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小白的凶猛(1/1)

我的幻想科技 !“不是,谢谢老爷子的关心!”诸澜以前经常的喜欢泡在公园里,因为诸澜可以从这些老人的身上得到不少的经验,很多都是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半辈子的人,见证了这个城市的发展和繁荣,诸澜需要跑的是广告商,而L市不是重点的城市,所以大多的公司都是本地人所开,就算是外地人在这里靠公司,管理层都是一定的本地人。

诸澜可以从公园的老人们知道L市几十年来的发展,比如说现在的广场以前不过是一处农田,更早的时候,L市不刚是一个处于大山环绕的小渔村而已。

L市的建立可以追随到建国初期的时候,在清末的时候,这里只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小渔村,当地人叫这里是什么,已经没有人记得了。

抗日战争期间,因为南方的沦陷,很多人从城市躲到了农村,这里本就是三面环山,一面朝海的地形,可以说是一块好地,但在G省,比这样好的太多了,所以这里一直没有被发展起来。

直到战争下,避难的人们在这里躲避战争带来的恐惧,战争结束之后,大多数人离开了这里,而有一部分人则留在这里,那时候的小渔村已经是居住着数万人的小镇了。

建国之后,因为这里出过几个名人,在七十年代,被改成城市。

上下百年的历史,不是诸澜这个外来人所能了解的,很多的历史都是不记载在案的,只靠老人口口相传。

当初诸澜自己能快速在L市的广告行业站稳了脚,除了动脑之外,最多的就是对这所城市的了解。

如果把这所城市的百年历史完整的写出来,大概有三本新华字典那么厚。

“小伙子,我看你很面熟?你经常来这里吗?”

诸澜抚摸着小白的头,点点头“是的,以前有什么不开心的,我就喜欢看你们下下旗,什么烦心的事情都抛到脑后,那感觉真的很好!”

老人点点头,摸摸自己的胡须“是啊!现在的年轻人没几个真的看得住我们老人家下下旗的悠闲生活!”

“老爷子,请坐!”

诸澜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失礼,连忙起身,把位置让给老人。

老人摇头“不了,时间已经不早了,今天我得回去早点!”

诸澜听,无奈点点头“既然是这样,老爷子慢走!”

老人点点头,意味深长的看眼诸澜,双手放在背后,悠闲的走了。

诸澜看着老人离开的身影,笑了笑“两年了,还是没变!”

没有人知道诸澜这话什么意思,说的是老人还是这里的一切。

诸澜摇头,刚想坐回去,突然一个身影插了进了,直接坐到诸澜原本的位置上。

“你....”

话刚出口,诸澜就愣住。

坐在椅子上的是一个粗糙大汉,身体不尽高大威武,而且坐下来比自己站着高度也不错,如果站起来。

“怎么?有事吗?”大汉看了眼诸澜,手不停的挥动,带起一点点风,吹散脸上的热气。

“没事!”诸澜尴尬的笑了笑,后退几步,带着小白就离开,对比一下,诸澜就知道自己不会是这大汉的对手,明智的选择离开。

带着小白,诸澜悠闲的绕着公园不停的走着,时不时在棋盘边上停下来,看看老人家们的对弈,就像回到几年前,自己在公园里的日子。

太阳西下,诸澜才慢慢的走出公园。

突然几个人拦住自己,诸澜抬头看着拦住自己的几个人,当看到那熟悉的面孔后,皱眉头“有事?”

拦住诸澜的几人相互笑了笑“没事,听说你比较有钱,哥俩想找你弄点钱花花!”

诸澜笑了,笑得很开心。

拦住自己的人诸澜不认识,也认识,他可以说是改变自己一生的人。

这帮人就是当初诸澜得到幻想系统的那帮人,可惜如果没有自己的话,可能他们会死得更惨吧!相信以余天生那人的脾气,得到幻想系统具现枪出来那都是正常的,可惜,余天生已经死了。

没想到命运如此的作弄人,这帮混混肯定混不到市中心来,而自己偏偏就遇上了他们。

“笑个屁啊!小心爷给你来个菊里开花!”诸澜的笑刺激到几人了。

脸有点红,身体晃晃的,相比是喝了不少。

“一句话,爽快点,给还是不给!”

诸澜现在站在公园的门口,这里的情况已经被不少的人发现,都慢慢围拢过来,但看到几个混混的情况,没有人敢上来。

混混,很鄙视的词,但你不得不说的是,你没有一定的本事和信心都不想去招惹混混。

报警对他们来说根本没有用,最多就是被关个十天八天的,出来之后,人家的报复那都是恐怖的。

华夏这些年虽然已经好了很多,但对混混的不招惹,还有对警察的不信任还是存在的。

当年轰动一时的保安事件就给国人提了一个大醒,混混,没惹到自己,不招惹尽量不去招惹。

早几年,在粤省的一个网吧当中,一个保安发现几个人偷顾客的东西,上前去把其抓起来,最后扭送到派出所。

这本来是非常正义的事情,保安也做到自己该做的事情。

但结果呢?

