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1章 剿杀(1/1)

1627崛起南海 !五月十一日晨,海汉陆军分别从一号二号两处据点出发,从南北两个方向朝猫里社所在地区行进。这两支部队各有两个加强连的编制,再加上临时充当后勤保障部队的海军,动用的兵力已经过千。毫不夸张地说,这次海汉军参展兵力与猫里社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了一比一,战力方面绝对可以碾压对手了。

为求稳妥,临时指挥部还动用了多匹驮马,向一线投放了四门可以发射葡萄弹的小口径野战炮。这是考虑到如果有土人想在部落里据守不出,届时就可以使用火炮开路,高效安全地清扫其藏身之所。对海汉军来说,士兵的性命远比弹药的价值高,指挥官们奉行的作战法则之一,就是在弹药充足的情况下,尽可能用火力而非兵力去完成对敌人的压制,减少无谓的作战伤亡。

虞尧与王汤姆负责指挥北路部队,摩根和陈一鑫则负责南路部队。四名高级将领同时在一线指挥作战,这种场面在近几年的对外作战中已经十分罕见,更何况是这种对付土著部落的小规模战斗。海汉这次在苗栗地区的行动,的确可以算得上是牛刀杀鸡了。

上午九时,两路部队都已经抵达了预定区域,各自距离猫里社还有大约四五里地,在停下来进行短暂休整之后,指挥官们便下令向目标地区发动总攻。

北路的先头部队在距离猫里社大约两里地的一处坡地率先遇上了一队土人战士,这队人不知道是出外狩猎还是打算去后龙溪边蹲守海汉的船队,大概也没有想到过对手竟然会主动出击,攻到了自己的家门口来。在短暂的沉默之后,海汉军阵便立刻变纵队为横队,两个排的先头部队横向铺开,架起了轮转射击阵型。

指挥先头部队的军官并没有等待对手做出进一步的反应,他们所得到的指令就是在进入作战区域后可自行决定战机,而通常所谓“自行决定”,就是先下手为强的意思。这个地区没有什么中立者或者无辜人士,海汉军也不用担心有什么误伤的可能,对这些土人不管是杀伤还是活捉,都会有一份相应的战功可拿。

随着哨声响起,士兵们开始对百步开外的土人开火,在完成了一个轮次的射击之后,指挥官下令停火,用望远镜观察射击效果。在土人原本所在的位置上已经没有人影站立,想必不是被击倒就是已经趁乱逃窜。海汉军保持着阵型缓步压上之后,发现当场击毙四人,还有几人身体中枪失去了逃走的能力,当下也被迅速地补了枪——像这种受了较重枪伤的土人,海汉并不想浪费资源去进行救治,而活着与死去的土人在军功计算上也没什么差别,反倒是死人更好处理一些。

“开火了啊!”王汤姆也听到了前方传来的枪声,这让他的情绪也稍微兴奋了一些。虽然对手的实力不强,但麻雀小也是肉啊,对于已经大半年没有执行过作战任务的王汤姆来说,专程跑到苗栗来督战,其实也是想要重温一下战场上的感觉,以便能在去往北方执行任务之前更好地进入状态。

这一小队的土人几乎是一触即溃,除了消耗一点弹药之外,没有给海汉军造成任何的麻烦。很快部队便重新整队继续向猫里社行进。

猫里社作为海汉进驻苗栗的最大障碍,所凭借的并非他们有多么强大的武装,或是有什么易守难攻的天险,说白了也仅仅只是因为海汉这边在前些日子忙于强运物资和人员进入山区,腾不出手来应付这群捣乱分子。如今希望油田的物资人员都基本到位,援军也从三亚赶来了,这下可就不再有什么客观条件能够拯救猫里社了。而且这次海汉是下了决心要彻底摧毁这处部落,所以下手也就不再留有任何的余地。

北路部队直到行进至猫里社大约百米距离的时候,才遭遇了来自土人武装的第二波抵抗。上百名土人战士躲在临时用木材和石块搭建的掩体后,试图凭借这种原始的防御工事来抵抗海汉军的攻势。但可惜的是他们手中的武器只有竹木制成的弓箭和长矛,而海汉军在他们武器的射程之外就停了下来,不慌不忙地开始组装野战炮。

陆军使用的这种轻型野战炮最早便是装备给了擅长山地战的特战营,在经过几年的实际使用之后不断地改进,才生产出了目前的量产型。这种野战炮是由炮管与炮架两部分组成,整体重量还不到两百斤,拆开后用人力或畜力都可实现快速搬运,在具备较好的交通条件时也可以装上配套的轮式车架,使其机动性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轻型野战炮所使用的炮弹也分为两种,一种是三磅实心弹,适于攻击和摧毁敌方掩体,另一种是已经封装好的葡萄弹,杀伤面较大,适合对较为密集的敌人进行清除。目前一部分海军轻型舰船上也开始装备这种火炮的改型,虽然其威力不足以射穿大船的侧舷船板,但在百米距离上发射葡萄弹,却可以如同暴风骤雨一般快速扫清对手的甲板。因其炮身较小,在寸土寸金的甲板上移动位置、调转方向都非常便利,所需的炮手也减少到两至三人,再配合战船上的自回位炮座,可算是一种十分好用的近战武器。

如果一定要给这玩意儿挑点毛病,那大概就是前膛炮填装弹药时不可避免的麻烦。不过目前海汉军中已经有了定型的后膛炮,只是因为造价和产能原因,暂时还不能大面积的装备新式火炮,而现有的火炮在性能上也完全能够胜任目前的作战任务,所以执委会和国防部都不太热衷于更新这类装备。

