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在围脖上发的这句话,瞬间就被无数人转载流传,话语通俗却令人看了之后回味无穷。
一些好事的粉丝们,也纷纷把林风的这句话,在那些不甘失败或者别有用心发表抹黑林风评论的人围脖上,复制黏贴无数遍,无数遍,留下满屏幕的大笑表情之后离去。
《我是特种兵》在火热播出的同时,里面的主题曲《永远的兄弟》也红了。
这首歌自然是林风演唱的,一开始其他人还以为这首歌是别人唱的,因为这首歌跟林风以往的风格完全就是迥然不同。
沧桑,荒凉。
虽然这首歌里面没有一点关于军队的含义,但是这首歌曲却表达了战友那种可以把后背交给对方的性命之情,勾起了不少有过军人生涯观众们的回忆。
短短三天的时间,林风的这首《永远的兄弟》,空降网络音乐排行榜榜首,并且以空降冠军的姿态,牢牢霸占榜首的位置,短时间内没有动摇的迹象,更是引起了无数网民和观众的追捧。
不过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在网络上还有一首和《我是特种兵》相关的歌曲,也异常火爆,那就是里面特种兵小队经常唱的那首《菜鸟之歌》。
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小菜鸟。
他们活泼又聪明,他们调皮又灵敏。
他们自由自在生活在那绿色的大森林,他们善良勇敢相互都关心。
哦~~~可爱的小菜鸟!
他们齐心合力开动脑筋斗败了老鸟队,他们唱歌跳舞快乐多欢心…………
随着电视剧的火爆,这首另类的插曲也惊奇的爆红起来,但电视剧没有这首正式歌曲的影音,也没有专门为这首插曲谱曲录音,可偏偏这首歌曲就红了起来。
这让那些羡慕嫉妒这首电视剧成绩的人,差点没气得吐血。
尼玛,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别人的电视剧在收视率上拼不过《我是特种兵》,咬咬牙就忍了,但是在电视剧插曲上,他们精心制作,并且邀请知名歌手演唱的歌曲,竟然被一首什么都没有,只是里面角色随意唱唱,一个连歌曲都算不上的调子给打败了。
所有人都被这首另类的《菜鸟之歌》给弄的没脾气了。
而网民们却在网络上对这首《菜鸟之歌》的讨论,却是越加火热,只是可惜这首歌根本就没有正式的录音,更谈不上配乐了,就没有正式的版本,供大家欣赏。
不过,网民们有的是招,他们通过爆米花网上播出的《我是特种兵》,把里面有关这首《菜鸟之歌》的片段,都给剪辑下来,自己弄了一个版本的《菜鸟之歌》。
就这么一个简陋业余剪辑的《菜鸟之歌》,被网友上传到爆米花网上,瞬间就走红了,立即被顶到了首页上。
马晕看到这种情况,立即安排下面人着重开始宣传这个视频mv,引来其他无数网民的关注。
而马云这个小小的营销举止,也立即让网站上点播收看《我是特种兵》的流量再次暴增,林风的人气也是再一次提高,可谓是双赢。
《菜鸟之歌》的另类火爆,也吸引了媒体们的注意。
可惜媒体们现在采访不到林风,就把目光转向了剧组其他的角色,他们纷纷向军队提出要采访参与这次演出的文工团演员。
军队为了提高这部电视剧的影响力,同时为了扩大自家文工团演员的知名度,也同意了媒体们的采访要求。
媒体们很快就从参与米小吉、徐志明、赵天他们嘴里挖到不少有关林风的独家资料,以及那首这两天火爆异常的《菜鸟之歌》情况。
原来,这首《菜鸟之歌》在拍摄的过程中,还真是林风随便唱出来的。
当时林风就是随意教大家跟着调子哼哼,也没有特别要求什么,毕竟在剧情里,也没有要求这首歌必须唱的怎么样。
媒体们把这个过程报道出来自后,让娱乐圈不少人是惊讶的眼镜片碎了一地。
太没有天理了。
一首只是随便哼哼的调子,竟然也能这么红,这还让他们怎么活啊!
