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干爹(1/1)

俗话说的好,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老祖宗的这句话完全将褚越夫妻俩的困境那是十分贴切的,两个人被委以给宝贝蛋起名字的重任,虽然只是给一个丁点大的小娃子取小名,也完全也够她们头疼的了。

褚越当初提议,这小丫头是两人第一个孩子,意义自然不凡,理所应当的是全家的宝贝蛋,干脆就起个初宝得了。

这个名字被涟漪笑话了好几天,初宝?这要是个姑娘家的名字嘛,两个字组合在一起,总是觉得怪怪的。

要她说,小名就起个重叠在一起的名字,像别人家的丫头叫做花花,二丫,英英翠翠的就挺好,可是褚越又嫌弃这个名字来的土气,怎么也不同意给闺女取这个名字。

两人又陷入了苦恼中。

要想起个好名字,又要让家里的双亲都满意的名字,实在是难得很。

杜氏那边的意思是,贱名好养活,所以就找个土点的名字好了。

褚越爹娘这又说不过去了,斜着眼道,这没文化真可怕,这小名要是让你们取名字,难保孩子今后得埋怨大人一辈子,像别人那样叫个阿猫阿狗的,孩子大了能和他们决裂。

“要我说,不如等孩子大点了自己选,不然这么折腾下去,谁也受不了啊”

涟漪提议。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可是爹娘那……”褚越有些头疼,家里那两个老的却不好打发。

躺下身子,将脑袋枕在褚越的胳膊上,涟漪睁着一双大眼道:“那好办,就说要是娘不乐意咱们取的小名的话,干脆大名小名娘一并接了吧”

不是涟漪不厚道,这两个老的,整日因为一个大名就已经快要魔怔了,要是再加上一个小名的任务压在身上,那就叫做真的是一个脑袋两个大。

果真,两夫妻又一次否决了儿子儿媳起的低俗上不了档次的名字,幸亏这次有准备,褚越为难道:“那,爹娘,我们名字这实在是有心无力,不然这个重任还是交给爹娘吧”

“这……”褚越爹心虚的看了他媳妇一眼,等着组织指示。

“要不,等孩子稍微大点了,让她自己起?”褚越试探性问道。

“这说的什么话,她才多大点,等她自己会张嘴说话还会起名字之前,咱们要等上多少年?在这期间,咱们怎么叫小家伙?”褚越娘不赞同。

“娘,不是不给丫头起,就是咱们现在趁着她小不知道啥,先暂时起个名凑合凑合,等大了,她说自己不喜欢了,那咱们再给她换,就在满岁那天,写上好多字,给她自己抓阄用,抓住哪个算是哪个,您说成不成?”

要是上面那一计行不通,那就使这个缓兵之计。

还好,这个法子最后是奏效了,这两人最后一合计,直觉上这孙女也是个有主意的,倒不如按着这夫妻俩的意思,先叫着她初宝得了。

这倒是和她小舅舅险些重名,后来等初宝长大后,一个劲的叨叨这爹娘不靠谱。

日子一闪而过,转眼间初宝就已经六个月了,这些日子以来,涟漪夫妻过的日子用水深火热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每天两个人一睁眼了不是思虑着别的,先是静悄悄的踮起脚,说话也是口语,不敢发出一点声响,就怕将这小祖宗给吵醒了。

经过半年的时间,初宝长得很好,脸上肉嘟嘟的,涟漪所具有的特征在她身上已经随处可寻,不只是这样,这丫头比其母还要标志上三分,这样说丝毫不是夸张,涟漪长得虽然不差,但是一双眸子却完全没女儿来的有神韵。

尤其是这小家伙脾气不好,一旦人家有情绪了,眼里盛着的是满满的光彩,生生闪花人的眼睛。

小巧的鼻头,水汪汪的大眼,光是那双瞳仁就占了眼睛的一多半,但是,与美貌成正比的是,小丫头的脾气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

……

洪顿经过这几年的磨练,变得成熟了许多,这不止是表现在外表上,还有那通神的气质。

这小子现在如果能不言不语,就这么单单的走在路上,那完全是能将人家大姑娘小媳妇的眼神都吸引过来,可偏偏这人在外面装的正经,一旦到了褚家,那是原形毕露啊。

尤其是见到了初宝后,完全是移不开自己的眸子,任凭小丫头尿了他无数次,扯着他头发往外拉了无数次,外加被口水洗礼无数次外,依然不改初衷。

要不是自己闺女刚刚从她肚皮出来不久,涟漪都以为这是表弟不知在哪荒唐出来的私生女呢。

当然,这家伙也赤裸裸的表露了想要当这丫头干爹的念头。

“这怎么行,按着辈分来说,她是要喊你叔叔的,要是真的认你做了干爹,岂不是乱了辈分”冯家几乎人人都不同意。

洪顿一只手将小丫头揽在怀里,股不得别人反对,先是好言好语相劝,劝那小祖宗放开自己的头发。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涟漪在怀孕和哺乳的时候吃的好,反正这丫头堪堪才过了六个月,牙床上已经露出了几个白色的米尖尖,这会儿是什么东西都巴不得拿在嘴里啃一遍才好。

