己见,比尔就威胁龙宵,自己要退出,龙宵才作罢。

龙宵也知道,比尔这样做,是让自己掌握更多的股份,有更多的话语权,上一次龙宵给了于朝兰19份,按照龙宵的意思,就是要于朝兰全面掌控因特尔公司,依照于朝兰的能力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问题是比尔之相信龙宵,龙宵的任何女人在比尔眼里都不是菜。龙宵也没有办法,只好依照比尔的脾气办事。当然龙宵知道,这而是比尔不相信别人的原因。龙宵想了几天,就把自己的全部股份委托给比尔管理,并在文件上内定,比尔是法定的董事局主席,比尔这才放心。

没有达到自己的希望,龙宵有点觉得对不起于朝兰,只好又从自己的私有账号里拿出了20亿美元,让于朝兰记在两个儿子的名下,龙宵这才稍觉心安。不过,于朝兰也不缺这20亿美元,只是一个龙宵的心意罢了。

于朝兰坐拥几千亿美元的基金,虽然不都是自己的,但每年赚去个几十亿也是稀松平常,不过,话有说回来,这20亿毕竟是自己的男人给的,心理是格外的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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