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世无不散之筵席(1/1)

铸圣庭 !“啊?”

姜青微楞,不过还是乖乖拿出别在腰际,很少再使用的青铜弯刀。

“这是你送我战利品,第一次并肩作战,杀出重围,击杀蛮夷首领的战利品,你转送给我了,我会一直带着他,直至功成名就或郁郁而终的那天!”

孙计伸手一抄,也不询问姜青,就抄过青铜弯刀,看向剑殇认真说道,顿了下,又不等剑殇接话。

回头,依依不舍,一一看向一起长大的兄弟……

一直身为大哥,事事担当,如父如母的姜曜……

从小爱慕,乖巧善良的姜青……

默默支持,如母如姐的高虹……

最爱抬扛,喜欢拳头威胁他的高龔……

沉默寡言,默默做事的养凝……

勤劳憨厚,事事抢着做的史冀……

好吃懒做,宛若开心果,却精打细算,让他们渡过无数次饥饿危急的胖子史锦……

十几年的伙伴生涯,如电影般在孙计脑际流淌着……

“姜大哥、阿青、虹姐、小高、小养、絮、薪……”

最后,看向剑殇、江胜、麻强等人:

“殇,还有一路以来,并肩作战,生死与共的好兄弟,珍重!”

顿了下,孙计忽然鼓起勇气,大喝一声:

“二十年后,无论生死,九龙山见!”

话落,不待众人回应,忽然翻身下马,就带着那把青铜弯刀,头也不回直朝城门撒腿狂奔……

似乎走慢一点,都会舍不得离开!

疾奔的身影之后,一窜晶莹剔透的液珠飘洒、飞扬着……

显得格外亮丽,谎言,晶莹!

……

静!

寂静!

气氛凝固!

众人紧紧盯着狂奔而去的孙计,喉咙堵得厉害。

那狂奔而去的身影,在高耸入云,雄伟恢弘的城墙下……

那地面上拉长的阴影,越拉越长,显得格外孤独、寂寥、萧瑟……

“剑殇!”

蓦然间,姜曜心中一堵,看向剑殇喊道。

剑殇心中一紧,惊讶、担忧、焦急看向姜曜。

果然,接触到剑殇的眼神,姜曜不敢直视,连忙转移视线,却是看向眼前孤独而去的孙计,声音沙哑接道:

“他是我弟弟,亲弟弟,我放不下他,更不能让他独自出去闯!”

“……”

剑殇嘴巴蠕动数下,终究什么也说不出来,最终长叹了声接道:

“哎……人各有志,衅说得对,世无不散之筵席,是兄弟就不该强留。你不会也想学衅那般,什么也不带走吧?”

话落,掏出怀中钱袋,看也不看直接扔给姜曜,硬挤出个笑容接道:

“只是暂时离别,又不是割袍断义,日后道路坎坷,多带点盘缠!”

剑殇身侧的大统领江胜脸色一变,嘴巴蠕动数下,终究什么也没说,那可是军资啊!

幸好,还有数车粮草,足够维持一段时间,还有半车古画、古董、金饰等,变卖后也有不少钱。

“当然!只是暂时离别而已!”

接祝殇的钱袋,姜曜爽朗一笑应道,同时从钱袋中取出一枚金币,又把钱袋扔给剑殇,扬了扬阳光下金光璀璨的金币接道: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维持一支军队更难,你自己更需要钱,相信衅也是这么想。一枚金币,足矣!”

“呃……”

剑殇微楞,不过想想也是,对于原住民来说,一银可以吃一个月,一枚金币足够安安稳稳过三五年了,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相信你们也清楚,衅为什么几次难得机遇,都执意留下,所以我不能丢下他一个人。如果你们还当我是大哥,就不要跟来,跟着剑殇,我相信他不会亏待你们。”

姜曜极为不舍、嘘吁、郑重看向高龔、高虹等人缓缓说道,话落,朝江胜、麻强等人握拳捶胸说道:

“各位兄弟,保重!”

话落,手中缰绳一抖,马蹄翻飞,直朝跑出数百米远的孙计追去……

“剑殇!”

剑殇正看着姜曜逐渐远去,一个低沉娇柔的声音起,就见到姜青策马靠近,双眼含泪迷蒙盯着自己,令剑殇心中悸动,连忙出声道:

“姜大哥让你们不要跟去的,前途未卜,他们最大的可能是参军,你一个女孩子,还是不要跟去了!”

“谢谢,我很开心!不过,他是我哥哥,不是我大哥!”

姜青绽颜一笑,眼中泪珠沿着光滑脸颊流落,破涕而笑说道,顿了下,扯下腰际绣着蝴蝶戏花丛的荷包,扔给剑殇说道:

“勿忘我!”

话落,回头深深看了高虹、养凝等人一眼,秀腿一夹,缰绳一甩,纵马直朝前方奔去……

“……”

感受着江胜、麻强、罗升、史锦等人的怪异眼神,剑殇手中拿着芬芳萦绕,体温依旧的荷包,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高龔、史冀、养凝、史锦四人身形一动,脑际响起姜曜的话,又看向剑殇、江胜与及最近并肩作战,驰骋大地的两百黑狼骑,终究还是没跟上。

唯有高虹樱唇紧咬,泪珠迷离看着渐行渐远,已经就剩身影的姜曜,脸上又是失望,又是痛苦,又是解脱……

“原来,他心中真的没有我……”

“走!”

要走的留不住,人生还得继续。剑殇迅速收拾多愁善感的情怀,缰绳一抖喝道,率先一骑冲出,直朝城门而去。

众人纷纷跟上,全都一骑双马,声势浩大,引得不少路人讶异观望。

幸好剑殇早把天狼战旗收起来了,否则会令人更为惊异。

“来人止步,来者何人?”

眼看城门在即,宽达十余丈,高数丈的雄伟城门之前,一个大队,百名长戟兵纷纷持戟相对,其中那百夫长更是拔出腰际朴刀高喝道,眼睛却是不瞄向那些北原骠。

蛮夷和华夏人,还是极好区分的,那百夫长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不过对于如此阵容的队伍,还是颇为好奇!

“唏呖呖……”

剑殇手中长枪一举,所有战马,包括那些没人骑乘,只是牵着的战马,齐齐停步,动作如一,展现出绝佳骑术,令人惊叹叫绝。

“在下剑殇,我们都是来自史庄和灵平县,仰慕神侯威名,特聚集一批义士,前来投军,抗击北狄!这些战马便是我们沿路所杀蛮夷而得。”

黑狼骑停步,剑殇手握长枪,拱手朝那百夫长一礼,客气汇报道。

如今剑殇,包括那些黑狼骑,都是无官无职,也不属于任何势力,只是剑殇的私人武装,所以只能算义士。

“原来是抵御蛮夷的义士,请问是直接前往军营,还是自己入城择地居住?”

那百夫长眼神热切看向黑狼骑后方的七八辆马车,不过,能在担任守卫城门的百夫长,还是有点眼力,虽说这队伍是义士,领队的还是个异人,但其中士卒明显都是身经百战,训练有素的精兵、老兵,百夫长倒也不敢借口刁难,而是惯例请示,毕竟这种队伍,一投军很容易往上爬,

至少就这阵容,投军后的职位也不只是个百夫长,万一成了他的直属上司,那就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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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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