一双大眼睛仔细的盯着正抱她在话里的洪顿,继而就开始不断的用自己的小爪子开始拍着他的脸蛋。

这祖宗还要看清到底是谁才要打的吗?

洪顿欲哭无泪。

涟漪脸上不动神色,心里却快要笑疯了,这丫头的性子倒不像自己也不像褚越,倒是和二妹想象的很,怪不得二妹现在疼她疼到骨子里去呢。

被抱在涟漪怀中的初宝这会安静了下来,用自己的脸蛋无意识的摩擦着涟漪的胸膛,好像是在撒娇道:“娘,你怎么把我抱给那个怪人?人家好想你啊”

褚越看着母女两个,眼里柔的像是要滴出水来。

“我听说你们背着我给小丫头找了一个干爹,所以才挑唆着孩子不认我是吧?”洪顿有些气馁的,走来走去,心里就是不乐意。

“这是说的什么话?你要是真的当了初宝的干爹,咱们之间又要怎么算,再说,就算你不是干爹也不妨碍疼她啊”褚越摇头道。

洪顿苦着脸,知道他说的是这么回事,可这心里却还是不得劲。

这时候,估计是觉得无聊了,小丫头抖抖自己手上精致的银手镯,上面刻着的是几朵莲花,在接口处镶嵌着几个精巧的小铃铛,每当她开始不耐烦的时候,就会抖动手脚,然后这脚上,手上的铃铛就开始依次响个不停。

当然,除了这丫头睡觉,只要是清醒的时候,很少有这铃铛不响的时候。

洪顿心里一直有一根刺,那就是这丫头这么好,偏偏有一个靠猪肉发家的干爹,他看上初宝干爹这个位子已经很久很久了,但是被人横刀多爱,能不郁闷嘛。

这话完全不能在表哥面前说的,一提起那朱俊卖猪肉的小子,他的脸就像是黑云压城一般。

听榭雅那丫头说过,这卖猪肉的小子家里也不简单,先前是看上这表嫂的,但是后来这耍心眼没耍过表哥,耍岁数也没耍过人家,最后栽到在表哥手上后,在两人成亲的好日子那天生生的离家出走了。

嗨,这行径完全就是小屁孩不成熟的行为嘛。

但是让人刮目相看的是,人家在外面打拼了一年,再回来的时候已经不在是先前那个屁都不懂的乡下孩子了,一年的磨练说长不常,说短不短,他家的双亲快要哭瞎了眼,儿子却换回了如今庞大的家业。

话说,那小子当时心灰意冷,竟然学起别人开始跑船了,一年的时间,原先白皙的皮肤变成了蜜色,身子也拔高了不少,一年的阅历让他变得成熟起来,要是时间转换到一年前,这涟漪未必能顺利的嫁给表哥。

啧啧,现在说这个也没用,好歹是人家亲成了,孩子生了,人生已经圆满了。

当初褚家的门房说有古人拜访的时候他也在场,那叫朱俊的小子看见表哥扶着涟漪出来,自己怀里还抱着睡的正香的小丫头时。

那眼睛可是真真切切的红了,红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看的出来,这小表嫂也是有些尴尬的,好在这小丫头及时的醒了过来,解了几人的尴尬,这朱俊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说要抱抱孩子。

看的出来,尤其是见到小丫头软软的身子,外加那水灵灵的眼眸,肯定会舍不得放手的,果然,果然!等片刻后就给孩子套上了那个长命锁以及那手镯子脚镯子,再然后,就蹬鼻子上脸要当孩子的干爹!

小表嫂有些为难,眼神求救似得看向那个不断冒着冷气的表哥,最后一丝同情心泛滥,这才允了他的请求,当初说多一个人疼孩子总是好的,可是他清楚的记得,表哥当初说这话的表情,学术上的用语分明是咬牙切齿!

不管怎么,人家大点的没捞着,小的是如愿捞着了,也算是有个收获。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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