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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1/1)

王仲对铺面而来的四把火焰兵器视而不见,眼睛直取火云的身影,在气血涌动下,扩张到了极限的手掌推金山倒玉柱一般直挺挺的向着火云脑门砸下,居然用的是以命换命的打法!

火云只觉得眼前如同阴云笼罩一般,整个天地间只剩下王仲那似缓实急砸来的手掌,宽厚的手掌如同遮蔽苍天的铁幕,手掌上根根隆起的青黑色血管如同苍茫大地上连绵起伏的山脉,掌纹好似一条条纵横山河的滚滚大江,张开的五根手指根根挺拔,就像五根撑起苍天的巨柱一般。

此时,落下来的手掌好似苍天倾覆,大地陆起,江河倒流,天柱倒塌一边,充斥在火云眼中,耳中,呼吸中,甚至是脑海中,都只有一片天翻地覆,世界毁灭只剩混沌的场景。

这简简单单的一掌,却打出了天地毁灭的场景,当真是可惊可怖,这一式就是王仲结合了许多武学,创造出来的一式武学招式,翻天印。

一时之间,火云为之神夺,为之意散,再无刚刚火海滔天,吞噬世间一切的凶烈气息,不自觉的将两只手臂并作十字横加于头顶,头颅深埋,做出一个防御的姿势,下一刻……

“轰隆“一声炸响,火云整个人如同出膛的炮弹一般,被这一掌狠狠的砸出一丈远,将火光艳艳的篝火堆砸了个七零八落,倒在地上半响,全身弓成虾状,半响都爬不起来。

王仲最后一下其实并没有把火云打成五劳七伤。事实上,这一式虽然是自创,他到底没有将一身所学融会贯通,如果火云神志没有被这一下气势所夺的话,那么很可能倒下的就是王仲,因为在最后出手的时候,王仲才发现,自己力竭了!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王仲经过那么多风风雨雨,自然不会做出什么战斗时候留有余力或者最后一刻收招的举动。纵观他的战斗风格。一向都是生死搏命,容不得半分的犹豫和收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这种风格浸透了他整个武学招式和出手风格中,从来没有例外。其实也跟他的性格中的煞气有关。不管是那个弑龙族的中年人。还是文筠,都能看出他隐藏在灵魂深处的煞气,在这种煞气影响下。王仲出招打斗,想来都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从来都是不留余地的。

他创出的这一式翻天印,是以斩念印法中的古武拳法为基础,以燚血罡为骨,以神霄雷法的霸道意境为躯干,以鲲鹏世界灵鹫寺学到的覆地印为血脉,以洞天剑意为肌肉,以北冥天鹏劲发力方式为蒙皮,创造出来集诸般武学融会贯通的一式。

仅从这一点来说,王仲已经开始向宗师的境界迈进了一大步,宗师境界的武者,最明显的标志并非气劲有多么浩瀚深远,而是如同梦神机一般,一句分身,一个手势,就将驾驭火凰,不可一世的赤帅打灭涅槃之火,身不由己连同机关巨人一起远飞天外。

并非是因为梦神机的这具分身有如何强大到无可抵御的地步,而是他的一抬手,一投足,都是融汇了无数种武学之后,自然而来的一种符合他的武学意境的招式。

在这样的境界下,四两拨千斤就不再是神话,而是现实,总的来说,宗师的标志,自然就是踏破武学系统和招式藩篱,而自成一脉,自然就叫宗师。

如此多的顶级武学,交回到一起,自然也使得这一式翻天印威力无穷,事实上,王仲只能以手指点住心脏,催动全身气血和燚血罡来完成这一式的前奏。

说白了,就是样子货,只有起手式,后续虽然都在他脑海里呈现,却根本用不出来,实际上就是修为不到,境界不足,无以为继。

王仲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杀火云,如今他虽然是文筠的持剑者,但毕竟算是外人,在文筠没有成为巫尊之前,他打杀了火族的少巫,就等同于向火族宣战,这不是内部切磋失手,在巫族,特别是火族看来,是外人插手族内事务的前奏,自然是不死不休。

巫族远在万万里的冰原之上,王仲对于他们的感受自然不必太过于在意关心,但文筠心系雨族,他自然不可能做得太过,不然到时候倒大霉的一定是雨族。

里通外族,试图掌握巫族的罪名一旦扣上,就算雨族把沉睡的雨族巫尊唤醒都没用,说不定还会被唤醒的巫尊反手灭去大部分高层,以儆效尤,那样自然就不美了,如今王仲和文筠虽然只是朦朦胧胧的情愫,还没有确立关系,这个坏胚子其实已经把她当做自己的了,自然不肯让她受苦。