其他人也不得不佩服林风的妖孽天赋,尤其是在音乐方面的天赋。
《我是特种兵》这部电视剧从头到尾,就一个主题曲,那就是《永远的兄弟》,没有其他任何插曲什么的。
咋看起来没什么,但是不管是这首主题曲,还是里面一个什么都不算的《菜鸟之歌》,就暂时把所有的影视歌曲全部压在了身下。
媒体的报道也让粉丝们是大吃一惊,他们之所以弄个剪辑的mv出来,只是感到好玩和新奇,尤其是里面的所谓的菜鸟含义,让无数网友们感到有种非常接地气的感觉。
毕竟青少年在现实中,无论是平时,还是在网络上打游戏,‘菜鸟’这个词的出现度,可是非常高的。
现在林风竟然在一部主旋律电视剧之中,竟然专门为‘菜鸟’重新进行定义,并且还弄了一首不算歌曲的歌曲,这怎么不让年轻人们感到兴奋呢!
他们都有一种林风就是他们的同道中人,仿佛就是生活在他们身边,不像娱乐圈其他一些导演,为了故意卖弄高深和清高,而把电视剧拍的说教意味很浓。
林风拍的所有电视剧,还有那部电影《我的野蛮女友》,浑然不似当前的主流影视作品。
无论是里面的价值观,还是对待生活的态度,都充满了对现实规则的一种颠覆,没有矫揉造作,也没有故作高深,该笑就笑,该搞就搞,异常干脆,从来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他就像一个红尘中不为世俗规则压倒,傲然面对一切,从不妥协的孤独行者。
所以,才会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为林风累积了这么多的粉丝们。
尤其是众多年轻粉丝们的狂热,更是娱乐圈那些成名多年的大佬们为之侧目。
因为当东方华音宣布在广东和福州为林风举办两场个人演唱会之后,这两个地方的演唱会门票,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所有在售的门票已经是全部售罄。
这让音乐界的同行们可谓是即是惊讶,也是羡慕。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风在广东的演唱会就要开始了。
广州,国际艺术中心的一个比较宽大的房间里。
林风拿着话筒正在为两天开始的演唱会正在彩排,他放声高歌,歌声刚落,身后一个年轻男子也拿着话筒顺着歌声完善。
“好了,今天就到这吧。”林风听到这个年轻男子唱完之后,就对房间里所有人说道。
房间里其他人听到林风这句话,纷纷松了一口气,他们最近一年里都是东方华音的御用班子,李菲菲和滨崎步所有的演唱会,全部都是他们伴奏配乐的,林风此前的两场演唱会也都是他们负责的。
可以说,这次再次和林风合作搭班子,对于这群人来说,也是驾轻就熟。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所有人都感觉和林风搭档,与李菲菲、滨崎步两位天后合作完全两种不同的感觉,差异很大。
这根本不是林风是东方华音老板身份的原因,而是林风对于音乐那种疯狂执着的态度。
一般只要林风彩排,基本都是异常忙碌而紧张的,可以说一天下来,基本没有空暇的时间,比如今天一天的工作量,要超过和李菲菲、滨崎步合作时的至少三倍的工作量。
不过他们心里对林风倒是没有太多的怨言,一来只要和林风合作,公司给的薪酬都要平时高出不少。
另外就是作为搞音乐的,无论是伴奏,还是配乐,他们身上都还是有种文艺范,林风这种身为当下火热新星,依然不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这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推翻了先前对林风在脑海里的认识。
