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零 狼人和吸血鬼(1/1)

一阵风刮过,风从门洞和窗洞里通过,顿时变得如同鬼哭狼啸一样难听。如果大楼周围再出现一些荒坟之类的,哪怕现在是上午,这里也能直接成为拍鬼片的现场。黑暗生物不愧是黑暗生物,连藏身的地方都选择这种阴气特别重的地方。想来这个大楼之所以荒废,应该是原来的人也发现了这里特别阴森。

“你到底是谁?”王铮正想着要怎么开口,大楼中传来一个声音,同时大楼中现出了两个身影。

“吸血鬼?狼人?我还以为这两种生物只是传说呢。”王铮道。

这两个人,光看外表,就知道绝对不是人类。

左边的那个人,中年人的外表,普通的相貌,乱糟糟的头发,过时的燕尾服,一点也没有《暮光之城》里的那些吸血鬼的帅气,如果他出现在城市里,前面摆一个帽子的话,肯定能够月入上万。本来很邋遢的一个中年人形象,却被嘴唇怎么都掩饰不住的两颗长长的虎牙给破坏了,顿时变得阴森起来。可是现在他的脸上却没有一点想要吸人血的狰狞,只有着惶恐。

右边的那个人,如果一定要在所有生物中给他找一个亲戚的话,毫无疑问狼这种生物是最合适的。如果他双手着地,还真有七分狼的样子。粗犷的相貌,壮硕的肌肉,破烂的衣服,长长的体毛,锐利的爪子,完全就是一个人与狼的结合体。一只直立行走的狼。跟吸血鬼一样,他粗犷的相貌没有让他看起来有丝毫狂暴,因为他脸上的体毛已经被汗水完全浸湿了。变得非常滑稽。

“血族男爵博金森,见过来自东方的至强者。”吸血鬼,也就是博金森向王铮行了一个看起来非常古朴的礼节。

“狼人托夫。”狼人,也就是托夫没有太多的礼节,只是通报了自己的姓名。

“男爵?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吸血鬼?”王铮问道。

王铮记得,爵位好像从高到低分为王、公、侯、伯、子、男、勋这些,不知道对不对。这个吸血鬼自称男爵,那么想来应该还有什么伯爵公爵之类的。也就是说,吸血鬼应该还有不少。本来王铮还以为,只有这一个试验品,万一弄死了就不好办了。现在既然有很多,就不用担心了。

“对,我们血族有十三位亲王,上百位公爵,公爵之下的血族更是不计其数,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男爵。”博金森看似谦虚地说道。

他的话虽然说得谦虚,但是其中却暗藏着威胁。他想说,他的实力差,是因为他只是一个男爵。但是这不代表血族的实力差,所以王铮还是不要乱来的好,否则会引来整个血族的追杀的。可是这个博金森并不清楚。整个地球最强大的存在,哪怕使用禁招,也只有王铮三分之一的实力,所以他的威胁完全没有任何意义。而且,血族肯定没有他形容地那么夸张,因为如果真的是神魔满天飞的话。这个世界也不会发展成为高科技世界了,所以这个世界。有一两个伯爵子爵之类的就已经顶天了,德古拉好像都只是个伯爵。

“你的种族有多少人?”王铮问狼人托夫道。

既然会有黑暗力量的生物,自然也会有光明力量的生物,应该是教廷了。两方因为力量相斥,时间长了,各种矛盾积累之下,肯定会成为死敌。那么狼人这个种族还剩下多少,就不好说了,也许因为其如同老鼠一样的强悍生命力,还剩下很多,也许因为教廷多年来不停地捕杀,已经所剩无几了。

“还剩下不少,分散在世界各地,但是大多都不是纯血统的狼人,实力非常弱小。”托夫倒是说实话了。

不过看他那粗犷的样子,也不是个说假话的料,所以他非常明智地选择了说实话,因为万一说假话被拆穿了,他并不能保证,自己能够在王铮这种超级强者手下幸存,王铮的实力,之前已经充分展现了,这也是他们刚才主动现身的原因。

“不错的做法。”王铮点点头。

如何才能隐藏一滴水?当然是将水放到大海里。狼人种族的这种做法非常正确。当面临灭族危机的时候,为了让自己种族能够延续,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其他种族融合,让种族的血脉以另一种形式延续下去,这样,就算世上再也没有狼人这个种族了,但是只要另一个种族没有消亡,狼人的血统就永远不会断绝。

同时这种做法也证实了,狼人血统能够与正常人类的血统融合,而不会出现过大的排斥反应,否则人类中肯定天天报道,某个妇女生出了一只狼这种新闻了。既然这样,对于狼人,王铮就不用捕捉多个了,只需要将眼前的这个纯种的狼人抓回去就行了。因为从对方的话分析,他自己是一只纯种的狼人。

“我们可以走了吗?”博金森问道。

其实他知道,这个可能性并不高。王铮虽然不是那些见到了就会把他们往死里弄的教廷走狗,但是对方既然会来找自己两人,肯定是有目的的,所以对方肯定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两人。说着话,博金森已经暗自戒备起来了,防止对方突然发难。旁边的托夫,虽然不知道王铮的目的,但是强大的第六感却告诉他,王铮身上散发的危机越发强烈了,所以他也开始戒备,以至于体毛都一根根倒立起来了。

“当然不行,我还要抓你们回去做实验。”王铮理所当然地说道,这话的意思,似乎你们两人能够成为试验品,是非常光荣的事。

“分头跑!!!”王铮的话刚落,博金森一声大喝,立刻向右边全力奔出,并且在奔跑的过程中,他的后背处的衣服撕裂开来,露出了一对类似蝙蝠一样的翅膀,“噗呲”几声,竟然飞了起来。不过他并没有完全依靠翅膀飞行,仅仅只是将翅膀作为滑翔的工具,毕竟地球人都知道,蝙蝠飞得并不快,吸血鬼想来也差不多。

“哦,好!”狼人托夫一愣,不过强烈的求生本能,让他一瞬间开悟了,立刻明白了博金森的意思,双腿一发力,向着另一个方向跑去。

见识到了王铮的速度,他们对于能够逃走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是如果不逃走,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所以最终两人还是选择了顽抗。他们都活了上百年了,一个人年龄越大,就越是怕死,他们也不例外,好死不如赖活着,能够有一线生机,他们自然全力去争取。再说,虽然不知道王铮要拿他们做什么实验,但是见识过很多惨死的小白鼠之后,他们并不认为,王铮仅仅只是想对他们做一下体检。

“哼!你们逃得掉吗?”王铮不屑地撇撇嘴,然后开始整理衣服。

王铮的这身衣服是罗德上校提供的很普通的休闲服,之前的那身已经在跟万磁王的战斗中毁得差不多了。刚才在赶往这里的过程中,王铮进行了疯狂的加速与减速,身体和衣服都撕裂了,但是身体可以自动回复,而衣服却没有这种功能。

整理好衣服之后,王铮开始向狼人托夫逃跑的方向走去。步伐很缓慢,但是每一次脚着地,都是“咚”的一声巨响,地面直接出现一个直径一米的大坑。每一步过后,王铮的速度都会狂升一大截,跨过的距离也会猛增一大段。一分钟不到,王铮已经看到了狼人托夫正在埋头狂奔的身影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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