“其实你犯了个错误。“王仲收回手掌,失去了气血供应后,这只刚刚看起带着毁天灭地气息的青紫色手掌便恢复了原状。”那就是,作为一名巫族人,不该跟我近身肉搏,其实你的巫法已经练到了一定境界,只要拉开距离,我就只能任你宰割。“

两人交手不过短短一瞬间,兔起燕落间已经见了分晓,王仲一句话就切中了这场短暂打斗的要害,那就是,火云不该与王仲近身肉搏。

相比起没有荒兽干扰的中央大陆,巫族所处的地方虽然物产丰富,但是由于荒兽横行,比起北方戎族世代所居的辽阔草原更加的环境恶劣,至少草原戎族面对的敌人只有一种,那就是成千上万的荒狼,而巫族面对的敌人却是各式各样的荒兽。

情况不同,自然修炼体系和发展就完全不一样,中央大陆没有荒兽干扰,连年战争都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自然更加吃香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搏杀技巧,因此多是短兵相接,近身作战发展到了巅峰。

冰原上则大有不同,冰原上面对的是各式各样的荒兽,人与人的搏杀技巧很少运用到,那么点可怜人口如果还自相残杀,只怕巫族早就灭族了,于是巫法自然注重的是大面积破坏和远程攻击的技巧。

毕竟面对荒兽,你如果跟它短兵相接,那基本上就等于刀尖上跳舞,每一次战斗,都是一次生与死的冒险,没人会发展专门作死的巫法,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区别来源。

火云之前并没有遇到过中央大陆的武者,对于他们的战斗风格一无所知,因此犯了形式主义,他是巫族内罕见的喜欢学习近战搏杀技巧的人,这在同族比试中常常占大便宜,因为一旦近身肉搏,那么孱弱的同族战士,就只能束手就擒。

终日打雁被雁啄,火云依靠这样有些无赖的打法在自己本族内堪称年轻一代翘楚,在王仲这个扎根于中央大陆近十万年近身武学的人眼里,那就是天大的笑话,破绽百出都不足形容他的近身招式在王仲眼中的漏洞,被王仲一式翻天印就打败,自然不足为奇。

以己之短攻敌之长还能够战而胜之,除非处于修为无限碾压的状态,否则能赢才叫见鬼了。

王仲没有半死偏颇的评价,在火云耳中不谛于最辛辣的讽刺,他一直以贴身肉搏纵横巫族年轻一辈敌手寥寥而自傲,此时却被人告知,他根本不适合近身战斗,这简直就是赤果果的羞辱。

更加让他难以忍受的是,站在王仲旁边的文筠此时正嗔怪的看着王仲,眉眼中的娇俏模样让人一阵目眩神迷,可自己的未婚妻没有用这种眼神看自己,反而看着别人,此时自己还是以一种失败者的模样趴在地上,这让他如何能够忍受?

王仲的拳头并没有给火云带来特别致命的伤害,他的话语和文筠看都懒得看自己一眼的态度却让火云仿佛被抽空了所有的力气,自然半响都坐不起来。

“输了就是输了,失败者没有理由给自己找借口,我技不如人,败得心服口服,文筠能被你吸引,确实不足为奇,但是今日之败,不代表来日我会再败于你手,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你会更强,因为……”

说到这里,火云顿了顿,双眼如同两道利刃刺破夜空,直视王仲,一字一顿“我,必,将,败,你,于,脚,下!“

谁的人生没有几次挫折?一项顺风顺水的火云虽然前前后后遭受几次心灵上的重创,但到底没有倒下,一蹶不振从来不是火族人的性格,火族人今时今日的地盘和在巫族的地位,并非全然是阴谋诡计算计而来的,而是拼搏来的,没有挫折,哪里有成功?

火云说完这段话,整个人都开始变得不同,如果说之前怒火中烧,戾气滔天的火云是一把锋锐无双的利刃,那么此时他就是藏于鞘中的冷锋,不是沉寂了,而是等待光耀沙场的那一刻!

直到这时,火云也没搞明白王仲和文筠的关系,以为两人已经是一对情投意合的情侣,这句话说得文筠美眸连山,两道嫣红悄悄爬上了俏脸,看到这一幕的火云颇有些吃味,却再也没有发怒,因为他坚信,总有一天,这样娇俏的文筠,会为他而绽放!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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