随着合作次数越多,他们对林风的认同,也就越加深刻、
要知道,东方华音招募来的这些乐队成员,在华夏音乐圈里可都是有名有姓的人,甚至个别在业界都算是站在巅峰的人。
像乐队里的键盘手郑梦生,可是华夏音乐界里知名人士,无数知名歌手都想请他过去,如果不是因为李菲菲和他是好友的身份,东方华音一开始就根本不可能邀请他过来为林风做键盘手。
不过通过两次的合作,郑梦生也认可了林风的实力,尤其是他对林风身上那种疯狂的音乐执着,以及妖孽般的音乐天赋,他也是自愧不如。
特别是林风那一手专业的钢琴弹奏技巧,毫不逊色国内任何一个钢琴大师,更是让乐队里的人为之叫绝。
“晚上去喝一杯吗?林风!”郑梦生长发飘飘的走到林风身边问道,通过这么天的接触,所有人都知道林风只要不在工作的时间,是一个非常好相处的人,只要不是太乱且乌烟瘴气的活动,他一般都会参加。
林风的这种态度,也让乐队不少老人感到欣慰,毕竟对于不少娱乐圈新人来说,一夜爆红之后,还能保持如此对自己演艺生涯负责和认真的新人,在娱乐圈可是真心不多。
“行啊。”林风坐在椅子上,拿着一瓶饮料润润了嗓子,喘着气说道,刚刚的彩排基本榨干了他最后一丝体力。
说完这句话,林风随意向刚刚在他身后伴唱的那个年轻人问道:“小强,一起去不?”
这个年轻人叫黄祖强,每当林风叫他‘小强’的时候,心中总是有一股想笑的冲动,只不过想到今世没有‘小强’这个笑点,才忍了下来。
“算了吧,林哥,我还想再练一会。”黄祖强羞涩的拿着话筒说道,虽然他的年纪要比林风大到一两岁,但是他还是称呼林风为林哥。
林风闻言点了点头,他算是一个异常刻苦的人了,每天基本没有休息的时间,而这个黄祖强年轻人,似乎比他不遑多让,而这个年轻人所有的精力,全部都是放在音乐上,不像林风的精力分散到各个方面。
收拾好一切之后,林风就和郑梦生他们几个乐队人马,一起离开艺术中心训练场地,回到附近的酒店。
洗了一个澡,稍微作了一些掩饰,林风就跟着郑梦生他们来到附近的一个酒吧。
昏暗的灯光,吵杂的环境,形形色色的男女,但是就是这种气氛,让林风想到了前世不如意之时,整天在酒吧买醉的情形。
也让林风有种分外熟悉的感觉。
看到林风熟练的点了一杯酒,坐了下来,郑梦生好奇的坐到林风身边问道:“经常来这种地方?”
“还行。”林风眼眸透露出一股傍徨说道,感受到熟悉的环境,他又仿佛想到前世那段不堪回首的生活,虽然前世经常以酒吧为家,但今世他还真着实没有来过几次酒吧。
“抽吗?”郑梦生拿出烟向林风问道。
林风摇摇头道:“烟还是算了吧,还有两天就演唱会了。”
郑梦生听到这个回答,立即心生佩服,他还真没想到林风的自律性会这么高。
说实话,要是在前世,烟酒对林风来说只是小儿科,更嗨的他都尝试过,只不过今世他有这么一副好嗓子和机遇,自然不会作死,再去尝试这些东西。
能有这么离奇的际遇,对林风来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他可不想因为一些细节,而让今世的大好局面付之东流。
这时,调酒师弄了酒,送到林风和郑梦生面前。
林风举起酒杯,面带笑容对郑梦生小声道:“老郑,这杯敬你。”
“谢谢。”郑梦生也举杯道。
微微喝了一口酒,林风环顾一圈,发现跟着他们来的几个乐队成员,也纷纷找到乐子,和酒吧里的女郎玩耍起来,他没有任何表情,向郑梦生问道:“他们会不会玩过了吧!”
