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八章 她像一只蝴蝶(1/1)

第三六八章 她像一只蝴蝶

秦舞今天过生日。

中午的时候,请朋友们一起大吃一顿。

吃完之后,又去KTV,嗨翻了天。

“太委屈,

连分手也是让我最后得到消息,

不哭泣,

因为我对情对爱全都不曾亏欠你……”

苏语晴、秦舞、朱筱筱,她们三个谁也没有想到,朱文卿这个看似腼腆的大男生,居然是麦霸。

有人好奇,怎么没有徐刚和南宫燕?

因为,这是秦舞的生日,她与徐刚和南宫燕也算不上是朋友。

所以就没有请!

三个女生,并排坐在红色的沙发上,看着朱文卿双手抱着麦,唱的投入。

他有一副让人惊艳的嗓子,唱起歌来,动听而使人迷醉。

“我弟弟真是多才多艺!”朱筱筱夸弟弟,同时看向秦舞。

苏语晴推了一下秦舞:“小帅哥呀!你可别放过!”

秦舞端起桌上的可乐,喝了一口,然后毫不淑女的冲苏语晴打嗝。

害得苏语晴捏起鼻子:“不得礼貌啊!冲我放屁!”

“噗!”朱筱筱笑了。

秦舞哼一声:“一个白眼甩给你们!都和你们说过了,文卿太小,我不能摧残人家!”

“可是,你知道,文卿真的喜欢你!你就不能给他个机会吗?”朱筱筱虽然是姐姐,可是她真的觉得秦舞和弟弟是天作之合。

这时,朱文卿再次唱到副歌部分,他转过身,深情的看着秦舞。

朦胧的灯光,美化了他的眼睛,幻化了他的声音!他仿佛仆仆风尘从远古走来,带着时光的气息与为爱所困的无尽迷茫,用略带沧桑的嗓音,唱出一段断肠纠结的爱恋!

他唱着,眼神不转,望着秦舞!

那样的眼光,有个诗意且朴实的名字,叫深情凝视!

他向秦舞伸出手,秦舞有片刻的迷乱,有一缕惊慌。

眼前这个比她小好几岁的男生,不同于她在酒吧里和社交场合中所接触到的任何一个男人。

他的眼睛一如他的爱意,同样的纯净,同样的美好,同样的让人迷失。

秦舞一直都没有接受来自朱文卿的爱意,她怕,怕自己配不上他的纯粹,怕自己身上那种岁月赋予的风尘烟火玷污他的美好。

与朱文卿认识很长一段时间了,知道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可以说,自己是他第一个爱上的女人!

越是这样,秦舞的压力就越大,她的拒绝源于一种深深的自卑。

她可以周旋于几个男人之间,但是她却不敢接受朱文卿层层如网如云的爱。

中午吃饭的时候,每个人都喝了几杯酒,此时在KTV包间的朦胧灯光中,秦舞大胆的直视朱文卿似要融化如水的双眼,大胆的自己的手搭在他的手心中。

她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自己虽然比他的年纪大,但是自己的手却比他的小,小一圈,小两圈,小到一个世纪的轮回不休!

他的手心微热而潮湿,有薄薄的一层茧,那是他长期训练留下的明证。

她在笑,在朱文卿的眼中,她的笑最美,比雪山之巅映着阳光的那朵孤独莲花,还要让他向往。

他将麦递给苏语晴,而后轻轻一拽,便将秦舞拉了起来。

他的一只手轻轻搭在她的腰间,引领她与自己一同翩然起舞。

乐声嘈杂,灯光流动,这一切与朱文卿再无关系。

他的眼,只能看到秦舞的笑。

他的耳,只能听到她的心跳。

能闻到她独有的香气,能感知她温馨如同玫瑰花瓣似的心灵,能握着她微凉的小手。

她像一只在百花丛中起舞的蝴蝶,无忧而快乐。

他凑到她的耳边,用近似呢喃的声音,说:“你好美!”

秦舞抬眸,不知为何,一双眼睛就湿润了,她明明在笑,想说谢谢,却说不出来。

好像生命变成一片虚空,不再属于自己,她只能跟随着朱文卿的脚步,与他一起舞动。

她动心了,她能欺骗所有人,却不能骗自己,她对眼前这个男生有感觉,这感觉是种让她矛盾的渴望。

苏语晴坐在沙发上,她以前几乎没有这么嗨过。

现在的苏语晴,已经非常接地气了,在朋友面前可以无拘无束。

她手握麦克风,轻声唱着。

这时,一旁的朱筱筱捅了她一下:“你的手机响了!”

电话是敢叶枫打过来的,苏语晴拿起手机,出去接电话。

里面实在是太吵了。

走出去,关上门,才发现这世界居然这么安静。

苏语晴接通电话,就听叶枫在对面问:“语晴,你在哪儿呢?”

“我在和秦舞她们唱歌!有事吗?”苏语晴问。

“有事,我去找你!刚才我去了你家,又去了公司,你都不在,我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

苏语晴优雅的嘴线微动:“你怕我突然消失吗?”

“我……”电话那边的叶枫明显犹豫了一下,但随即他的声音就变的坚定无比:“我怕!”

这就够了,苏语晴知道,现在的叶枫变成了军哥。

但不管他变成什么样,爱情之线还是将彼此相连。

“我把位置发给你,你快来吧!和你说啊,文卿快泡到秦舞了!”苏语晴会心的笑了。

“那小子能上秦舞的三垒,才算他的本事!”叶枫说。

“你又乱说,爱情和几垒没有关系!”苏语晴说着将电话挂了。

回到包间,看到朱文卿和秦舞跳还在跳,他们两个这时把整个世界都忘了。

“谁给你打电话?”朱筱筱问。

苏语晴神秘一笑,回答:“一会你就知道了,他马上就来!”

打过电话之后,叶枫收到苏语晴发来的位置,十多分钟就过来了。

一推门,顿时感到音浪逼人!

“我去,你们可真嗨!”叶枫一点也不见外,这里的人都是他的朋友,还有他注定挚爱一生的女人:“把麦给我,我来唱!”

沈佳淇跟在叶枫屁股后,她看到叶枫从苏语晴手里接过麦,接着就大吼起来。

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

在其它方面,叶枫都很优秀,只是唱歌不是他的强项。

唯有鬼哭狼嚎天地失色,才能形容他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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