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 马场(1/1)

为了让我得到教训,程嘉溯故意吓我,但在我承认错误之后,他很快就原谅了我——他的目的是通过这件事情让我学会应对,而不是发泄他的情绪,让我一再忏悔、战战兢兢。

在引导我思索什么是最正确的做法之后,他笑道:“吓坏了吧?”

我点点头,还是感到心有余悸。从前他的情绪变化根本不会引起我的动摇,但现在,即便只是一个眼神变化,我也能感觉到问题。

程嘉溯把我捧在手心太久,温柔细致的呵护让我几乎成了玻璃心,经不起一点摔打——仅限于来自于他的打击。面对别人的时候,我比以前更加强硬,更有手腕。

他微笑着:“休息日带你去骑马。”

我眼睛一亮,期待地看着他,却不明白为什么在实验的关键阶段,他要带我去骑马。

程嘉溯被我亮晶晶的眼神所取悦,柔声道:“杨二来越城了,约我们去玩。”

京城杨家的二小姐杨霏是程嘉溯交往不多、却很有默契的朋友,对我也颇有好感,不像寻常他身边的女性那样敌视我。

前段时间她听说程嘉溯在给我招募司机,还特地送了手下一名退役的特种兵过来。不过我正学着自己开车,司机大部分时候都在接送程呦呦。

程呦呦以前都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学,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份,现在出于安全考虑每天有人接送,据她说,她的小朋友们都问她,她是不是换爸爸了。

想到程嘉溯以前被当成小气鬼,我们都大笑,糖糖也应和着程呦呦的笑声上蹿下跳,人来疯地往人身上扑。

糖糖长得很快,刚刚来到家里的时候才两只手那么大,这才几个月就比我小腿还高了,扑人的时候也很有力量。

因为是看着长大的狗狗,我不是很害怕它,但对于一只大狗扑到身上这种事,我还是受不了,飞快地挨着程嘉溯坐下。

糖糖和它的主人一样会看眼色,审时度势的本领一流,对着程呦呦就一个劲撒娇,对我时不时来一场恶作剧,在程嘉溯跟前就乖得不得了,似乎连掉毛都掉得格外少了。

我有时候怀疑程呦呦是不是教过糖糖:“不然它怎么跟你似的,就知道欺负我呢?”

程呦呦冲我翻白眼:“张阿姨,是你总是欺负我,糖糖在给我报仇啦!”

小魔女自诩是智慧的人,总喜欢走智力流然后一次次被我碾压。她们一主一宠,程呦呦在我手底下走不过三招,倒是糖糖凭借物种优势,十次里能有四五次让我投降。

我威胁程呦呦:“你要知道,我可是做过很多动物实验的!”

这是真事,从青蛙到兔子,从小白鼠到小狗,生物科学学院的花园里埋满了实验课过后的动物尸体,紫藤花每年都开得格外艳丽。

几个文科学院每次路过,都要感叹:“每一支纱锭上都缠绕着被剥削的工人死去的灵魂,太平洋铁路的每一根枕木下都躺着一个华工的尸体,而生物科学学院每一株植物下,都有一只哭泣的动物。”

做动物实验在我们的专业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在业外人士看来,未免就有些残忍。许多业内人士身上都有着“杀气”,动物不会喜欢靠近,像孟老师家的孟德尔,绝对是一个怪胎。

至于我,也不知道是糖糖没心没肺,还是因为我没什么杀气,它一点都不怕我。我的威胁下住了程呦呦,却没能吓到它,它还一个劲往我身上扑,长长的白毛沾得到处都是,害我不得不黏着程嘉溯才能摆脱它。

对于狗,我是有点害怕,但也不讨厌,否则也没法和糖糖和平共处。我最喜欢的动物其实是马,它英俊、美丽、充满力量,有飞腾之势;拥有温柔的眼睛,和骄傲的脊梁。

跟程嘉溯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体验了许多前所未有的事情——去北欧滑雪、吃海鲜,参加上流社会的宴会,锦衣华服加身……

他爱玩也会玩,对于许多娱乐活动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绝不会让我感觉到无聊。但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带我去骑过马。

越城郊外就有一家马场,据说马场的马一部分来自远在西北的山丹马场,是军马,另外一部分则是从国外引进的良驹。

身为沪市和越城这一带顶尖的纨绔,程嘉溯自然有着这家马场的顶级VIP身份,再加上京城杨家的二小姐,跟在表哥表姐后面来玩的郑与泽,追随他们或是想要接近他们的富二代……每一次聚会的人数都不可能少。

