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3章 遗嘱(2)(1/1)

不好意思,我扯远了,你是律师,你只看重法律,无论我怎么狡辩,你都会认定我是走私犯,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那么,我也从法律的角度来跟你聊聊,从法律的时效性和变迁上来跟你聊。

当我写下这些信时,曾经有两个打算。第一个打算,我立下遗嘱,等我老死后,就把这份礼物送给你,把真像告诉你;第二个打算,我准备提前回国自首,同时告诉你真像,条件就是国家法制环境发生重大改善,嫌犯的权力得到切实保护,走私犯的量刑得到大幅减轻。

但是,从现实国情来看,我判断,即便我老死,国内的法制环境也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所以我还是只能立下遗嘱,等我老死后才告诉你实情。

因为,我们国家要保护国内畸高的物价,就必须维持高关税,就必须把走私罪的量刑调得非常高。如果真到了那一天,国内物价恢复到正常的合理水平,国家就不会再倚重高关税,对走私犯罪的判罚自然就不会再从重从严。

我清楚我的罪行,刑法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但是,我不敢相信这个判罚,你是律师,应该很清楚,中国的法律弹性很大,从有期到无期到死缓再到死刑,往往是上头领导的个人私念。

我的案子是公安部长亲手抓的案子,是公安部长要树立典型的案子,所以,我最后的量刑只会加重,不会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更不会减刑了。

再说了,你也清楚中国的司法弊端,当公安部决定查办我的公司时,我就已经是十恶不赦的罪犯,我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我找不来任何一个律师来维护我的权力,也没有任何一个中国律师敢对公安部说不,我最终的命运已经定型,就是被抓,受审,最后因为一些莫须有的罪名累加,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嫌犯和罪犯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中国才可以真正说实现了国家法制化,因为在社会各阶层中,嫌犯和罪犯的社会地位最低下,在法律范畴里,嫌犯和罪犯的法律地位最低,是国家法制化中的最薄弱环节。

就象我们谈论国家进步,只有中国农民收入提高了,生活富裕了,那么我们才能放心大胆的说国家确实富强了。当几亿农民还过着贫困生活时,我们大言不惭的谈论中国是世界强国,那尽是扯蛋。

现在,连正常的社会公民都达不到人人平等的法律地位,都得不到法律的切实保护,想让嫌犯和罪犯享受真正公平公正的法律地位更是痴人说梦。

我相信,法律也是一种社会事物,它也在发展和变化。在以前,很多中国人因犯“投机倒把罪”被判刑,被杀头,但是在现在,“投机倒把罪”的罪名根本不存在了,加价销售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了。

我相信,历史在发展,法制也在进步,终有一天,国家不再把走私罪定为重罪,甚至连死刑也会取消。但是,那一天我恐怕等不到了,那只是我的愿望而已。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我必须接受现实,如果我老老实实留在国内接受审判,很可能会判处死刑,所以,我必须跑路,必须改头换面,因为我害怕吃枪子。赖昌星为什么要跑路,因为他也害怕判死刑。为什么他赖在加国不敢回国自首,还是害怕国家不宽恕他,回国就让他吃枪子。我从来都认为生命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况且,我认为我还没有达到判处死刑的地步。

你是律师,对法律更了解,我在你面前谈论法律就是班门弄斧。但是,我跟你看待法律的角度不同,你是站在维护法律秩序的“主人”主角,我是站在被法律制裁的“下人”角度,我们考虑法律问题的侧重点自然不同。

其实,我有很大把握免除死刑,我可以举报他人立功减刑。如果检举官员收贿贪腐的话,省部级的我能举报三五个,厅局级的我数都数不清。

但是,我做人有原则,我不会出卖朋友,当然,这些官员算不上我的朋友,他们都是贪官污吏,我给他们送钱上供,他们给我提供便利。

虽然如此,我仍然不会举报他们,我坚持我的信用,他们曾经给我提供了帮助,我不会为了减轻我的刑罚而出卖他们。

我的世界观跟你不一样,你生活在阳光下,你信奉法律,你认为凡是违法的都应该接受法律惩罚;我生活在阴暗的灰色世界里,我信奉的是江湖规矩,所谓盗亦有道,就是这个道理。我本来就不是好人,我从没说过我是好人,在你眼里,我就是走私犯,犯罪分子。