或是因为北路部队行进的速度稍快,吸引了土人的注意力,南路军却没有在途中遭遇任何抵抗,几乎是在土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就抵达了猫里社南边的坡地。

从这里几乎可以将部落内以及北边战场的状况一览无余,摩根拿着望远镜对周遭形势进行查看之后,对陈一鑫道:“看来土人的注意力都被我们的同伴吸引过去了,现在我们可以大摇大摆地进村了。”

陈一鑫道:“这里应该就是孙真他们当天遇敌的地方,这土人真是心大,吃了一次亏了,居然还是没有在这里设置任何的防御措施。”

“也许他们只是有心无力,这么一个小小的村庄,拿什么跟我们对抗?”摩根现在是意气风发,浑然没有了前些天因为土人的袭扰战而烦恼的模样。

“等王汤姆那边打响,我们就进村吧。”陈一鑫一方面是不想抢了王汤姆的风头,另一方面是认为正面战场打响之后土人一定会赶过去增援,自己这边的部队就可以从南面趁虚而入了。

王汤姆指挥之下的部队很快便架设好了炮位,然后对准土人搭建的临时工事开炮射击。尽管小口径野战炮的威力有限,但一炮轰过去还是能够在并不坚固的工事上开出一道缺口,而被炮弹打得四处飞溅的各种碎片就如同箭矢一样,对龟缩在其后方的土人形成了大面积的杀伤。

被逼入绝境的土人们意识到这种工事已经不能给他们提供安全的庇护,而只会承受一边倒的杀伤,便放弃了这种不切实际的战法,纷纷冲出来,希望能以手中的武器来扭转不利局面。

然而双方的武力差距注定了这是一种单方面送人头的死亡冲锋,迎接他们的是两门装填好葡萄弹的火炮,以及已经排好阵型举枪瞄准的一整连步兵。随着枪炮声大作,这些冲出来的土人几乎是在顷刻之间就被打得血肉横飞。即便有那么几个人侥幸地射出了手里的武器,也没有再尝试第二发的机会了。

在齐射的枪声中间夹杂着冷漠而坚定的铜哨声,那是来自指挥官的射击指令,每一声哨声响起,都意味着两位数的土人中弹倒地。海汉军仅用时两三分钟,便将这条防线上的土人战士收割殆尽了。

北路军打响的同时,陈一鑫和摩根也下达了进攻的命令。除了分队攻入部落的士兵之外,在山坡上还有十多名狙击手学员,从高处向进入村中的同伴提供火力掩护。而攻入村中士兵,则开始逐个清理村中的棚屋,将留在村中的老弱妇孺赶到一起集中控制。

在海汉兵力和武力都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猫里社土人所能做出的有效抵抗措施几近于无,抓着武器冲出棚屋的土人还没来得及从混乱的场面中认准一个目标,往往就身中数枪了。而完成清理的棚屋都被海汉士兵迅速地引火焚烧,让土人们能够腾挪躲藏的区域越来越少。

在此期间或许会有少数土人趁乱逃入附近山林中,但更多的土人却还是选择留下,因为他们并不知道离开部落之后要如何存活下去。与其走投无路死在山林间,倒不如在这里为部落战死。这些土人虽然做事一根筋,但血性十足,战斗意志也相当坚定,只可惜他们遇到的对手是海汉,这种悍不畏死的作风非但不能扭转战局拯救部落,反而会进一步激起了海汉士兵的杀心,加快对他们的屠戮。

对所有手持武器的土人,海汉士兵得到的命令是可以采取任何方式对其进行制服,这当然也包括杀死对方在内。所以士兵们对于土人的处理方式简单而又粗暴,基本都是直接开枪击倒,然后再用刺刀来对其进行补刀。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也就难免有一些士兵杀得兴起,会对无辜老幼也一并下狠手,期间难免有一些惨烈的场面。

遇到这种状况,军官们顶多也就是喝止一下。对于战场上的非必要杀戮,军方高层其实一向都是睁只眼闭只眼,虽然从人性的角度来说,这种行为不是很妥当,但士兵们也需要一些刺激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杀气和决心。

土人有组织的抵抗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就在南北两路海汉军的夹攻之下土崩瓦解。海汉军很快就控制了猫里社周边地区,然后将俘虏的人员戴上脚镣手铐,向东押送出去。而村落里所有的建筑物,都将进行焚毁,以便绝了土人再在这里重建部落的念头。

海汉在作战过程中依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伤亡状况,两名士兵在村中搜查棚屋时被土人偷袭至死,另外有多人在交战中受伤。不过这个程度的伤亡代价还算可以接受,也不会对北上部队的整体实力产生太大影响。

困扰海汉多时的猫里社,在此次军方做足准备的攻势之下连一个小时都没撑过去便宣告失败,这也充分验证了双方实力的差距。通过战后对战场的清点,海汉在交战过程中共击毙土人一百六十余人,活捉五百二十余人,另外可能还有少量土人在战斗开始时便脱离战场逃入山中。不过指挥官们也并不打算追进山里去剿杀残余分子,没了猫里社这个后盾,零星的土人已经很难再形成气候了。这些幸免于难的土人要是想继续存活下去,就只能避开这片海汉控制下的区域,逃往内陆山区。因为无论如何,他们都不可能再将曾经的属地从海汉手里夺回去了。

至于这些被俘虏的土人,将会沿陆路押送到海岸营地,然后分批转运到台北、高雄、澎湖等地的矿山、工地上,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将会在工地上结束自己的一生,也不会再有机会重返自己的故土。

执行此次任务的部队主力并不会立刻返回海岸营地,而是将沿后龙溪继续向东边山区进发,进驻希望油田营地,准备接下来对后龙溪上游的大甲社发动作战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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