郑梦生顺着林风的眼神,看向不远处,轻松道:“你就放心吧,他们就算要玩过,也会等你演唱会结束之后,才会如此。”
林风颔首喝了一口酒,然后想起了什么说道:“老郑,小强好像是你们乐队里对音乐最有激情的啊!”
黄祖强是刚被郑梦生他们招进乐队,随着东方华音最近一年里,连续为李菲菲、滨崎步他们举办演唱会,也陆陆续续增加不少人手,这个黄祖强就是当时郑梦生介绍进来的。
“这小子基础很扎实,而且也很认真,我们这次是捡到宝了。”郑梦生端着酒杯感叹的说道,“我和他聊过,当初他是一心想当歌手,但是你知道现在的娱乐圈,根本不是只要你唱的好,就会一定能红,能够被唱片公司看重签约。”
说到这里,郑梦生仿佛想起了什么,语气充满了感叹和愤恨。
有关黄祖强的过往,林风也了解一点,对于这个年轻人的专业音乐功底,他没有任何的怀疑,甚至要比那些唱片公司力捧的新人,都要胜出不少,但小强现在之所以不能被唱片公司看重,而来到这里担任和声,是因为他的长相不过关。
“唉,这是一个看脸的年代啊!”林风也感叹的说道,如果今世不是他继承的这幅身体相貌算是非常优秀,那么他的崛起之路,绝对不会像现在这么一帆风顺。
“谁说不是呢!我敢打包票,小强这小子要是有一副好的相貌,放到唱片公司,绝对会被当成台柱子来培养,他的声音实在是太优秀了。”郑梦生的话音里充满了对现实强烈的不满。
甚至,林风可以从郑梦生的话音里能够感受到他对于现实音乐圈,有着一股不甘的怨恨。
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啊!
如果没有故事,凭借郑梦生的本事,现在也不会蜗居在东方华音,担任键盘手。
林风喝了一口酒,心里想到这几天在训练场地那个在他背后挥汗如雨的年青人,他跟自己的前世是何其相似,为了一个能够真正站到台前,演唱一首属于自己的歌曲,无论多么辛苦,都会无怨无悔的付出一切。
只可惜,前世努力了数年,林风自己是失败了,那么今世的小强呢?
想到这里,林风又大口的喝了一口酒,片刻之后,酒意阵阵,放下酒杯,拍拍郑梦生肩膀道:“老郑,我先走,你们玩的开心。”
“嗯。你去有事吧,我会准时把他们几个带回去的。”郑梦生道。
告别之后,林风就推开酒吧的大门,准备离去,喊了一辆出租车,上了车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林风没有选择回酒店,而是让司机去艺术中心。
来到这几天他们一直所在的训练房间,林风站在门口外面,发现里面依然是灯火通明,而且还传来动听的歌声。
房间里的歌声,自然就是黄祖强,他现在在房间里唱的歌曲,就是林风为这次演唱会准备的一首新歌。
林风站在门外,默默的听完黄祖强唱完自己的这首新歌之后,又立即开始唱另外一首新歌!
过了片刻,他听了一会,就安静的离开了。
走到艺术中心外面,林风仰望夜空,漫天的宇宙星空之中,无数星星发出光芒,有暗淡,也有璀璨夺目,也有没有丝毫光芒的星星。
人生如星,不可能每个人的历程都是相同的,有人享受万丈荣光,绽放光芒;也有人灰暗落魄,没有令人值得铭记之处,甚至连流星都不如,片刻短暂的璀璨,都不能拥有。
一切如是!
不错,林风今世现在的一切成就在其他人眼里,早已经是高不可攀,但是此刻他深深的感到他做的还不够有如此逆天的际遇,他一定要让今世的人生历程,犹如星空的恒星,无论在何时何地,永远都绽放璀璨的光芒!
林风深深的看了一眼背后艺术中心,依然还是灯火通明的房间之后,就离开了!
“小强,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机会,让你站到舞台中央,面对世人瞩目,演唱属于自己的歌曲,享受你应该拥有的掌声和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