我如今不怵这样的场合,随着程嘉溯一再公开对我的支持,这群富家公子小姐对我的态度也客气了起来,从“随便玩一玩”的女人,变成了“程总的长期情人”。

他们都清楚枕头风的力量是巨大的,不管我以后能不能入主程家,现在程嘉溯身边只有我一个女人,我就是特别的,他们没有必要与我为敌。

但一个阶层总是不大喜欢自己的习惯被打破,他们的不习惯不能发泄在我身上,就只好把隐隐约约的鄙夷送给郑与泽带来的那个姑娘——她看上去可没有我这种不可侵犯的气势,看郑大少的模样,也没有对她很认真的意思。

当着许多人的面,程嘉溯没有立刻就质问郑与泽,转而给了我一个眼神:待会儿去问问方萌萌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也没料到郑与泽竟然会带着方萌萌出现在马场,方萌萌当初对我说得斩钉截铁,不会再和郑与泽产生任何联系;郑与泽也对郑明辉先生一再保证不会再犯错,才被放出来。

现在看方萌萌依旧是一脸的不情愿,郑与泽则是把她带到马场以后就不管人了,自顾自地和认识的人打起了招呼,完全忘了自己还带了一个人。

在场的人方萌萌几乎全都不认识,但她知道这些人的身份,他们身上随便哪一件饰品的价格,都远远超过她一个月的工资。这群人是天之骄子,而她是误闯进鹤群的鹌鹑,格格不入。

众目睽睽,许多人惊诧地看着她,那些目光有的隐晦,有的则不加掩饰,彰显着目光主人的不悦。

方萌萌一方面有点不服气,挺胸抬头地怒视回去,另一方面又感到深深的自卑,手足无措。

在场所有人里,她最熟悉的恐怕就是我和程嘉溯。事关郑与泽,程嘉溯不会置身事外,在他的示意下,我把方萌萌带出众人关注的焦点,找了个比较偏僻的地方,问她:“你怎么来这里了?”

“你能来,我就不能来吗?”方萌萌冲口而出,语气十分不讨喜。

我一皱眉:“方小姐,我是在好好问你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我不相信你会主动缠上阿泽,要他带你来这里。如果你想离开,就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又不是她妈妈,能在被她抢白了无数次之后还和颜悦色地同她说话,我对她的那点子同情,被她恶劣的态度消耗得差不多。

方萌萌愣了一下,道:“我没有缠着他!我是去还钱的!”

我愕然:“你现在有钱了?”

当初通过我,郑家补偿了方萌萌一百万,那不是一个小数目,她能这么快就还上?

方萌萌脸上闪现一丝不屑,我猛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她并不需要自己赚到一百万。

因为她并没有花钱的地方,我告诉她用来应急的一百万,她可能只花了几千块,最多上万。所有她现在一找到工作,就可以把钱还给郑家。

至于为什么是郑与泽……她讨厌我,不会高兴再次见到我;郑家的其他人她也接触不到,唯独郑与泽是与她有过肌肤之亲的,两个人的熟悉虽然是通过超级来达成,但那也是一种亲密关系,是旁人所比不上的。

所以方萌萌选择找郑与泽还钱,但郑与泽见到她以后非常惊讶,随后就硬是把人拉到了马场,就是我们先前所见那一幕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郑与泽这种做法,不像是对方萌萌没兴趣,也不像是讨厌她,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形容,大概是更像小学那些人憎狗嫌的小男生,通过揪女生小辫子来引起对方的注意。一旦女孩子将注意力投注在他身上,他就窘迫得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这种拙劣的手段十分常见,但因为使用者是郑与泽,所有人一开始都没有想到这一点,还以为是他大少爷脾气上来了。

他现在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把人带来以后,完全不理方萌萌,这并不是什么好兆头——越是不敢搭理,就越是上心。

他敢把人带到程嘉溯面前,本身就是一种隐晦的宣告——就像程嘉溯将我带回自己家中一样,无声地宣告着女孩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而郑与泽比程嘉溯更糟糕的一点,在于他不一定明白自己的想法,他只是凭借本能做了这些,不像他有着明确目标的表哥,清楚自己未来的道路。

郑与泽稀里糊涂的,会把同样稀里糊涂的方萌萌一起拉进沼泽里,两个人万劫不复。

我怀着满腹心事,忧心忡忡地向程嘉溯走去,汇报我的这一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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