几个混混出来之后,找到保安的家,把保安的女儿**而死,保安的女儿才十四岁而已。

虽然几人最后都被抓了起来,但事情被媒体暴光之后,全国在谴责小偷猖狂,警察不作为下,也在思考,如果换作自己会怎么做?

随后的两年的时间内,华夏内见小偷偷东西,就算有能力阻止也没有阻止,小偷进入更猖狂的时代。

这几年来,国家面对民众的不信任,才慢慢的重点打击小偷犯罪行为。

而做为可能扰乱到社会治安的混混也受到了重点的警告。

表面上社会一片美好,但每个人都知道,混混,小偷,能不得罪尽量不得罪。

“汪汪汪~~~”

小白感觉到什么,怒凶凶的冲几个人大吼起来。

小白还想冲上去咬他们,诸澜还好及时的拉住。

“靠,吓死我了!”

小白的吼叫,几人吓一跳,当看到是一条大狗后,都脸色发白,随后不知道是酒气的影响,几人都两眼发光的看着小白。

“好狗,好狗~小六,我们好久没吃狗肉了吧?”

“哈哈哈哈~~~”这话一出,几人都大笑起来,没有再半点的害怕。

诸澜摇头,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小白是什么?本身就是狼狗的品种,而且还变异了,之前诸澜就做过测试,小白的战斗力不比一般的警犬差,只是没有经过足够的训练。

不过就算是这样,小白还是经过一定的训练的,因为有段时间来,小白是余东明养的。

在公司内,除了诸澜外,小白只喜欢余东明,其他的人想摸一下它都可能被它咬。

有诸澜或者余东明在身边的话,小白非常的乖,就像一个乖孩子,但如果没有两人中的任何一个在身边的话,小白的脾气就非常的暴躁,曾经小白被放回那几个狼崽的窝里一起生活。

但小白的凶狠差点就把其中一个给咬死,如果不是发现得早,恐怕有几个狼崽就死在它的嘴下。

“小子,把你的狗交出来,不然的话....嘿嘿~~~”

诸澜笑着看几人“真的要?”

“当然~~~”

“你想要就拿起吧~!”说着诸澜把绳子递给我。

几人迟疑了下,但酒气的影响,没有想太多“小四,去拿过来,今晚我们加菜!”

被叫小四的人听了,大笑一声,接过诸澜的绳子。

诸澜没有做假,绳子直接落到小四的手上。

小四还奇怪,突然一个黑影扑了过来。

还没看清楚,小四已经被扑倒在地,一个长长牙齿的巨口慢慢变大,眼看就要咬下小四的脖子当中。

“小白,玩玩就行了,别搞死人!”就在这时候,诸澜的声音传来。

小白停顿了一下,口转向小四的手,一口就咬下去/。

“啊~~”巨大的疼痛,直接让小四惨叫起来。

“死狗,给我滚开!”小四拿出全身的力气想推开小白,但小白是什么,狼狗本身就是巨大无比,长大的狼狗更比大人还要强壮。

小四不过是一个混混,也不是什么强壮的人,加上酒气的影响,推开小白?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小白嘴一撤,一块皮直接生生的就被小白扯下来,血瞬间染红了小四的衣服。

“该死的!”几人被这眼前的情况惊呆了,反应过来,没空管诸澜,直接冲上来。

论狠,论胆,混混确实是不错的,那怕知道这狗不好惹,但他们也不会怕。

几人扑过来,小白只是抬头,往边上一越,就躲过几人的扑击。

小白的脚微微后移了一下,整个身体冲了出去。

啊~~~

啊~~~

惨叫声不停的响起。

周围的人已经看不下去,都用手挡住眼睛,有的人更是不敢去看。

诸澜平静的看着几人在小白的身影下,一个接一个的受伤,嘴角居然笑了起来。

“停下,停下!”这时候,两个警察跑了过来,看到门口的景象,吓到了,不停的叫着,一个还呼叫支援。

“行了,小白,过来!”诸澜看到警察来了,也不好继续下去,无视警察的罪还是很大的!

PS:昨晚跟家人吵了起来,我想码字,而我姐的儿子想玩电脑,我白天给他玩了,晚上我码点不过分吧?而我姐却说我整天码这些东西有什么用,直接否定,小民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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