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之血色军刀 !我醒来的时候趴在潘多拉的背上,是她沿着公路走了两公里才在路边把我救起,我不禁感叹,关键时刻还是自己人靠谱啊。
我还是第一次被女人背着,感觉挺爽的,清醒之后除了有点头疼之外,其他倒是没问题,阿尔忒弥斯下手虽重,却还是有分寸的,不至于一掌拍死我。
深夜的公路安静中透露着那么一点浪漫,一个女人背着个半死不活的男人走在昏黄的路灯下,头发遮住女人的半张脸,而露出的另一半却异常漂亮,她眼神犀利,全身透露着神秘的气息还带着一丝危险。
背着一个九十公斤的男人脸不红气不喘,脚步轻盈,这样的女人放在任何人眼里都会觉得与众不同。
但在醉汉眼里就只会看到她美丽的半张脸,这种狗血的剧情很少发生在我们身上,不过今晚好像不是很走运。
纽约被称作自由的天堂,这里很大,而且龙蛇混杂,地痞流氓多的是,顺着回酒店的路走出没多远,前面晃晃悠悠的过来三个年轻男子,全都醉醺醺的满是酒气,一看就是刚从夜店里出来。
本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没想到其中一个家伙走到我们旁边的时候,突然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潘多拉身前,当他抬起头准备站起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那张美丽的面孔,顿时惊为天人,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潘多拉还没有无聊到跟这些小流氓计较,绕开那家伙便要往前走,不想那家伙爬起来突然拦在我们身前,脸上露出十分猥琐的笑容,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些下流,无耻的调戏言语。
他这么一带头,另外两个家伙也围了过来,见到潘多拉那半张脸顿时色心大起,拦在前面不让我们走,还不停的做些下流动作。
我翻了翻白眼,为什么世上总有些人喜欢找死呢,正常人见到潘多拉都躲着走,因为她身上杀气很重,普通人都能感觉的到,所以说,酒是穿肠毒药,还是少喝为妙,不光伤身,还他吗能惹事。
潘多拉一直面无表情,没什么动作,直到一个家伙壮着胆子伸手去抓她的胸,我便闭上了眼睛。
随后就听到砰砰砰,三声闷响,然后整个世界都清净了,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没有看到那三个家伙,连一声惨叫都没听到,好像是被潘多拉一脚踹到路边的花丛里去了。
“你把他们杀了?”我本来还想装晕,让她再背我一会,但这时候实在装不下去了。
“不知道,如果半个小时送到医院,说不定能捡回一条命。”潘多拉背着我继续往前走,没有放我下来的意思。
“我看他们运气不怎么样,估计没救了!”我苦笑一声,如果运气好就不会碰到我们了,深更半夜谁会来救他们,只能祈祷明天早上清洁车路过的时候能发现他们的尸体。
“那是他们自找的!”潘多拉冷声说道。
“其实没必要杀人,只要你把另外半张脸露出来,他们就会吓跑,说不定还会吓死!”我开了个玩笑。
“你是在取笑我吗?”潘多拉忽然停住脚步,扭头瞥了我一眼。
“取笑你一点都不好玩,我在非洲的时候就说过,让你把脸上那道疤做掉,太影响美观了,你就是不听,还怪我取笑你?”我轻笑着伸手把潘多拉的头扭回去,让她看着路。
“凯撒的战士脸上都有伤疤。”潘多拉继续往前走。
“谁说的,希娅和瑟琳娜她们就没有啊!”我奇怪的问。
“不是没有,只是你没看见而已。”潘多拉淡淡道,想想也是,她们那么爱美,怎么会让脸上留疤呢,就算有也会想方设法除掉,但潘多拉不一样,她从来就不在乎这些,慢慢的,那道疤就成了她的标志,如果哪天没了,可能我还不习惯呢。
“不对,我脸上就没有!”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眷顾,虽然我全身都是纵横交错的伤疤,但脸上还真没受过重伤。
“很快就会有的,现在你脸上就有五个手印。”潘多拉无声而笑。
“你这是在咒我吗?”我心虚的摸了摸右脸,还有种火辣辣的感觉,那是阿尔忒弥斯一巴掌扇出来的。
“实话实说而已!”潘多拉暗自叹了口气。
我明白她的意思,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说不定哪天我的脸就会被滚烫的弹头撕开一个口子,真到了那个时候,我一定会感到庆幸,因为弹头没有打碎我的脑袋。
昏暗的街道似乎没有尽头,我们走了很久,天都快亮了,路过一家24小时营业的快餐店门口时,我拍拍她的肩膀道:“肚子饿了,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潘多拉没有拒绝,只是肩膀一晃就把我扔了下来,我吭哧半天才爬起来,心里暗自叫苦,怎么我身边的女人都是暴力狂呢,能活到今天真不容易。
一瘸一拐的跟着她走进店里,两个服务员在吧台打瞌睡,店里没什么客人,只有两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角落的位置趴在桌上睡觉,说起来我跟他们一样,都是无家可归的可怜虫,只不过流浪的地方不一样。
我们把能吃的东西都点了一份,满满堆了一大桌,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间胃口大开,潘多拉也一样,她好像从来没吃过这种快餐,我俩比着赛的往嘴里塞,看的两个服务员目瞪口呆。
不到半个小时,桌子上只剩一堆空盘,我们两个像饿死鬼投胎似的,狼吞虎咽干掉了所有食物,然后靠在椅子上打了个饱嗝,彼此相视一眼,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
“马上就要天亮了。”我扭头看了眼外面,透过玻璃窗,天色已经开始泛白。
“是啊,还需要告别吗?”潘多拉忽然问道。
“不用了,直接去机场!”我淡淡一笑,打了个响指把服务员叫过来,结了账我们走出了这家小店。
没有再回希贝尔住的地方,就这么不辞而别未尝不是件好事,不管是希贝尔,陈汐,还是阿尔忒弥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以后都不会再见了,既然如此,又何苦再去徒增伤感呢。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已经踏上了飞往罗马的飞机,告别了这座城市,也告别了那些爱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