我之所以能在短短几年就整出不小的走私生意,就是因为我的“信用”,我从不出卖帮助过我的人,不管他们的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所以那些政府官员才敢放心大胆的帮助我。

我承认,走私生意的利润异常丰厚。你无法想像,国外物价比我们国内低多少,毫不夸张的说,即便从国外拉水来卖也有钱赚。为什么沿海地区走私生意那么普遍,因为钱太容易赚了,随便从国外整些东西就能赚钱。

走私生意利润很高,但是我赚的不是特别多,我主要走私普通货物,不象走私香烟、汽车等高档和特殊物品赚钱。并且,我舍得花钱,可以这样说,在广东走私行里,我是上供比例最高的,走私赚十块钱,我只拿三成,其余七成我都拿出来打点各方关系。

你不知道海关有些人员灰色收入有多高,一个普通科员家就有几辆奔驰车。如果我是走私犯该判处死刑的话,背后那些坐地分赃的各级政府官员更该判处死刑,他们比我捞得黑钱更多,并且他们是执法犯法。

呵呵,我在你面前这样大谈行贿受贿之事,你一定非常反感,你一定认为象我这种走私犯以及受贿的政府官员都是犯罪分子,都应该被绳之以法。那么只能说你的愿望很美很幼稚。你每年都会看到一些官员因贪污受贿被审判的新闻报导,你以为他们真是被国家纪检监察部门正常查处的吗?不是,他们只是因为站错了队伍或者是点子背才被整下台,他们被查处也仅是九牛之一毛而已。

当然,我被查处也是因为点子背,正好撞到了公安部的枪口上。

你邀请我的时候,正是我处境最危险的时候,公安部的人正在全国设网抓捕我。我成了公安部领导打击走私犯罪的典型案例,公安部一定要拿我重判,杀鸡骇猴。

在北京方面我有内线,我听说公安部专案组有个姓徐的带队到归德设伏抓捕我,他们认为我在跑路之前肯定会回老家看看爸妈。我是有这个想法,这次案发,我跑到国外后可能再没机会回家看看了。可是,我不是傻子,我不会明知道归德有埋伏还要回去。

可是,你不该接连两次热情邀请我,是因为你的热情邀请让我激动得昏了头脑,丧失了应有的警惕性。我当时就象是听到了你的召唤,我就象是一个扑火的小蛾子,明知道前方的火焰有生命危险,我也奋不顾身的扑过去。

我这句话说得点诗味了,我已经多少年没有这种感觉了,走私生意充满了刀光剑影和血腥,与唯美的生活是完全背离的。说白了,我是想回去看你最后一眼,看看身披婚纱的你是如何的美丽。

我知道常雨泽是警察,我当时并不知道他跟姓徐的熟识,如果知道这层关系,我肯定不会应邀参加你们的婚礼。我当时之所以冒险回去,是因为我猜测姓徐的那帮人不会在你们的婚礼上露面,他们是公安部专案组的人,不会出席地方上一个小警察的婚礼。另外我也考虑,常雨泽是在结婚大喜的日子,他断然不会再出警参与刑事案件。

结果,我失算了。我想不到常雨泽与姓徐的熟识,想不到常雨泽不顾新婚燕尔也要参与案子,他真是立功心切啊!我更想不到的是,你竟然会与常雨泽连手抓捕我这个走私犯!你真的让我失望!

我做事向来都非常小心,回去参加你们的婚礼同样如此。我提前一天在你们举行婚礼的酒店入住,用的是假身份证。在你们举行婚礼的时候,我从房间跑出来仅仅看了你一眼,前后时间只有几十秒钟。

来之前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是我仍然控制不住情绪,穿着婚纱的你是如此的美丽,美得超出了我的想像。如果婚礼上那个新郎官不是常雨泽,而是我夏华,那该多么幸福啊!虽然我赚了很多钱,可是不能跟我喜欢的人在一起,不也是人生失败吗!

本来我已经打算好了,看你一眼立即撤退,可是,看见你后我的情绪失控了,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喝了很多酒,醉得走不动了,又在酒店多睡一晚,这是我唯一失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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